首相公选论出现的背景

政治外交

维新会的重点政策

内阁总理大臣通过国民的直接选举产生,作为宪法议论的焦点之一,引进首相公选的主张越来越受到人们的瞩目。总体来说,与国民的关心程度相比,迄今政界对这一议题反应冷淡。而此次的特点是,大阪市长桥下彻率领的“大阪维新会”,将首相公选列为重点政策,并且在部分国会议员和政党当中,主张推进公选的呼声也在不断高涨。

现行的宪法规定,在议院内阁制度之下,众参两院举行首相提名选举,并优先遵从众院的表决,行政权属内阁。众议院虽然可以通过对首相的不信任决议,但作为对抗措施,首相事实上能够独自解散众议院。

宪法规定,地方政府的领导人由当地居民直接选举产生。也就是说,在最高行政领导的选择上,中央和地方采用的是不同的原理。

从2006年开始,日本的首相连续6年连年更替。执政党和在野党的席位在众参两院分别过半的“扭曲”现象,以及执政党频繁选举政党领袖等做法,助长了政治的不稳定性。

在这当中,通过首相公选制来强化领导人统帅力的言论受到注目。意欲在下届众院选举中率领“大阪维新会”进入中央政界的桥下大阪市市长,主张“国民应该把选择一国领导人的权限,从国会议员手中夺回来”,并将其与一院制、引进道州制一道,定位为制度改革的王牌。在国会议员层面,以民主党、自民党、公明党、众人之党的各党议员为中心的“实现日本型首相公选制之会”(约20人),重新开始了活动。

政党当中,众人之党不仅主张通过修改宪法实施公选制,还提出了可以不通过修宪,在举行众议院选举的同时,国民对政党以及政治团体提出的首相候选人投票。虽然投票的结果对国会议员没有约束力,但要求首相提名选举要尊重结果进行投票,因此实际上是一个实现首相公选的方案。

每每出现于政局不安之时

首相公选论可谓既老又新,它作为中曾根原首相的一贯主张而广为人知。早在上世纪60年代,中曾根就已提出了有关改革方案。

有种倾向是,每当政治上出现不稳定,首相公选论便倍受青睐。2000年,选举森喜朗做首相的过程曾被批判为密室交易,那时也曾出现了引进首相公选的主张。特别是在小泉纯一郎担任首相时期,首相的私人恳谈会“思考首相公选制度恳谈会”在2002年总结的报告书中,提示了3种改革模式:(1)总统型、(2)把众院选举作为首相公选场所的议院内阁型、(3)在现行宪法的框架内强化内阁机能的改革型。其中(1)和(2)需要修改宪法。

如果是(1)总统型,则由国民直接公开选举出首相和副首相。众议院选举也要与首相公选同步。候选人需要得到一定数量的国会议员的举荐,如果投票中没有候选人超过半数,则需进行最终决选投票。

公选首相与美国总统不同,拥有法案和预算案的提出权。虽然任期4年,但众议院能够以三分之二的多数通过不信任案,这时要重新举行首相选举,众议院也同时被解散。

(2)各政党在众议院选举时提出首相候选人,把众议院选举作为事实上的首相选举。为此,需要在宪法中设置政党条款,促进实现国民参与型的首相选举。总之是在议院内阁制度下的首相选举,众议院的不信任决议,要求采用同时提名后继首相的德国型。

不过,公选首相的议论在后来的一个时期销声匿迹了。如果是总统型,有人担心首相所属的政党在国会内成为少数派,形成“分割政府”状态。此外,正如民主党原代表小泽一郎所指出的,“国民直接选出的人是国家元首,当然会出现与天皇制能否两立的议论。”这是意识到如何与天皇制相兼并存问题的一种观点。

统治机构的宪法论中的两股潮流

国会议员当中,担心会引发“民粹主义政治”,对以小泉前首相为代表的剧场型手法的加速根深蒂固地抱有一种警惕感。以色列曾在1992年引进首相公选制,2001年又废除了。受此影响,众议院宪法调查会在2005年的报告书中,多数意见都认为不应该引进首相公选制。

另一方面,首相公选的主张得到国民一定的支持,这也是事实。每日新闻在2005年和2009年实施的舆论调查显示,修宪賛成派选择最多的修宪具体条目,两次均为“国民直接投票选举首相”。而在此次议论的潜流中存在的,可以说就是这种意识。

在政治的闭塞感渐次增强之中,居民能够直接选择当地行政领导的地方自治体系,或许渐渐地在国民眼中更显其魅力。总之,是在议院内阁制度下强化机能,还是瞩意于总统型的制度改革?我们应当注意的,是围绕着有关统治机构的宪法论所形成的这两股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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