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遗忘的“日中邦交正常化的基础”

政治外交

区别对待“军国主义者”与“日中两国民众”的历史智慧

日中邦交正常化40周年纪念仪式,因中方的要求而亟亟取消,暗示着40年前实现邦交正常化的基本精神现今已被无视或轻视。

虽然挑起日中战争(日本对1937年-1945年抗日战争的表述——译注)的“军国主义者”必须受到谴责,但日本国民和中国人民都是战争的受害者,必须站在这样的立场努力构建日中友好关系,这种思想是实现邦交正常化的基础。毛泽东、周恩来提出这一主张后,尽管不是100%,但日方也大体表示了认可这一原则的态度。这是一种带有权宜色彩的“区别对待论”,现实中可适用至何种程度,则是一个微妙的问题。

比如,谁是军国主义者?如果展开争论,这就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然而,在中国看来,无论日本人的国民感情如何,被国际社会认定为主要战犯的人(比如甲级战犯)对外必须视作“军国主义者”对待。正因为如此,中国对日本部分政治家模糊这种“区别”的言行极为敏感。

换言之,中国的政治总是制造历史上的“恶人”,并由此来开创未来。

“恶人”的存在意义

然而,毛泽东、周恩来的时代过去以后,随着时间的推移,不知不觉中,中国的上述“原则性思考方式”已因中国自身的因素而变得模糊起来。每当日中关系紧张时,“无辜”的在华日本人和日本企业都会受到牵连,这正是反映上述变化的确凿证据。在这样的情况下,普通日本人往往被混同为“日本军国主义者”,同时,日本国民与中国人民之间的协作意识也被抛到了九霄云外。

无论是领土问题还是历史问题,为了处理这些微妙的问题,避免其对日中关系造成不良影响,中国的政治及外交认为必须谴责“恶人”。如果“恶人”不是日本的“部分政治家”,而将其定义为是最高领导人本人或政府,那么对中国当局而言,也将失去“守护”日中关系的要塞。针对领土问题和历史问题,日方采用的向对方说明“日本的本意是这样这样,希望你们理解”这种手法,在中国这个对象身上是不大行得通的,过去在日中战争爆发之前与中国进行谈判过程中,日本已经饱尝了苦头。

另一方面,如果中国人对日本人及日本企业施以暴行,而政府当局又不能很好地控制局面,那么对中国当局、中国社会与体制所产生的不信任感在日本国内蔓延恐怕也是理所当然之事。两国国民必须深刻理解,正是这种对华不信任感,成为了上个世纪20年代至30年代为日本军部动用武力提供政治借口的一个重要原因。

邦交正常化的另一个“原则”

此外,邦交正常化的基础,还有另一个“原则”。那就是“求同存异”的精神。这个词似乎通常被译为“舍小异,存大同”,但其实这个词的真正意思是“差异(无论大小)仍作为差异继续保留,更重要的是追求共同的利益、共同的课题和目标”,这样极富“战略性”的原则。

然而,不知不觉之间,在近年的日中关系中,这种共同利益似乎已被视为对于商业利益的追求。

如今,无论在领土问题还是历史问题上,相互理解彼此的立场自不待言,真正重要的或许是避免在不同认识上大做文章,应当明确政治意志,拿出实际行动,追求共同的战略目标,致力于解决全球性课题。

(2012年9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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