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台签署“历史性”渔业协议的意义与课题

政治外交

在事实上搁置尖阁诸岛(钓鱼岛——译注)主权问题后,日本和台湾签署了一份渔业协议。尽管这可谓是迈出了构建东支那海(东海——译注)秩序的第一步,但也留下了引发纠纷的火种。笔者将探讨该协议的主要课题,对今后的工作做一分析思考。

“东海和平倡议”与签署渔业协议的背景

在尖阁诸岛问题难以找到突破口的情况下,日本与台湾达成一项多年来悬而未决的协议,于2013年4月10日在台北签署了日台渔业协议(“亚东关系协会与公益财团法人交流协会渔业协议”)。此前,据说相关人士表示会在宝塚歌剧团访台公演第一天(4月6日)之前签署协议,而最终尘埃落定正好是在该团公演期间。

此次之所以达成了协议,是基于台湾的马英九总统“东海和平倡议”的外交路线,和日本希望阻挠中国与台湾联手这两重因素的相互作用。同时,美国也从中起到了推动作用。这项协议对日台双方均具意义,获得了不少积极评价,却也留下了诸多课题。

事实上搁置了主权问题,由官邸主导推进谈判

马英九总统于2012年8月5日提出的“东海和平倡议”,希望有关各国搁置尖阁诸岛争议问题,制定东海行动规范,据此实现资源的共同开发与和平。此后,马总统在9月7日公布了“东海和平倡议”推动纲领,提出了包括双边及多边渔业合作在内的多项建议。可以认为,至少从结果来看,马总统的这一路线为本次渔业协议的签署奠定了基础。

可是此后,因日本政府实施的所谓“国有化”,令日台关系也趋于紧张,宜兰县渔民举行了抗议活动。鉴于此种情况,日本政府于10月做出了一项可谓破例之举——玄叶外务大臣通过对台窗口“交流协会”向台湾民众发表谈话,提出重启渔业谈判问题。后来虽也有报道称台湾方面或许会拘泥于主权问题,但双方最终在事实上搁置了主权问题,重点围绕“和平”及“资源的共同开发”展开了谈判。

谈判本身并非只是日本与台湾之间的“外交”谈判,还伴随着国内各有关部门、有关方面之间的谈判。尤其是在日本国内,主张保护渔业权的水产厅极力阻挠意欲推进谈判的外务省,身处一线的渔业团体和冲绳县也没给“高层外交”好脸色看。后来似是首相官邸方面协调了各方关系,主导推进了相关工作。

“北纬27度以南”的台湾渔船作业范围扩大

协议事实上搁置了主权问题,即日台双方维持各自对主权的主张(实际上不在台湾统治之下),针对非领土领海的空间,以及日中渔业协议规定的北纬27度以南海域,确定了日台双方的渔业权。

协议第1条称“本协议旨在维持东海之和平稳定,推动友好及互惠合作,致力于专属经济海域之海洋生物资源的养护与合理利用,维持渔业作业秩序”,由此可见,该协议的内容在一定程度上考虑了马总统的倡议。台方相关人士也表示,日方表现出肯定、尊重马总统倡议的态度,减除了台湾的忧虑。

今后,台方可在协议第2条规定的“协议的适用海域”自由捕捞,日方将不再驱逐那些进入“特别合作海域”守规作业的台湾渔船。这一海域比台方设定的暂定执法线范围更广,台方负责人将之理解为谈判上的胜利。同时还有条文(第2条第5项)表示今后还将针对尚未做出规定的其他海域继续展开磋商,这些海域规定原则上是暂定,以后仍有可能继续谈判。今后,有关已确定海域的具体谈判工作,将由“旨在签署本协议”而设立的日台渔业委员会负责进行。

围绕渔业协议埋下的火种

该协议的签署具有多重意义。本文列举三点。第一,是在纠纷不断的东亚海洋问题上迈出了实现和平与构建秩序的、具有建设性的第一步,并向国内外表明,类似问题是可以做出决断的。第二,将未有邦交关系的台湾作为外交的参与者,以此离间台北和北京,避免双方过于接近。对高度关注西南诸岛安保问题的日本而言,将台湾视为参与者的做法意义重大。它将为日本与台湾之间的“1972年体制”增添新的内容。台湾在2013年2月8日发表的声明中否定了将与中国在尖阁问题上进行合作,提出将与日美合作,并在4月17日实施了针对中国的实弹演习,马总统也参加了该演习。第三,中国一直声称尖阁诸岛属于台湾的一部分,而台湾和日本签署有关尖阁诸岛周边海域的渔业协议有望对中国的该主张产生一定的反驳效果。

另一方面,达成协议的过程及其未来,都存在许多课题。以下列举四点。第一,是该协议在事实上搁置了主权问题。因此,“保钓运动”(以尖阁诸岛属于中国固有领土为由,中国、香港和台湾的社会活动家等开展的“夺回领土”运动)今后还会继续。虽然马英九政权或许会对保钓船只采取一定的管制措施,但仍有必要建立针对突发事件的应对机制。当然,日本在驱离进入领海的台湾渔船时,或是中方实施驱离行为时也有可能发生突发事件。

第二,是该协议谈判过程中,日台双方在多大程度上与一线渔民展开了协商的问题。如果未能充分征得渔民们的理解,恐怕也会为今后埋下祸根。笔者4月曾在宜兰县和渔业相关人士进行了交流,他们提出了各种意见、不满和要求,而日本的新闻报道也反映了冲绳县方面的不满和抗议。

第三,是日台渔业委员会将如何发挥作用、能否发挥作用的问题。1998年签署的日韩渔业协议也规定设立同样的委员会,但针对该委员会的职责和能够发挥的作用这一问题存在着各种争议。要让日台委员会成为一个可对本次协议适用海域及今后协商海域发挥恰当作用的平台,双方还必须共同努力。

通过长期谈判,构建多边框架

最后是中国的认识。对于中国而言,台湾代表着“核心利益”,既然宣称尖阁诸岛属于台湾的一部分,那就意味着理论上尖阁诸岛也是核心利益的一部分。关于核心利益是否包括尖阁诸岛,尽管中国一直态度暧昧,但有一点是确切无疑的,那就是其定位有别于南支那海(南海——译注)各岛。因此,虽然这次与台湾签署协议的意义重大,但反过来也有刺激了中国的一面。眼下,中国只是对该协议表现出不悦,但中方今后的态度有必要加以关注。同时,台湾也有可能打算和中国签订有关东支那海的某种协议。如果台湾意图在中国与日美之间寻求平衡,其行为也有可能成为新的火种,为设立渔业委员会等工作投下阴影。此外,台湾今年将举行国民党主席选举,明年又将迎来主要城市选举,政局有可能出现变化不定的状况。这就要求日本与台湾进行周密谨慎的交往。

总而言之,签署日台渔业协议并非达到了目的,而只是迈出了未来道路上的第一步。我们有必要开展持续谈判、构建多边框架。

(2013年5月1日,标题图片:出发驶往尖阁海域的台湾渔船,2012年9月24日台湾宜兰县苏澳,图片提供:AP/Afl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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