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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儿童的犯罪案件增加

社会

针对不满13岁儿童的刑事犯罪,已被认定的案件数量2013年出现反弹。《2014年警察白皮书》显示,此类案件2004年后一度呈减少趋势,从2004年的37054件降低到2012年的25612件。然而,2013年竟比上一年增加了1327件,为26939件。而且,其中针对儿童的强行猥亵罪明显增多,非法监禁和暴力绑架案件共计上升到103件。儿童们正面对着危险。

针对儿童的恶性犯罪时有发生

9月11日,兵库县神户市长田区六岁的一年级女童生田美玲失踪。23日,警察在美玲家附近的杂树丛中发现了部分尸骸。兵库县警方称,遗体被肢解成头部、连体双臂、双腿等,分装在数个塑料袋内,经DNA鉴定,确认是美玲的遗体,该事件就此迎来了最坏的结局。这种针对缺乏社会经验的孩子们的卑劣犯罪从未绝迹,仅在今年,业已发生多起。

就在美玲失踪前二天的9月9日,还发生了12岁的初一女生被逼上车带走的事件。女生家住千叶县八街市,在放学回家途中,一个年轻男子用刀具威逼她上车后被带入该男子的住处,约1小时后才被放走。犯人是住在该县富里市的一名无业男子(25岁)。好在女学生准确无误地记住了车牌号码,次日该男子因涉嫌“以猥亵为目的绑架、非法监禁、强行猥亵”而被逮捕。

类似事件还有7月14日在冈山县仓敷市发生的小学五年级女孩(11岁)在放学回家路上被车子带走的事件。犯人是一名无业男子(49岁),于19日夜以“非法监禁”的嫌疑被逮捕。女孩也在该市北区的该男子家中获解救。女孩的母亲记住了可疑轿车的车牌号码,而且女孩持有带GPS功能的手机,使此案件较快得以侦破。

另外,2月11日下午,在神奈川县相模原市,小学五年级女生(11岁)在遛狗途中失踪,只有小狗独自回到家中。女孩在四天后的15日早晨,逃往一个没有警察的派出所,用那里的电话与茅崎警署联系后获救。这个案件中,东京都町田市某IT公司的员工(30岁)以“绑架未成年者、非法监禁”的嫌疑被捕。该男子最初是以小刀威胁女孩,逼她上车后带到自家公寓的。该男子有妻室儿女,但处于分居状态。虽然女孩没有外伤,监禁期间男子还给她饭吃,但也只能说是一个极端卑劣的行为。

1117件:针对儿童的强行猥亵案件剧增

1月27日,在北海道札幌市,9岁的小学三年级女孩被26岁的无业男子带走,非法监禁在该男子公寓内达一周之久。所幸的是,这个案件的女孩最终被平安解救;但是,2004年11月17日发生在奈良市的绑架事件中,小学一年级的女孩(7岁)头被摁在装满水的洗脸盆里惨遭杀害。该案件的罪犯是一个36岁的报纸经销店员工,后被判处死刑,且已执行。

该案犯有恋童癖倾向,从家中搜出大量有关幼儿色情的录像、杂志以及女童内衣等。当然并不是说这些录像和杂志全部都构成了犯罪,但已有人指出,网络世界里充斥了这类内容,且有愈演愈烈的倾向。是否这些犯罪受此影响姑且不论,但《警察白皮书》显示,在儿童受害的犯罪案件中,“强行猥亵”罪2013年达到1117件,比较前一年增加了63件。从最近10年的情况看,2004年和2005年分别为1679件和1384件,数量确实很大,但此后有所好转,2007年降到了907件。然而遗憾的是,2010年又反弹到了1000件以上。

修订《儿童色情禁止法》,处罚“持有”

在这种形势下,国会通过了包括禁止“单纯持有”儿童色情照片及视频等内容在内的《儿童色情禁止法》修正案,并于7月15日正式实施。对“以满足自我性好奇心为目的而持有儿童色情物品(包括数字图像)者,判1年以下的徒刑或处以100万日元以下的罚款。”但是,修正法生效后一年以内责罚条款暂不适用,所以这也是一项要求“持有者”在这一年的宽限期内自动销毁有关色情物品的措施。

就所谓的“儿童色情”,该法的定义为“故意暴露或强调儿童的生殖器官”。尽管有人批评这个表述不够明确,“容易导致搜查权的滥用”,但是,成为某些成人扭曲性欲的牺牲品,身心受到痛苦折磨的孩子也确实不少。《警察白皮书》指出,近些年侦破的儿童色情违法案件有增加倾向,2013年上升到1644件,受害儿童人数达646人,创历史新高。不用说,实际遭到伤害、饱受痛苦的儿童人数还会更多。无论如何社会都应把保护儿童放置于最首要的地位!

标题图片:儿童诱拐杀人案受害者的父亲在记者会上。2004年。时事通信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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