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遺忘的“日中邦交正常化的基礎”

政治外交

區別對待“軍國主義者”與“日中兩國民眾”的歷史智慧

日中邦交正常化40週年紀念儀式,因中方的要求而亟亟取消,暗示著40年前實現邦交正常化的基本精神現今已被無視或輕視。

雖然挑起日中戰爭(日本對1937年-1945年抗日戰爭的表述——譯註)的“軍國主義者”必須受到譴責,但日本國民和中國人民都是戰爭的受害者,必須站在這樣的立場努力構建日中友好關係,這種思想是實現邦交正常化的基礎。毛澤東、周恩來提出這一主張後,儘管不是100%,但日方也大體表示了認可這一原則的態度。這是一種帶有權宜色彩的“區別對待論”,現實中可適用至何種程度,則是一個微妙的問題。

比如,誰是軍國主義者?如果展開爭論,這就是一個十分複雜的問題。然而,在中國看來,無論日本人的國民感情如何,被國際社會認定為主要戰犯的人(比如甲級戰犯)對外必須視作“軍國主義者”對待。正因為如此,中國對日本部分政治家模糊這種“區別”的言行極為敏感。

換言之,中國的政治總是製造歷史上的“惡人”,並由此來開創未來。

“惡人”的存在意義

然而,毛澤東、周恩來的時代過去以後,隨著時間的推移,不知不覺中,中國的上述“原則性思考方式”已因中國自身的因素而變得模糊起來。每當日中關係緊張時,“無辜”的在華日本人和日本企業都會受到牽連,這正是反映上述變化的確鑿證據。在這樣的情況下,普通日本人往往被混同為“日本軍國主義者”,同時,日本國民與中國人民之間的協作意識也被拋到了九霄雲外。

無論是領土問題還是歷史問題,為了處理這些微妙的問題,避免其對日中關係造成不良影響,中國的政治及外交認為必須譴責“惡人”。如果“惡人”不是日本的“部分政治家”,而將其定義為是最高領導人本人或政府,那麼對中國當局而言,也將失去“守護”日中關係的要塞。針對領土問題和歷史問題,日方採用的向對方說明“日本的本意是這樣這樣,希望你們理解”這種手法,在中國這個對象身上是不大行得通的,過去在日中戰爭爆發之前與中國進行談判過程中,日本已經飽嚐了苦頭。

另一方面,如果中國人對日本人及日本企業施以暴行,而政府當局又不能很好地控制局面,那麼對中國當局、中國社會與體制所產生的不信任感在日本國內蔓延恐怕也是理所當然之事。兩國國民必須深刻理解,正是這種對華不信任感,成為了上個世紀20年代至30年代為日本軍部動用武力提供政治藉口的一個重要原因。

邦交正常化的另一個“原則”

此外,邦交正常化的基礎,還有另一個“原則”。那就是“求同存異”的精神。這個詞似乎通常被譯為“舍小異,存大同”,但其實這個詞的真正意思是“差異(無論大小)仍作為差異繼續保留,更重要的是追求共同的利益、共同的課題和目標”,這樣極富“戰略性”的原則。

然而,不知不覺之間,在近年的日中關係中,這種共同利益似乎已被視為對於商業利益的追求。

如今,無論在領土問題還是歷史問題上,相互理解彼此的立場自不待言,真正重要的或許是避免在不同認識上大做文章,應當明確政治意志,拿出實際行動,追求共同的戰略目標,致力於解決全球性課題。

(2012年9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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