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爾必達破產看產業政策的“缺失”

財經

上個世紀80年代,DRAM半導體曾是日本大型電機製造商的收益來源。之後,由於收支狀況惡化,多家企業對DRAM事業進行整合後組建了日本唯一的DRAM廠商——爾必達存儲器,但它也在今年2月宣告破產。為爾必達提供資金支援的日本政府的產業政策受到了人們的質疑。

製造業戰後最大規模的破產事件

2012年2月末,日本唯一的DRAM(動態隨機存取記憶體)廠商、DRAM產品市場佔有率位居全球第三的爾必達(ELPIDA)存儲器公司申請適用《公司再生法》,宣告經營破產,負債總額高達4,480億日圓,這是戰後製造業領域出現的最大規模的破產事件。2009年6月末,經濟產業省認定爾必達適用《產業活力再生特別措施法》後,該公司獲得了日本政策投資銀行(政投銀)的增資(300億日圓)以及政投銀與民間銀行團體提供的融資(約1,000億日圓),暫時度過了難關,至今已過去近3年時間。在此,我想結合日本政府及經濟產業省的產業政策評述此次失敗並為今後政策的方向性提出建議。

如果在此先作結論,筆者認為,這次失敗並非由於產業政策是多餘的,而是因為深層次產業政策的缺失,以及政策中蘊含的智慧與韌性不足。以下將會涉及這一點,但是首先必須指出的,是爾必達公司自身的問題。

坂本社長負有不可逃避的經營責任

在申請適用《公司再生法》記者會開頭,爾必達存儲器公司的坂本幸雄社長(左)俯首致歉(2012年2月27日,圖片:產經新聞社)

儘管鮮有報道,但準確地說,救濟該公司時的法律認定,其實是針對以適用於行動電話等數位消費電子產品的“PREMIER DRAM”為核心的事業重建計劃的認定。2010年,該公司的PREMIER DRAM銷售額的確實現了大幅增長。然而即便如此,其銷售額在當年總銷售額中所佔的比例也只有30%而已。從2009年獲得政府救濟起,該公司本應將用於個人電腦領域的普通DRAM產能轉移到臺灣,將廣島工廠的中心業務轉向PREMIER DRAM的生產,但據2011年9月末的報道,實際上該公司將把相當於廣島工廠12萬塊/月產能中大約40%的5萬塊份額“今後”轉移到臺灣。換而言之,可以認為該公司大大推遲了普通DRAM產能向臺灣轉移的時間。說得再準確一點,與其說是生產線的實物“轉移”出現了滯後,或許更應該認為PREMIER DRAM沒有實現預期中的增長,導致廣島工廠不得不製造普通DRAM,轉移所需的產能增幅超出了計劃水準,轉移工作沒有跟上。

上述問題的實際情況與該公司阪本幸雄社長和宣傳部門的說明有所出入,這揭示了PRE​​MIER DRAM並未像預想中那樣受到全球大客戶的歡迎這一事實。可以認為,其最大原因在於,該產品與快閃記憶體相結合為客戶提供解決方案的能力較弱。儘管該公司也擁有三維積層技術等尖端技術實力,但該公司在關於快閃記憶體的選擇問題上卻屢屢出現失敗。雖然阪本社長一直對公眾宣稱是日圓升值造成了經營困難,但他無法逃避在快閃記憶體業務方面的失敗責任。

脫離實際的經濟產業省

接下來談一談產業政策。日本社會中抨擊經濟產業省的聲音很多,他們認為這次也應為該公司提供追加救濟措施。但這種要求“進一步出資和融資”的呼聲是錯誤的。反覆出資和融資並沒有任何功效。另一方面,也有批評觀點認為2009年由政府主導提供救濟的行為屬於“多餘的”產業政策。但這種批評也是不正確的。

爾必達公司的坂本社長一直宣稱,除了日圓升值以外,作為一個製造業國家的日本還存在其他諸多不利的因素,這些都是令該公司陷入經營困境的重要原因,他的部分說法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尤其是折舊制度過於死板和單一問題、稅務上對有關會計上的設備損耗處理的損失認定含糊不清的問題等。目前,基於《產值比例法》的折舊制度事實上僅適用於礦山等領域,在半導體及其他高科技設備投資型企業幾乎很難適用。不過,應該促使高科技企業也適用該制度,經濟產業省應該在這些方面更加積極地與財務省和國稅廳展開交涉,即便現在開始也不遲,而且應該予以推進。如果缺少這些措施,各種折舊、虧損相關費用和稅金過高,那麼包括所謂的母體工廠(國內外工廠的核心工廠)在內,紮根日本國內的設備投資型高科技工廠就會倒閉。從這一點來說,爾必達的破產並非顯示產業政策“多餘”的指標,而是表明政策“缺失”的指標。除了坂本社長應承擔經營責任外,經濟產業省恐怕也應該為2009年提供救濟後自己的“玩忽職守”承擔次要責任。

爾必達存儲器公司的坂本社長從二階俊博經濟產業大臣(時任,右)手中接過基於產業活力再生特別措施法的認定書(2009年6月30日,圖片:時事通信社)

產業政策的第二個問題在於,政策缺乏“智慧”和強有力的“韌性”。2009年,當時曾提出了集結臺灣各家DRAM廠商與爾必達聯手合作的方案(即“臺灣存儲器”公司構想),卻很快就夭折了。對此,即使惋嘆臺灣政府軟弱無力也無濟於事的。日本的經濟產業省本應在充分掌握臺灣政經界實際情況的基礎上推出明智的產業政策,但它卻依據十分膚淺的訊息制定了產業政策。或者說,即使最初的構想未能如願實現,也應該相繼推出下一步改善政策,但該省的參與完全是一種草率且不徹底的行動。換而言之,它缺少了韌性。其深層原因在於,該省形成了一種特質,即只信賴那些著名企業和大型企業等所謂的現有權威,並不重視現實層面的其他訊息;此外,力圖規避風險的態度也​​是一個背景因素。在這一點上,現在的日本大企業與經濟產業省可謂“一丘之貉”。脫離現實的經濟產業省,已與戰後強有力的通商產業省不可同日而語。

未來理想的半導體產業政策

最後,我想簡要介紹一下日本在半導體領域的產業政策,並對未來的理想政策略作思考。日本的半導體產業政策歷史悠久,早在上個世紀​​40年代末肖克利(出生於英國的美國物理學家和發明家——譯註)等人發明電晶體時期就已出現,並一直延續至今,我們無法在此對其一一做出詳細評述。但伴隨日美半導體貿易摩擦而誕生的日美半導體協議,或許是該政策中的一個亮點。借助這一協議,美國得以向日本的電子機器廠商銷售民用半導體等產品;同時,美光科技公司等企業也因此避免了DRAM以外在劫難逃的破產局面。而美光科技公司如今正意欲收購爾必達。(*1)對比日美的產業政策,到底哪一方更加明智和堅韌呢?是缺乏產業政策的美國?純屬無稽之談。美國政府的產業政策實可謂深不可測。

當前,日本半導體產業的危機並不只是爾必達這一個問題,包括系統LSI(高密度積體電路)廠商等在內,可謂狼煙四起。如果經濟產業省足夠明智的話,或許就應該將作為系統LSI製造商(不從事設計,專門負責製造的廠商)而具有商業發展機會的瑞薩電子公司的山形工廠(原NEC電子[N Ele]山形工廠)等部門從該公司拆分出來,採取措施扶持具有收益性的典範。應該通過上述努力,依靠包括曾與原NEC電子有過合作關係的美國IBM在內的日美企業,為世界提供有別於全球最大半導體製造商——台灣積體電路製造股份有限公司(TSMC)的另一個選擇。然而,產業革新機構等部門正在著手實施的方案中甚至宣稱將要解散山形工廠,最終似乎還是沒能有效利用山形工廠。人們甚至認為經濟產業省對該工廠只是側目旁視。如果經濟產業省能夠從大企業間縱橫捭闔這種令人生厭的老套傳統方案中擺脫出來,充分利用符合一線實際的深度訊息,制定出戰後那種能夠鼓舞一線士氣的強有力的產業政策,那麼日本國內的半導體工廠和設計隊伍也還大有創造收益的潛力。該省是否會著手積極推進這樣的政策?未來將對今後的產業政策做出評價。

(2012年4月7日)

(*1) ^ (編輯部注)爾必達存儲器公司5月10日宣布,它已與重整援助企業美國美光科技公司之間就締結相關援助協議開始進行談判,如果正式達成協議,爾必達將被美光收買,實際上成為其完全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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