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管齊下:法人稅改革和擴大稅基

財經

減徵法人稅被視為日本政府提出的經濟成長戰略的一大亮點。身為前財務省官員且精通日本稅制的筆者建議,除了通過擴大稅基來彌補因減稅而造成的稅源缺口外,還應該進一步推行「法人稅改革」。

日本的法人稅率高居世界第二

6月24日內閣會議通過的「2014年版骨太方針」(以下簡稱「骨太」)提出「力爭在數年之內將法人稅有效稅率降低到20%至30%之間」,並稱此舉的目的在於「加強日本的地理競爭力,提升本國企業的競爭力」。 

冷戰結束的20世紀90年代以後,由舊東歐各國掀起的下調法人稅的競爭風潮席捲了整個世界。20年間,OECD各成員國的法人稅率平均降低了20%左右。

儘管日本也未能獨立於這股潮流之外,分別在1998年、99年和2012年下調了稅率,但現在仍比其他已開發國家高幾個百分點,比亞洲其它國家高10%,是僅次於美國的全球第二高稅率國家。

如上所述,高於他國的法人稅率與能源成本等因素一樣,對日本企業的布局成本產生了影響,加上日圓持續升值的影響,引發了以跨國企業為中心的企業海外轉移和產業空洞化問題,構成了地方經濟就業減少的一個原因。因此,出於恢復日本的地理競爭力、避免產業空洞化和就業萎靡狀態進一步惡化的考慮,各方這次就下調法人稅率達成了一致。

應對環境變化,效果取決於經濟成長戰略

從這個意義來說,本次的下調是為了應對日本周邊環境的變化,並非主動出擊之舉。日本企業將能增加多少設備投資?將有多少外國企業會來日本?在這些問題上,或許可以說這次法人稅下調的效果取決於日本今後的經濟成長戰略。 

關於理想的稅率,考慮到日本的競爭對手是其它亞洲國家,就應該分幾次調整,最終將稅率下調到10%左右(有效稅率25%)。

年輕人贊成,60多歲的老年人多數反對

據日本經濟新聞社與東京電視臺在6月27~29日共同實施的民意調查顯示,「贊成」和「反對」減徵法人稅的人數比例均為40%。按年齡段看,20~40歲的年輕人群贊成率為56%,反對率為26%。60多歲的老年群體反對率為45%,超過了37%的贊成率,代際之間存在觀點分歧。(6月30日的日經新聞早報) 

之所以老年人對減徵法人稅一事做出了如此尖銳的評價,其原因可能在於他們抱有一個簡單的疑問——明明正在謀求提高消費稅率以籌措應對老齡化問題的必要財源,還有必要在這個時候實施不一定會產生明確效果的減徵法人稅政策嗎?

通過擴大稅基,將淨減稅幅度控制在最小程度

為了回答這個疑問,有必要全面地提出兩點思路,一是原則上要通過擴大以法人稅為中心的稅基來籌措用於抵消減稅影響的財源,將淨減稅幅度控制在最小程度;二是要同步推行法人稅改革,改變導致國民對法人稅抱有不信任感的制度。 

在這一點上,「骨太」稱「為了避免妨礙20年度基礎財政收支(PB)黑字目標的實現,確保通過擴大稅基等辦法籌措的持久財源,將用數年時間將有效法人稅率降低到20~30%」,並表示「要在確認2020年度國家和地方PB黑字化目標完成進展情況的基礎上實施」,剎住了隨心所欲的淨減稅之風。

調整租稅特別措施意義重大

作為稅基擴大措施的分論,除了調整折舊外,人們還在研究調整各種政策稅制(租稅特別措施,簡稱「租特」)的問題。針對這一點,政府稅制調查會提出了以下觀點。 

針對租稅特別措施,過去也曾多次叫嚷要改革,卻始終未能動手,而此次提出應該進行「零基礎(zero base)的調整」,具體來說就是①對於設有期限的政策稅制,原則上到期廢除、②對於未設期限的政策稅制要設定期限,並實施劃分重點對象等調整措施、③對於實際應用只集中於特定企業的政策稅制和適用者數量極少的政策稅制,實施包括廢除在內的徹底調整。

如果已經出現了走出經濟通貨緊縮狀態的跡象,當然就要廢除為擺脫通貨緊縮狀態而限期推出的旨在激勵企業展開行動的措施。就租特而言,始終存在一種惡習——那就是一旦形成後,即使到了期限也會被延長,所以重要的是到期後必須停止。

此外,關於制定一定的標準來廢除幾乎從未應用過的租特這個問題,民主黨政權時期制定了租稅特別措施透明化法,取得了某種程度的實際運用成績,所以對其加以有效利用想必會有所裨益。

租特是政、官、財這一鐵三角的象徵。安倍政權應該動用鑽孔機對付的,正是這個鐵三角的領域。

不僅是減稅,還要推進視野更廣的「法人稅改革」

最後要說的是,本次關於法人稅的討論內容並不局限於減稅。還需要樹立改革日本經濟結構的觀點。因此,我們必須將視野從減徵法人稅拓展到法人稅改革,配套實施有助於恢復國民對稅收的信任感的稅制改革。 

基於這一觀點,應該徹底清除給予公益法人等的稅制優待。尤其是社會福利法人的稅制問題,這是上一次的公益法人全面改革中並未涉及的領域。即使公益法人等所處的環境發生變化,被視為非營利事業,但鑑於已經出現了會與普通民間法人相互競爭的領域,那麼從同等地位(equal footing)的觀點來看,應該調整優待稅制。

實現與財政重建的並舉

可以料想,在日本的法人稅討論過程中,將會出現這樣一種觀點——應該將安倍經濟學經濟政策帶來的增收部分用作今後的財源。對此,應該如何思考? 

前文已經指出,在冷戰結束後的歐洲曾出現過一股競相下調法人稅率的風潮,一方面是舊東歐各國為了吸引德、法等國營企業而降低法人稅率,另一方面是各已開發國家為了與之對抗而被迫降低法人稅率。

可是,觀察歐盟各國的法人稅稅收可以發現,許多國家法人稅稅收在GDP中的占比上升,並未發生稅收減少的問題。這被稱作「法人稅悖論」,在日本也引發了爭論——在安倍經濟學下,即使降低法人稅,稅收應該也不會減少,這成為了應將稅收自然增收部分用於彌補減稅財源缺口這種主張的根據。

如果從歐盟的官方報紙中篩選產生「法人稅悖論」的原因會發現,他們提出了兩個主要原因,第一是在下調(法定)稅率的同時擴大了稅基,第二是通過下調稅率和經濟成長戰略,企業的企業家精神得到發揮,經濟獲得了活力(此外,還有個人到法人的轉型)。

這反映了一個極為重要的事實,即如果日本的法人稅改革得以與稅基的擴大及經濟成長戰略配套實施,就「能夠實現經濟成長與財政重建的並舉」。換言之,為了催生法人稅悖論,需要「放寬管制」之類的強有力經濟成長戰略,這將通過企業業績的提升帶來家庭收入的成長、紅利的成長和股票轉讓收益的成長,如此一來就表明經濟成長的成果回報到了國家財政(稅收成長)和國民(收入成長)身上。

換言之,自然增收是恰當經濟政策產生的結果,而並非其前提。而且可以認為,既然本次減徵法人稅力求實現經濟活躍化與財政重建的並舉,那麼將「法人稅悖論」催生的增收用於推動財政重建便是一個正確方法。

標題圖片:一群公司職員行走在大企業總部林立的東京大手町辦公樓街區(2014年4月,時事通信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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