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保法制系列訪談

實現「無間斷、無縫隙、無漏洞」的安保法制

政治外交

戰後70年,日本的安全保障戰略迎來重大轉折期,安倍內閣將開展安保法制修訂工作,力求確立以允許行使集體自衛權為前提的「無間斷」的安全保障體制。究竟會發生哪些變化?修改憲法將會產生何種影響?我們聽取了執政黨及在野黨安全保障問題專職評論家的看法。

岩屋毅 IWAYA Takeshi

擔任自民黨安全保障調查會會長、自民黨總務副會長。生於1957年。早稻田大學政經系政治學科畢業後擔任議員秘書。目前為大分3區選出的眾議院議員,第7次當選議員。從2012年起擔任過眾議院預算委員會委員、自民黨政治制度改革執行本部長、國際觀光產業振興議員聯盟幹事長、眾議院資訊監視審查會委員。

安保政策的關鍵詞是「積極和平主義」

——作為安倍內閣重要課題的安全保障法制審議工作即將啟動,您對此有何看法?

岩屋毅  日本所處的安全保障環境嚴重惡化,日本人被恐怖分子殘害的事件也屢有發生。旨在妥善應對急劇變化的國家安全保障戰略的關鍵詞是「積極和平主義」。日本將為維護、恢復國民安全和世界和平做出積極貢獻,而不是墨守「待著不動、不做壞事」這種程度的和平主義。

我們希望在這個關鍵詞之下,建立覆蓋從平時到有事時等各個時期的「無間斷」法制,提升整體遏制力。我認為已經形成了「無縫隙」「無間斷」「無漏洞」的法制。不過,「可以這麼做」與「要這麼做」完全是兩回事。今後我將向國民詳細解釋,政府的目的是要通過建立起旨在應對各種事態的法制來提升遏制力,防患於未然,避免出現突發事件。

——是否已與對自衛隊海外派遣問題持謹慎態度的公明黨充分進行了協商呢?

岩屋  雙方展開了大約25次協商,其間,公明黨提出了「三個原則」。第一是只能參加明確具有國際通行意義上的正當性的行動。第二是要確實獲得國民理解。換言之,就是要貫徹文官控制,只有在獲得作為國家權力最高機構的國會批准後才能行動。第三是必須將確保自衛隊員安全放在首要位置。由於主持執政黨安保磋商工作的副主席是公明黨的北側一雄副黨首,因此上述原則被稱為「北側三原則」。我覺得這些建議是極為有益的。

國會的「事後批准」,緊急情況下允許先行出動

——公明黨好像對獲得「國民理解」這個條件特別在意啊。

岩屋  由於海外派遣還會包含一些非常艱鉅的行動,所以公明黨強烈主張必須無一例外地獲得國會的事前批准。而自民黨堅持的一點是,由於不清楚將會發生什麼、緊急程度會有多高,所以先制定一個永久性的法律,一旦遇到突發情況,還留著國會「事後批准」的後路。協商的結果是,基本計劃提交國會後,眾參兩院必須在「7日以內」給出結論,保證了國會批准的迅速性。

擴大自衛隊的武器使用權限

——在自衛隊海外派遣問題上,如何保護隊員生命安全引發了艱難的討論,您有什麼看法?

岩屋  法制針對特定行動擴大了自衛隊員的武器使用權限。此前,在開展聯合國維和行動(PKO)或雖然不是聯合國牽頭但由相關國家和地區機構共同實施的旨在恢復和平的「PKO類似活動」時,自衛隊員不能使用武器,而新法制打破了這一限制。

簡單而言,以前自衛隊在執行運輸任務時,即使夜盜或土匪動用武器加以阻撓,自衛隊也不能反擊。但今後在執行任務時就可以鳴槍威懾或實施警告射擊了。

另一點是使自衛隊營救日本公民的行動成為了可能。新法制也擴大了執行這種任務時的武器使用權限。不過,在戰爭地區不能使用武器。原則上需以當事國的同意和支持為前提。

儘管自衛隊在海外營救日本公民行動方面的能力飽受詬病,但我認為既然擁有特殊作戰部隊這種組織,就不存在能力不足的問題。不過,只有掌握了充足的情報,才能開展這種作戰,要說日本是否充分具備了這種能力,課題可謂堆積如山。

安倍首相聽取安保法制/執政黨協議會的報告©時事通信社

修訂日美指針,可以更多地支援美軍

——日美防衛合作指針也將在時隔18年後實施修訂,您對此有何看法?

岩屋  我感覺這次修訂已經等了太長時間。指針雖然不是執政黨協商的審議事項,但我們仍將其與安全保障法制結合起來加以處理。最大的特點在於加入了可以有限行使集體自衛權的「生存危機事態」,建立起了覆蓋從平時到有事時等各個時期的、全天候無間斷的、日美共同協調的機制。

特別值得一提的是,今後日本可以在更大程度上支援美軍的行動。同時,美軍在作戰方面必須與日方確實保持協調。換言之,不可能發生美軍為所欲為而自衛隊只是唯唯諾諾從旁協助的情況。雙方將規定,美軍在行動內容方面也需與日方充分磋商。

難以理解的「事態」滿天飛現象?

——針對「生存危機事態」,出現了關於船舶臨檢、旨在實施飛彈防禦的美軍艦艇護衛任務等問題的各種爭論,您對此有何看法?

岩屋  生存危機事態歸根到底屬於自衛權的範疇。我國祇有在自身受到攻擊和遭遇這種「生存危機事態」的時候才能發動自衛權。

船舶檢查行動也是如此,不伴隨強制力的行動過去是和《周邊事態安全確保法》掛鉤的。此次雖然將可以採取行動的範圍擴展到了全球規模,但法律仍然規定只能實施「對方自願接受的檢查」。修訂後的新法制將規定不可以實施臨檢那樣的帶有強制性的船舶檢查。明確地劃分了可以發動自衛權和不可以發動自衛權的情況。

此次將有兩部法律出爐,一部是新制定的,另一部是由修訂後的10部法律整合而成的。這些法律中會頻繁出現「什麼什麼事態」「什麼什麼事態」的說法,所以我自嘲似地將之稱為「事態滿天飛事態」(笑)。我們必須詳細地解釋這些內容,讓國民覺得「理解了」「沒什麼可擔心的了」。

中國軍費增加,人們擔心其「憑藉強力改變現狀」

——安保法制化的過程是否受到了中國動向的影響?

岩屋  我覺得最近10年發生了許多急劇變化。實際上,中國僅僅是公開部分的軍費就已達到日本的3倍,年均成長率為10%。中國的軍事裝備也實現了現代化,具有非常強烈的海洋擴張慾望。中國船隻還連續多日駛入日本尖閣諸島(釣魚臺——譯註)周邊海域,差不多兩三天就會侵犯一次日本的領海。一直保持著天上有飛機、海底有潛艇的態勢。在南支那海上,中國與菲律賓、越南等國的紛爭恰恰可謂是「憑藉強力改變現狀」的行為。中國正在單方面地填埋岩礁,並不斷建設軍事基地。

正因為如此,第二次安倍政權為了重新構建整個安全保障體制,首次設立了國家安全保障會議(NSC),並調整了「防衛計劃大綱」和「中期防衛力量整備計劃」,將防衛費增加了1%左右。此外還調整了武器出口三原則,為實現國際聯合開發武器裝備開闢了道路。為了保護安全保障資訊,還制定了特定秘密保護法。此次修訂安全保障法制與日美防衛合作指針即是這一系列動作的完美收官。

也要向中韓兩國說明情況,以求獲得理解

岩屋  我們用了兩年多時間逐一完成這些工作。目標和目的就在於,在維持我國遏制力的基礎上最大程度地開展外交努力,營造和平而穩定的環境。日美同盟的遏制力已經得到強化和充實,具體內涵已經變得非常穩健。由於我們並不針對特定國家,所以應該確實說明情況,努力尋求中國和韓國的理解。在最近舉行的日中首腦會談中,似乎習近平主席也未對安保法制發表任何言論。日本的行動向來都是公開透明的,想必一定能獲得中韓的理解。

美軍普天間基地的搬遷,與沖繩耐心協商

——不過,作為日美同盟重要支柱的沖繩美軍基地的搬遷問題目前進展不順啊。

岩屋  是啊。從地緣政治角度來看,就沖繩的軍事地位而言,需要把美軍和自衛隊搭配起來。因此,我們正在向沖繩增派航空飛行隊,並努力派駐沿岸和海上的警備部隊。由於全球最危險的普天間基地位於市區中心地帶,所以我希望務必將之搬遷到邊野古。今後我還將繼續努力促使沖繩民眾對此給予理解。

儘管民主黨政權一度搖擺不定,但他們最終也認為只能搬遷到邊野古。安倍首相也和沖繩縣的翁長知事展開了對話。我希望大家妥善協商,努力實現這個搬遷計劃。自民黨內也有人強烈呼籲應該認真傾聽沖繩的聲音,我認為這是理所當然之事。

現在沒有必要修改憲法第9條

——最後想請問您對安倍內閣修改憲法持何種態度。

岩屋  儘管有人總是將此次的政策變更稱作「解釋改憲」(指政權通過解釋事實上修改憲法──譯註),但我覺得這個稱謂並不妥當。1972年的憲法解釋在保留了只能行使最低必要程度的自衛權這一理論的基礎上,全面禁止了行使集體自衛權。然而,考慮到當今軍事技術的發展,政府認為集體自衛權中或許也存在憲法解釋中允許的內容,於是內閣會議決定變更憲法解釋,並據此制定了安保法制。

針對修改憲法問題,我個人認為現在沒有必要調整「第9條」。通過此次修訂安保法制,我們便可以在憲法框架內開展接近臨界點的工作了。

——曾任自民黨憲法審議會會長代理的船田先生提出了修改憲法的「階段方式」,您有何評論?

岩屋  據我所聞,安倍首相與船田會長代理舉行會談時,針對如何向國民提出修改憲法一事,兩人決定要重點提出幾個主題。由此出爐的便是緊急事態條款。該條款規定當遭遇重大災害等,行政功能陷入癱瘓時,暫時賦予首相緊急事態下的特殊權限,以便度過難關。其他所有國家的憲法中都有這種條款,但日本卻沒有。另一個主題是財政紀律。日本背負著大量負債,必須重建財政,而憲法中卻沒有關於財政紀律的規定。另外,他們想到的主題還有「環境權」等等。

這些都是執政黨和在野黨可以在同一個平臺展開討論的主題。如果能夠形成共識,或許向國民提出方案以後就很可能獲得贊成。國民投票法已經出爐。快的話到明年秋季,要不就是後年春季左右,可能就會向國民首次提出憲法修改方案。

(2015年4月23日,於東京都內)

(採訪人:Nippon Communications Foundation代表理事 原野城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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