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環境,重獲新生

日本人的生命觀(上)

文化

本系列專輯報導的是關於野生動植物的主題,本文考察了日本人以怎樣的態度與動物接觸,並對其歷史背景加以瞭解讀。

日本人與肉食

肉食的消費量與收入水準成正比,收入水準越高的國家消費越多,反之則越少,但日本卻是個例外。日本居世界主要國家人均肉食消費量的第12位,僅為美國的4分之1,甚至少於韓國、中國和馬來西亞等國家。而魚貝類的消費量也並沒有相應地居高。

16世紀中葉,基督教傳教士聖方濟・沙勿略(San Francisco Javier)來日本傳教,他向耶穌會本部報告說:「日本人只不過以蔬菜和麥飯為日常飯食,有時吃些魚和水果,可是卻出乎意料地健康。」而宮澤賢治也在詩歌《不怕風雨》中寫道:「日食四合糠糙米,味噌蔬菜足矣。」

日本人男女合起來的平均壽命與健康壽命(2015年)均居世界首位。可是,在江戶時代日本人的平均壽命只有45歲左右,是到了二戰後的1947年以後,平均壽命才超過50歲的,因此日本並非自古就是長壽國家。

國際社會對日本人長壽的秘訣非常感興趣。僅從飲食而言,人們普遍認為日本的飲食以傳統的稻米、蔬菜和魚貝類為主,輔以西餐的麵包、肉食和乳製品,這種絕妙的平衡搭配對健康是有益的。「日本飲食文化」因其健康而逐漸得到人們的讚賞,被列入聯合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目前國外約有8萬9000家日式餐廳。

二戰後肉食消費量的增加大大提高了日本人的壽命和身高。20歲男子的身高在1950年後增加了近12cm。其原因在於肉食與歐美生活方式的普及。然而近20年間,日本人均肉食消費量基本維持原有水準,魚貝類則倒退回50年代的水準。我們只能認為這是因為日本人的心理在發揮作用,日本人在內心深處是禁忌殺生回避食肉的,再加上崇尚健康的傾向,所以大多數人的心理是肉食要適可而止。

黑船與最早的自然保護條約

19世紀30~50年代,美國的捕鯨業迎來黃金時代。隨著經濟的擴張,鯨油用於製造燈油、蠟燭和潤滑油的需求量增加,捕鯨發展為一大產業。然而在捕鯨歷史久遠的大西洋,資源枯竭明顯,於是太平洋取而代之,成為最大的漁場。

1946年有292艘美國捕鯨船在太平洋活動。從鯨油的產量推測,1953年1年內捕獲的鯨魚在3,000隻以上。歐美漁船都集中在日本近海到北太平洋這一帶海域。

美國作家梅爾維爾(Herman Melville)在1851年發表的小說《白鯨》中描寫了這樣的情節:主角亞哈船長在捕鯨船上與巨型白鯨作戰的過程中,在日本近海失去了一條腿。而被美國捕鯨船救助的遇難船員不勝枚舉,包括歷史著名人物John Manjirō(中濱萬次郎)。

隨著捕鯨船的出沒,遇難船員的人數增加,與當地居民之間的糾紛不斷。40~50年代,英美捕鯨船在日本港口不斷引發事件,他們要求添加燃柴、淡水和食品,登陸後胡作非為。為了收集鯨油,需要用鍋燒煮鯨魚的油脂部分,所以捕鯨船需要大量燃柴。

19世紀美國漁船捕獵抹香鯨 Photo credit: Yale University Art Gallery

幕府發布了《異國船驅逐令》,加強了鎖國政策。作為驅逐令實施的環節之一,幕府對漂流來的捕鯨船員採取拘禁措施,因此美國國內抗議日本的呼聲高漲,他們認為日本虐待遇難的船員。

鳥獸保護條約

在美國國內,對遇難捕鯨船員的保護及其待遇改善問題越來越受到關注。為了迫使日本打開國門,美國派海軍將領培理(Matthew Perry)遠征日本。此舉得到美國捕鯨業的全面支持。1853年7月,培理率領4艘黑船來到神奈川縣的浦賀港。

培理向德川幕府遞交了美國總統的親筆書信,要求日本打開國門。翌年,培理再次率艦隊來日本,經過談判,3月31日兩國間簽署了《日美和親條約》(神奈川條約),2個月後又制定了細則,締結了《日美和親條約附錄》(下田追加條約)。

條約規定,允許美國船隻在日本購買燃柴、淡水和食品,開放下田和箱館(函館)兩港,由此幕府的閉關鎖國體制走向終結。《日美和親條約附錄》由13項條款構成,對美國人登陸後的活動範圍、休息場所及墓地做出了規定。

其中需要關注的是第10條:「鳥獸遊獵於日本皆禁,故亞墨利加人(美國人)亦應遵從此制度」,這一條是在日方的要求下納入條款的,用現代話講,即「日本全面禁止從事獵取鳥獸的狩獵活動,所以美國人也應當遵守這一制度」。

國際社會商討鳥類保護事宜始於1995年的巴黎會議,以此為契機,鳥類保護條約和鳥類保護組織誕生。《日美和親條約附錄》被認為是世界上最早的自然保護條約。

野蠻的美國人

石塚官藏的銀版照片(函館市中央圖書館藏)

之所以簽署上述條款是因為有這樣的背景。在條約簽署約1個月前,為了對列入開放港口候補的箱館港進行實地檢查,培理一行率領黑船停靠在港口。當時的情形在《美國來使記》(函館圖書館藏)中有詳細記載。作者是松前藩士(對江戶時代侍奉各藩的武士及各藩成員的稱呼——譯注)石塚官藏。海軍將領培理隨行的攝影師用銀版攝影法為其拍攝的照片作為日本最早的照片保留了下來,並被指定為重要文化遺產。

由於江戶時代的日本遵循不做無益殺傷的倫理觀,因此野鳥和動物都不懼怕人類。然而,黑船的船員對停在近處桅杆和甲板上的鳥很感興趣,他們用槍去射擊這些鳥。《美國來使記》以厭惡的語氣寫道:

「異邦人在船橋上岸,來到龜田海濱、七重海濱和有川一帶,用拖網和步槍捕殺鳥類,下午4點前全體撤回船上。」當地人見此情景頗為驚詫,感歎「美國人真是野蠻啊!」

而海軍將領培理在其著作《日本遠征記》(木原悅子譯,小學館)中這樣描述當時的情形:「以大雁和野鴨等各種可以捕獵的鳥為主,我們看到了很多鳥,但我們艦隊的狩獵者們僅能獵殺了很小的一部分。」

從幕末到明治時期,造訪日本的歐美人對日本野生動物種類之豐富以及日本人愛護動物的態度印象深刻。1873年應邀以北海道開拓使的身分來日本的美國獸醫丹(Edwin Dun),他第一次走在東京街道上的感想是這樣的:「雉雞從草叢中露出腦袋,英國大使館前的皇居護城河裡,黑壓壓地落滿大雁和野鴨等水鳥。狐狸臥伏在自家餐廳的餐桌上,吃著盤子裡的食物。」

當時的東京是世界上為數不多的大城市,丹對野生動物在這裡與人的共存大為讚歎。他是為日本的畜牧業現代化做出了傑出貢獻的名人,最後擔任過駐日美國公使。據說西洋蒲公英就是被他混在牧草種子裡帶到日本生根發芽的。

《生類憐憫令》的實情

1687年,江戶幕府第5代將軍德川綱吉頒布了《生類憐憫令》,禁止對所有動物殺生和食肉。該法令並不是一部成文法,而是對他先後135次發布的告示的總稱。這些告示似乎是因為沒有被遵守才反覆被發布的。「生類」的對象涉及狗、貓、鳥、魚、貝、蟲。針對不同動物發布告示的次數,以鳥類最多,為40次,其次為犬貓類,33次,馬為17次。

在歷史劇中,該法令被演成數十萬百姓遭逮捕的「天下之惡法」。而德川家的後代德川恒孝在《江戶的遺傳基因》(PHP研究所)一書中表示擁護自己的祖先:「這些告示在執行的24年間,受到處罰的共有69人,其中判死罪的不過13人而已。」

實際上,該法令除動物保護外,還強調對「孤兒、老人、病人和暈倒在路邊的人」等弱者進行保護,具有強烈的道德規範色彩。當時發布過這樣的告示:「對將暈倒的旅行者全身衣服剝光的旅籠(江戶時期的客棧——譯注)死刑伺候」「將棄兒扔進河裡沖走者,處以死刑」。

關於棄兒,規定「發現後不必立即上報,可以自行撫養,或送給需要的人做養子。」為防止遺棄子女,還命令每個町都建立兒童戶籍。設立貧民救濟設施,收容那些暈倒在路邊的人。

綱吉被人背地裡罵作「犬公方(狗將軍)」,他發布的禁止遺棄犬類的告示引人注目。因為當時野犬數量增加,襲擊人的事件多有發生。為防止此類事件發生,他命令建立犬類註冊制度——《犬毛色明細簿》。英國制定《動物保護法》是在1911年,因此《生類憐憫令》是世界上最古老的動物保護法。

在江戶城裡的大久保、四谷和中野等地還設有保護犬類的收容設施。其中設在中野的「御圍御用宅院」面積達100ha(約為東京巨蛋的20倍),是一處規模宏大的設施。鼎盛時期收容的犬類多達8萬隻以上。如今,在它的舊址上建起的中野區政府的旁邊,安放著5隻犬類的銅像。

御圍御用宅院的舊址安放的犬類銅像。位於中野區政府旁(PIXTA)

近年來,對德川綱吉的評價發生了180度轉變,由原來的「昏君」變成了現在的「明君」。日本歷史教科書甚至評價稱「綱吉政權的仁政」。曾兩次謁見綱吉的德國醫生肯布爾(Engelbert Kaempfer)在《江戶參府旅行日記》(東洋文庫)中這樣評價綱吉:「印象中他是一位英明的君主」。

打破戒律

岡山市教委在發掘調查中,從岡山城二之丸的垃圾場遺址中發現了大量江戶時代的動物骨頭。據岡山理科大學教授富岡直人的研究,這些骨頭是野豬、家豬、牛、野兔、貉、狗、狼和獾等動物留下的。

很多骨頭上都留有刀傷,顯然是烹調過的痕跡,由此推斷,這些動物肯定是被食用了。考慮到二之丸建有家老(江戶時代大名的重臣——譯注)的府邸,可以推斷上級武士是大量食肉的。在明石城的武士府邸遺址也有同樣的發現。看來當時禁止食肉大概是「表面一套,背後一套」吧。

標題圖片:1854年3月8日,海軍將領培理在橫濱登陸。海涅(Wilhelm Heine)繪製的大幅石版畫。培理在著作中記述了當時日本有很多野鳥(Afl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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