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糊其辭的“福利補貼”

政治外交

民主黨內部也對修改內容表示困惑

民主、自民、公明三黨達成的修改社會保障稅制一體改革相關法案中,加入了向低收入的老年人發放標準額每月5,000日元“福利補貼”的方針。這是對政府原法案中有關養老金計算方法進行大幅度修改的結果。但是,因為這種做法重視三黨協調,模糊了政策目的,民主黨內也流露出“不知道該如何向選民解釋”這種困惑的聲音。

新的補貼,是在2015年10月消費稅率提高到10%以後,國家從稅收財源中撥出款項,支付給年收入在77萬日圓以下的人。77萬日圓這個數額,是2015年度全額基礎養老金的年額,它是以只有此項收入的人為對象設定的。在職工作期間收入較低,養老金保險費享受免除的人,養老金相應也較低,所以在5,000日圓的標準額外,最多還可另加17,000日圓(月額)。但是,未辦理免交保險手續又未繳納保險費的人員,未繳納保險費時間越長,標準額相應也越少。

政府向本屆國會提交的法案,原來內容是對年收入77萬日圓以下人員的基礎養老金一律增加6,000日圓(月額)。但是,對於無論在職工作期間繳納的保險額多少,一律以固定金額形式增加的做法,自民、公明兩黨表示強烈反對,認為“將損害民眾繳納保險費的積極性,引發道德風險”。

作為解決方案,公明黨提出了將養老金領取額上浮25%主張。認為“基於過去繳納的保險費而領取養老金,按一定比率上調,可以反映出每個人在職工作時期付出的努力”。

即便如此,自民黨對公明黨方案也表示了反對。“沒有付出(指繳納養老保險費——譯註)就不能享受。這是養老金的大原則”——長期統領了社會保障領域改革的原環境省大臣官鴨下一郎堅持這一主張,絲毫不做讓步。

三黨的折衷案,模糊了理念和目的

一心執著於提高消費稅的野田佳彥首相,向民主黨的政策調查會長前原誠司發出了妥協的指示。結果民主黨接受了“非養老金的補貼”方案,即代之以修改養老金相關法,轉而採取了制定新法應對的方針;同時,還根據未繳納保險費時期的長短,相應減低養老金金額,並將負責發放養老金等實際業務的組織委託給了日本養老金機構管理。民主黨的政策調查幹部解釋說:“這樣就可以讓領取養老金的人們以為養老金增加了”。

結果,是在分別吸收了民主、自民、公明三黨的部分主張的基礎上,終於達成了一致,然而理念和目的則被模糊了。如果是名符其實的“福利補貼”,那就應當對生活困難的群體一視同仁;但是,由於過分拘泥於“與付出相應的補助”這一養老金原則,形成了對未繳納保險費者不利的結果。除自民黨、公明黨以外的在野黨強烈地批判說,這種做法“含糊其辭,曖昧到了極點”,並在參議院的法案審議中,擺出了徹底追究的陣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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