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皇陛下“生前退位”的意向及其现实可能性的展望

政治外交 社会 文化

针对天皇陛下“生前退位”的意向,日本政府似乎将在近期展开正式讨论。笔者指出,开辟允许退位的道路是维持象征天皇制功能的必要条件,为了修改制度,理想的办法是在皇室会议上进行商讨。

NHK的最初报道与充满善意的反响

7月13日(周三)晚上7点,NHK综合频道发布了“天皇陛下有意‘生前退位’”的头条新闻。当时,我正在东京新宿与研究同行轮流诵读平安时代村上天皇(926~967年)撰写的日记(佚文),通过女儿发来的LINE信息得知报道的要点后,我感到非常吃惊。

可是没过多久,各家媒体要求采访的电话和邮件便纷至沓来,另外,回家路上又接到了NHK方面的联系,希望我到涩谷广播中心去一下。在那里,我反复阅读了好几遍报道全文,并听取了负责人的说明,最终认为可以相信报道内容接近于天皇陛下的“意向”。当时我回答了一些问题,第二天早上的新闻播出了其中的一部分,为保险起见,我将在下面引用当时的言论。

关乎现行日本国宪法中规定的象征天皇制度能否继续存在的最根本、最重大的问题,已经摆在了我们面前。

近现代皇室制度成形于明治时代(1889年制定)的《皇室典范》,战后(1946年公布)的现行典范继承了相关内容。然而,由于当时无法预见的老龄化、长寿化问题急剧发展,该制度已经不适应21世纪的现实情况了,目前已到了必须实施改革(修改典范)的时刻了。现在有必要展开着眼于未来数十年发展趋势的讨论。话虽如此,但任何改革都存在利弊,所以最好是认真调查清楚,努力得出更好的结论。

查阅六家主流报纸,从第二天早上到之后数天内的报道可以发现,尽管都对“退位意向”感到惊讶,但大家普遍表达了肯定的态度。宫内厅的风冈典之长官一面对外辩解称并未参与,另一面又没有否定报道的核心内容,由此可以推断报道基本属实。

此外,虽然安倍晋三首相表态称“由于事情的性质不予置评”,但菅义伟官房长官以前就说过“正在研究针对皇族人数减少问题的对策”,借此暗示了正在致力于改善《皇室典范》的问题点。同时,朝野各党的重量级人物也纷纷做出积极表态,表示如果天皇陛下的意向得到确认,那就有必要想办法实现其意愿。

确认最初报道原文的真实意思

坦率地说,通过网站上刊登的全文(7月19日)重新解读NHK的最初报道后,不得不对当事者和相关者早在几年前就开始反复商讨、最终提炼出的具有先见之明的精致内容感到佩服。我摘取原文论点列出以下十条,加上了简单的解释、个人看法和个人注解(※)(引文的黑体字是笔者想要强调的地方)。

①据悉,天皇陛下向宫内厅相关人士表达了打算在生前将天皇之位传给皇太子殿下的“生前退位”意向。天皇陛下希望在数年之内传位,有关方面正展开协调,以便本人向内外广泛表达想法

※现行的《皇室典范》只规定了终身在位,但据说当今陛下不仅向亲属,还向“宫内厅的相关人士”表达了“生前退位”的意向。宫内厅之所以否定曾参与此事,只是因为实现退位“意向”将牵涉到修改《皇室典范》这一政治要素,而宪法上规定天皇“不拥有关于国政的权能”,于是宫内厅的人士以此来表明自己作为天皇的亲信在这件事情上保持了距离。因此可以认为,即便是“本人向内外广泛表达想法”,也不会直接提及“生前退位”。

象征天皇承担的三种工作

②昭和天皇驾崩(编注:1989年1月7日)后,天皇陛下在55岁时依据现行宪法(编注:1946年公布)首次作为“象征”即位。他不断追求与现代相符的皇室应有状态,回应新社会的要求,公务量较昭和天皇时代大幅增加。

※现行的日本国宪法在第一章“天皇”的第一条中规定“天皇是日本国的象征,日本国民统一的象征”。于是,当今陛下自即位以来,一直在思考“象征天皇应该做些什么”,并不断“追求与现代相符的皇室应有状态,回应新社会的要求”。

③他认为除了宪法规定的国事行为外,天皇的工作还包括参与公共事务的象征行为,长期从事着出席典礼、慰问灾区等各种公务活动。此外,他认为公平地履行天皇的公务具有重要意义,直到年满82岁的今天,几乎都从未对公务做过大的变动。

※天皇的主要工作(广义的公务)由(1)宪法第六条和第七条规定的国事行为、(2)被认为与象征身份相符的公共行为,以及(3)在宫中为国或为民祈福的祭祀行为这三项构成。

其中的(1)包括任命获得提名的内阁总理大臣和最高法院长官,经内阁建议和批准后公布法律、召集国会、授予荣誉、认证外交文书、接受驻日大使等,多为礼仪性的行为。而(3)方面,天皇穿着正式的和服在宫中三殿(贤所、皇灵殿、神殿)以及举行“新尝祭”的神嘉殿从事的主要祭祀活动每年多达数十场。再看(2),以全国各地巡回举办的国民体育大会、植树节和全国海洋大会三大活动为代表,天皇参加各种仪式典礼和慰问重大灾害灾区的出行活动不断增多,另外在欢迎访日的国宾和政府贵宾、慰问大使和公使、受邀出访等国际亲善活动方面的作用也非常重大。

这就导致天皇陛下几乎一整年都没有可以休息的闲暇(据说即使待在皇宫,也一直忙于对会见人和出访地的调查准备工作),认为上述所有工作都很重要,对每一项活动都“公平地”付出了全力。

年迈之际决定自行退位

④另一方面,在去年末82岁生日之前的记者发布会上,天皇陛下坦率地承认了自己的衰老和失误,称“经常会感到自己年纪大了,在参加活动时还出过错”,“打算尽可能地避免这种情况”(中略)另一位相关人士表示“感觉陛下担心很快就会无法体现自身设想的作为象征的应有形象,由此产生的焦躁感和压力正困扰着他。虽然公务繁重,但作为象征的地位本身似乎成为了最大的负担。我认为除了传位以外,其他办法难以解决这个问题”。

※这位“相关人士”(下面的⑤也是)虽然(被设定为)身份不明,但他或许是认为必须让普通国民知道:依据宪法规定塑造出“作为象征的应有形象”的当今陛下内心充满了苦恼,担心如果“衰老”导致“无法体现”应有形象,自己就不再是原来的“象征天皇”了。

⑤据说皇后陛下及皇太子殿下、秋筱宫殿下也都接受了天皇陛下的这种意向。据说天皇陛下早在大约五年前就表达了这种想法,此后始终没有改变想法

※这表明怀有作为象征天皇这一信念的天皇陛下考虑到未来的情况,从“大约五年前”开始就一直在表达“‘生前退位’的意向”,而且皇后陛下、皇太子殿下和秋筱宫殿下都“已经接受了”天皇陛下“希望在数年内”退位的想法。

摄政和临时代行都不是象征

现行的皇室制度不允许天皇“生前退位”。制度规定只有天皇驾崩时,后任天皇才能按照皇家继承顺位自动即位,天皇终身不可退位。基于这种制度,只有在发生天皇罹患重病,无法开展国事行为等情况时,才允许设置作为代理人的“摄政”,而遇到一时身体状况不佳或需要出国访问等情况,则由皇太子等人“临时代行国事行为”

※现行的宪法和《皇室典范》均规定,在终身在位这一前提下,如果天皇罹患无法恢复的重病,可以设置作为代理的“摄政”,按照昭和39年(1964年)公布的法律,可以委任皇太子等人在一段时间内“临时代行国事行为”。

⑦明治时代中期(编注:1889年),与大日本帝国宪法一同制定的旧皇室典范以曾经出现过天皇遭到强制退位导致政治混乱的历史为由,限定皇位继承只能发生在天皇驾崩之时。战后制定的现行皇室典范也继承了这一规定。针对不允许天皇“生前退位”的理由,宫内厅长久以来的解释是(中略)也可能出现恣意退位的问题。

※明治和战后的《皇室典范》之所以规定皇位继承“仅限于天皇驾崩之际”,是因为考虑到了近代以前的历史上的“生前退位”也可能是“遭到强制”或“恣意”的行为。

《皇室典范》应该修改的两点

⑧为了实现退位,可以考虑的办法是修改皇室典范,使天皇的生前退位成为制度。另一方面,即使无法实现制度化,也完全可以考虑姑且为实现天皇陛下的意向而专门完善法律。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允许生前退位等应该进行研究的课题涉及到方方面面,但无论如何都必须在国会上展开讨论

※最根本的解决办法是,为了实现现行法中没有提及的“生前退位”而修改《皇室典范》第四条,使之趋于制度化,不过也可以另一种办法,即制定特别法,规定此举仅限于当代天皇。但不管哪种办法都必须在国会上进行讨论。

⑨皇室典范规定皇太子是具有皇位第一顺位继承权的“天皇之子”(皇子)。如果皇太子殿下接替天皇登基即位,那么其弟秋筱宫殿下的皇位继承顺位将升至第一位,但不能成为皇太子(中略)因此,一旦启动有关天皇陛下退位的讨论,秋筱宫殿下的定位问题似乎也就会立刻成为讨论对象。

※现行《皇室典范》在第一条中规定只有“属于皇统的父系男子”拥有皇位继承资格,第二条规定在继承顺位上,直系优先、长系优先、长子优先。但是,以直系、长系皇子将会诞下皇孙为前提,第八条只规定了“作为皇嗣的男子称皇太子。如果没有皇太子,作为皇嗣的皇孙就称作皇太孙”。因此,新天皇的弟弟秋筱宫殿下即使成为了第一顺位继承人,但由于未被定位为“作为皇嗣的皇弟”,这样将会形成“皇太子缺位”的局面,所以修改第八条也是无法回避的事情。

天皇换代与年号改元“或将出现在2020年”

⑩(原文中这一条在⑨的前面)皇太子作为新天皇即位后,“平成”年号需要变成新的年号。因为《年号法》规定只有发生了皇位继承行为时才能更改“年号”。宫内厅相关人士称,天皇陛下希望在数年内退位

假如天皇在四年后的东京奥运和残奥会之前退位,那么东京奥运和残奥会将在迎来了皇太子殿下成为天皇这样一个新时代的日本举行。

※明治以后,日本对年号=元号的规定是“一世一元”(一代一号),昭和53年(1978年)公布的《年号法》也规定了同样的原则,当今陛下退位,皇太子殿下继承皇位后,将立刻发布“政令”确定年号,并统一更换年号。

此外,这里大胆地将“天皇陛下希望在数年内退位”中的“数年”假定为“四年后”,暗示东京奥运会可能会在新天皇新年号下举行。

针对当今陛下“意向”的异议

前面再次确认了可以从NHK最初报道中读取的重要论点。不仅如此,8月8日,天皇陛下直接表明了“想法”,为了实现他的意愿,应该做些什么?应该怎样去做?在此我想简单谈一下自己的拙见。

此前,得知7月13日的最初报道后,不少有识之士拘泥于原则论,对天皇的“意向”提出了异议。比如,东京大学名誉教授小堀桂一郎在《产经新闻》16日晨报上表示“我非常担心现在非要开创允许天皇生前退位这样的先例,恐将招致事实上的国体破坏(中略)最佳办法是以册立摄政来化解这种事态”。

此外,日本大学的百地章教授原本一贯主张天皇元首化(恢复主体性),而这次在《WiLL》杂志9月刊(7月26日发行)上却评论称“如果内阁在法律层面受到天皇‘个人发言’的束缚,那么或许这才是有悖于立宪君主制的情况(中略)假如实在需要(中略)那么设置‘摄政’,将陛下从繁重公务中解放出来这种处理方式或许既符合法律宗旨,又符合陛下的意愿”。

可是,虽然《皇室典范》第十六条确实规定“天皇因精神、身体方面的重度疾患或重大事故而无法亲自实施国事相关行为时,可依皇室会议决议设置摄政”,但针对年逾80依然精神矍铄的当今陛下,以高龄为由设置摄政的做法恐怕反而不“符合法律宗旨”。

而且,当今陛下认为“能够完成宪法规定的作为象征的职责者方可居于日本天皇之位”(前述),始终不遗余力地开展前述③※那样的繁重公务活动。因此,我们可以认为天皇不会采取减少部分公务或全部交由他人代行的办法,而且现在依然没有“从繁重公务中解放出来”安享晚年的打算,所以设置摄政的做法不可能符合“陛下的意愿”。

推进修改皇室典范相关讨论的方式

如果这样思考,那么只能认真理解当今陛下泄露出来的“意向”,努力实现他的意愿。不过,为此需要像前述⑧※那样修改《皇室典范》或者制定特别法,无论怎么做都必须“在国会上进行讨论”,在此之前,人们讨论认为“过去在围绕扩大传统的皇室继承资格范围和创设‘女系(母系)宫家’等调整皇室制度的问题展开的讨论过程中,政府设立了有识之士会议等机构,这次也可以考虑采用同样的程序”(引用⑧的中略部分)。

战后,在修改既有法律制定新法的时候,的确常常会向有识之士征询正反两方面的意见。实际上,平成17年(2005年)和平成24年(2012年),分别召集了内阁官房长官咨询机构“关于修改皇室典范的有识之士会议”和“关于皇室制度的有识之士听证会”。我受邀出席了两次会议,发表了拙见。

然而,在那种场合,大家只是简短地陈述自己对咨询事项的意见,无法为求得共识展开讨论。这种做法反而会凸显正反两方的对立点,容易加剧舆论的分化。如果这次也设立有识之士会议,那么我希望当局相关人士和有识之士们注意学习过去两次的经验,秉持以实现当今陛下的“意向”为大前提这一共识,就相关问题点展开建设性的讨论。

最好在“皇室会议”上进行讨论

那么,我认为针对现行宪法第一章提及的关于以“天皇”为中心的皇室存在方式的重大事项,相较于政府设立的临时性咨询机构,在基于现行典范第五章常设的“皇室会议”这一顶层组织进行讨论、达成共识才是最符合本质、最现实的做法。

现行常设皇室会议

皇族 从成年皇族男女中选出 2名
立法部门 众议院议长和副议长 2名
参议院议长和副议长 2名
行政部门 内阁总理大臣及宫内厅长官 2名
司法部门 最高法院院长和法官 2名

皇室会议是替代旧典范中的“皇族会议”(由成年皇族男子构成)对皇室事项展开讨论的常设会议机构,成员由“两名皇族、众议院及参议院议长和副议长(立法部门)、内阁总理大臣、宫内厅长官(行政部门)、最高法院院长及一名法官(司法部门)”的共计十人构成(第二十八条),其中,内阁总理大臣“担任皇室会议的议长”(第二十九条)。

换言之,两名皇族代表(现在是秋筱宫殿下和常陆宫妃殿下)和八名三权代表共聚一堂,前者了解天皇陛下和皇太子殿下的意向,后者收集普通民众(众参两院议长来自执政党,副议长来自在野党)的意向,无疑可以展开切实有效的讨论。

当然,由于现行的典范是以终身在位为前提的,所以并未将“生前退位”设定为一个议题。但针对第二条规定的皇位继承顺序,第三条规定“可以依照皇室会议决议,按前一条规定的顺序变更皇位继承的顺序”。

因此,如果应用这一条,那么保留第四条“天皇驾崩时,皇嗣立刻即位”这样的终身在位的规定,然后在中间新加一句“或者依照皇室会议决议退位时,(皇嗣立刻即位)”就可以了。因为即使此次天皇“生前退位”通过特别法得以实现,但修改规定则可以明确以后的处理方针。将来,既要保留终身在位这一规定的优先地位,也要让新规定的生前退位成为可能,而这不能仅凭天皇个人的意志来随意决定,必须向公正的“皇室会议”征询意见,进行慎重的斟酌。

过去在制定明治和战后的《皇室典范》时,之所以将生前退位视为一个问题,那是因为近代以前的皇室史上大约60例“生前退位”(传位)都是恣意行为或出于政治目的,实力强大的对立派强迫天皇退位进而引发争斗的例子屡见不鲜。可以认为,当年规定终身在位以防范这种问题的做法是具有一定正当性的判断。

然而,在70年前未曾预料到的超高龄化问题正不断加剧,如果将来继续坚持终身在位,那么不仅是天皇陛下无法充分履行作为象征的职责,后面的皇嗣和预定继承人继承皇位时的年龄也会更大,很可能难以履行自身职责。因此可以认为,趁现在开辟一条可以实现“生前退位”的道路,既是维持象征天皇制这一宪法命题之功能的必要条件,也是富有意义的举措。

话虽如此,但我还是想再次强调,为了建立一种确保“生前退位”在正当理由下得以实现、皇位和皇室可以得到稳定维持和发展的体系,“皇室会议”这一权威常设机构的实质性参与可谓不可或缺。

(2016年7月30日)

标题图片:作为国事行为,天皇陛下在第191次临时国会闭会式上致辞,2016年8月1日,摄于东京国会内(图片提供:时事社)

皇室典范 日本国宪法 天皇 象征 生前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