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离黑帮的人们及其理由

社会

如今,日本的黑帮成员正在不断减少,而与此同时,这些脱离黑帮的人员(以下简称脱黑人员)难以回归社会的状况始终没有得到改善。笔者指出“走投无路的脱黑人员会走上犯罪道路,并且变本加厉”,并呼吁有必要完善社会性的“容身之所”。

黑帮人口不断减少

警察厅2017年3月公布的报告显示,截至2016年末,日本全国指定暴力团体(获得了认证的黑帮组织——译注)成员大约为18100人,较上一年末减少了一成。这是自1958年开始实施该项统计以来,首次降至两万人以下。全国地方自治体于2010年相继制定《暴力团排除条例(以下简称排暴条例)》后,平均每年大约有600名黑帮成员脱离组织。

尽管并非法律,但由于是在全国范围施行,所以排暴条例具有和法律同样的效果。该条例限制了黑帮的敛财活动,使黑帮进入了“没饭吃”的时代。

从2014年开始,笔者在日工组社会安全研究财团的资金支持下,花费大约一年时间,在监狱以外的场所针对西日本地区的脱黑人员、前黑帮老大等11人实施问询调查,了解了他们“为什么脱离了组织”“是如何脱离组织的”。

结果发现,他们是借着“有了孩子”“为避免(见不到孩子的)自由刑”“老大换代”等机会脱离组织的。此外还确认了他们在脱离组织时没有受到制裁,程序上还是比较容易的。

排暴条例出台以后,越来越多黑帮成员选择脱离组织的一个理由或许单纯是因为在帮里待着“没饭吃”“没法养家”。本来,1991年制定的《防止黑帮成员不当行为相关法》就已经在社会与黑帮组织之间构筑了一道壁障。而排暴条例又让这道壁障变得更加坚固了。在如今的日本,身为黑帮成员,就意味着连受到宪法保障的“过上健康的、具有文化意义生活的权利”也得不到保障。那么,拖家带口的黑帮成员想要脱离组织也是合情合理的事情。由于除了本人以外,家人也会受到牵连,所以脱离组织的人越来越多,黑帮人口不断减少可谓是一个必然现象。

脱黑人员难以回归社会

现在已经进入黑帮成员大举脱离组织的时代,但脱黑人员并没有(未能)过上正常的生活。排暴条例开始在全国范围施行后的七年间,脱黑人员达到了4170人。其中,相关部门掌握情况的已就业人员为90人,占2%左右,由此就产生了关于另外98%的人境遇如何的疑问。此外,关于已经就业的90人,也没有能够了解他们是否还在继续工作的数据。

谈到脱黑人员回归社会,首先要指出的是企业社会自身存在的问题。2016年7月,北九州市排除暴力推进会议面向企业实施了问卷调查,其中约60%的企业没有做出回答。同时,回答了问卷的企业中,80%表示不愿意雇用脱黑人员。由此也可以看出企业在雇用脱黑人员方面的消极态度。

即使脱黑人员找到了工作,也还有令人担心的问题。那就是职场欺凌,这可能会成为脱黑人员回归社会的障碍。

笔者在拙著《黑社会与护理——脱黑人员的研究》(角川新书)中介绍的一位名叫小山的护理师就遭遇过欺凌,比如在护理师职业培训期间遭到同期学员恫吓,后来在工作单位丢失了催眠药的时候又遭到了怀疑。

2016年12月27日的西日本新闻刊登了一篇题为“前帮派成员的艰难现实,因无法适应职场而直言‘辛酸’”的文章。文中提到的脱黑人员经朋友介绍到了一家电气工程公司工作。可是有一次公司丢了备品,同事们纷纷投来怀疑的眼神,甚至当面辱骂“罪犯能干什么活儿啊”“不要脸的东西”,就这样忍了三年,最终打了上司一顿后离开了公司。类似这种职场欺凌阻碍脱黑人员回归社会的事例,仅笔者所知就已经不胜枚举了。

应该修改“原暴五年条款”

然后是排暴条例制约着脱黑人员的社会权,导致脱黑人员难以回归社会。条例中有一项被称为“原暴五年条款”的条款。该条款规定,即使脱离了黑帮组织,此后五年内仍被视为黑帮组织相关人员,和黑帮成员一样不能开设银行账户,不能用自己的名义租房。尽管如此,但如果隐瞒曾是黑帮成员的经历,在履历表等资料上避而不写,就可能构成虚假记录。现在,即使比照企业的情况来看,这个问题也已经变成了脱黑人员回归社会道路上尤为突出的一道坎。

2016年,以福冈县为首的14个都、府、县签订了跨区域合作协定,开始采取为雇用脱黑人员的企业提供补助金等措施,帮助他们回归社会。为了让这些措施更具实效性,或许应该同步推进社会意识改革和研究修改原暴五年条款的适用条件。

最后想指出的是,在日本国内,回归社会这个概念本身就比较模糊。有关部门似乎认为只要脱离黑帮实现了就业就算是回归了社会,但问题的关键在于他们是否一直有工作。在黑帮组织得到社会接受的上世纪70到80年代,科学警察研究所曾经开展过基于脱黑人员跟踪调查的研究。但近年来再未开展过此类研究。

回归社会的成功与否应该由谁来判断?应该如何判断?——笔者认为将这些问题交给政府不妥。在脱黑人员问题备受社会关注的当下,研究人员、民间团体和生活在地区社会的我们每一个人更应该深入展开讨论。

接纳制度的必要性

如上所述,在如今的日本社会,无论黑帮成员还是脱黑人员,全都受到排暴条例等规定的束缚,社会权受到了显著的制约。进而言之,就连他们的家人也会受到牵连。

关于黑帮成员和脱黑人员社会权受到制约的问题,2012年时,参议院议员又市征治曾向平田健二议长提交过一份“关于黑帮成员不当行为防范对策的质询主旨书”。他在主旨书中表示“除了基于《暴力团排除条例》的打击措施外,本修订法案以重罚手段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从事实上加大对黑帮组织和黑帮成员的打压这种做法恐怕反而会逼迫这些组织和个人变本加厉地实施暴力犯罪。为了构建能让脱黑人员回归社会,过上正常市民生活的容身之所,应该采取沟通谈心和就业扶持等细致对策”,提到了有助于脱黑人员回归社会的“社会性容身之所的构建”。

但从现阶段的现实情况来看,即使脱黑人员希望回归社会,也得不到接纳。如此一来,为了生存下去,他们就只剩下继续违法敛财这一个选择了。笔者在调查过程中目睹了未能得到社会接纳的脱黑人员变成法外之徒实施违法敛财的状况。包括偷卖兴奋剂、恐吓、偷盗、抢劫和诈骗等行为。正如又市议员指出的那样,受到社会排斥、逼迫的脱黑人员正在变本加厉地犯罪。

在此应该注意的是,未能回归社会的脱黑人员在社会的明暗两面都变成了法外之徒。如果身在黑帮组织,是要遵守戒律的。黑帮内部设有一些戒律,比如即使将偷卖兴奋剂作为敛财手段,也不能卖给未成年人,等等,而法外之徒就没有这些戒律的约束。他们会不择手段地敛财,非常危险。

我坚信,排斥不能解决问题,只有社会的包容才能改善脱黑人员的问题。因为科学警察研究所1974年实施的调查显示大约三分之一的脱黑人员已经回归了社会。

在日本,排暴条例这种“冷风政策”占有优势。但为了构建不会产生法外之徒的社会,也必须思考能够促使地区社会变成包容脱黑人员的容身之所的“阳光政策”。为了实现“冷风和阳光”的措施联动,应该不断积累脱黑人员回归社会的成功事例,在社会上进行分享传播。而这项工作的主体不仅是政府,也包括企业和生活在地区社会的我们。除了脱黑人员外,还要能够接受刑满人员的社会才是健全的社会,如果做不到这一点,就难以建成安心、安全的社会。

主要参考文献

警察厅组织犯罪对策部黑帮对策科“警方关于黑帮成员回归社会对策的工作”《防范再犯推进计划等研讨会资料》2017年

星野周弘“黑帮成员脱离过程的相关研究——黑帮成员的追踪研究(Ⅱ)——”科学警察研究所报告15(1),81-98页,1979年

星野周弘、原田丰、麦岛文夫,“脱黑人员回归社会的相关研究”科学警察研究所报告23(1),28-40页,1982年

又市征治  第180次国会(例行国会)质询主旨书第116号,“关于黑帮成员不当行为防范对策的质询主旨书”

山之内幸夫《日本黑社会“灭绝之日”——前山口组顾问律师眼中的黑帮真相》德间书店,2017年

 

标题图片:(yoshi/PIXTA)

犯罪 黑帮 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