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死社会”日本,悄然生变的葬礼和墓地情况

社会

在独居老人每年死亡人数快速增长的今天,操办葬礼出现人手短缺,无主墓也变得越来越多。笔者指出,祭奠活动已经成为一个光靠个人或家庭无法支撑的问题。

半数男性也活到80岁以上

进入21世纪以来,日本国民的死亡年龄开始快速趋于高龄化。2000年死亡的男性中,80岁以上者占比为33.4%,到了2016年,已经达到51.6%,超过了半数。90岁以上死亡的男性占比从7.5%上升到了14.2%。比男性更加长寿的女性,2000~2016年间,死亡年龄在80岁以上者占比从56.3%上升到了73.8%,90岁以上的占比从19.6%上升到了37.2%。

同时,今后20年间,日本将变成死亡人数不断增长的“多死社会”。1990年的全年死亡人数为80万人,2003年超过了100万,2016年达到130万,增长速度也在不断加快。国立社会保障与人口问题研究所2012年推算,2040年的死亡人数将达到约167万人。目前,死亡年龄高龄化与死亡人数激增的趋势正在同步发展。

无人操办葬礼,单身老人激增

无论什么人,一旦无法自理,就必须借助别人的力量。在日本,传统上一直认为从临终到死后的一系列手续和事务都应由家人和子孙负责办理。但随着家庭形态和居住方式的多样化,出现了仅靠家人和子孙无法完全应付的局面。在死亡年龄趋于高龄化的同时,本应是后事操办者的子女和兄弟也全都呈现出高龄化趋势,在经济和体力上都难以承担。

战后,由夫妻两人组建的父母与未婚子女一同生活的家庭逐渐增多,日本社会不断向核心家庭发展。而到了父母需要护理的高龄阶段,则大多是老人与子女一家同住的“晚年型合住”家庭,1975年时,拥有65岁以上老年人的家庭中,三代同堂家庭占了54.4%,超过半数(厚生劳动省“国民生活基础调查”)。但这个比例一直在降低,2000年时低于了夫妻两人家庭的占比;到2015年,拥有65岁以上老年人的家庭中,独居或只有夫妻两人的占了57.8%。1980年时,独居老人为88万人,2015年上升到592万人,2035年预计将达到762万人,且23.4%的老年女性和16.3%的老年男性将都过着独居生活(国立社会保障与人口问题研究所推算)。

终身未婚率的上升也很明显。终身未婚率是指到50岁还没有过结婚经历的人口比例,2015年时,男性终身未婚率为23.37%,女性为14.06%。尤其是1990年以后,男性的终身未婚率开始急剧上升。这导致从数年前开始,未婚男性相继步入老年。实际上,有多达9.1%的65~69岁的男性从未结过婚(2015年)。终身未婚的老年人身体好的时候没事,问题是到了需要护理和看护的时候,有没有可以依靠的家人?还有个问题是,就算能交给专业人员护理、看护,但离世之后,谁来操办葬礼,谁来扫墓呢?

葬礼趋向小规模化,甚至省略仪式

那么,这20年间葬礼发生了怎样的变化呢?首先是列席者越来越少。某家丧葬公司的调查显示,1996年时,这家公司操办的葬礼平均有180名列席者,2005年时减少到了100人以下,到了2013年,平均就只有46人了。短短17年间锐减了四分之三。

在公正交易委员会2005年对全国丧葬业进行的调查中,67.8%的受访企业表示,与五年前相比,“列席人数有所减少”,而在2016年的调查中,该比例达到了86.8%。

这其中的最重要的原因在于死亡年龄的高龄化。过去,对于葬礼,无论逝者家属还是列席者,往往都很注重面子和人情世故,但如果逝者的子女超过了60岁,已经退休,那么工作关系上的列席者就会减少,小规模葬礼增多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其中,甚至有不举行任何仪式,只是几个遗属守一晚,然后就直接送去火葬的所谓“直葬”的例子。在前面提到的公正交易委员会2016年实施的调查中,26.2%的丧葬企业表示这种“直葬”形式越来越多。在丧葬企业实际处理的丧葬业务中,“直葬”在全国的占比仅有5.5%,而在东京地区则已经占到了近30%,不同地区的情况差异巨大。

无主墓增多,骨灰安置方式多样化

坟墓的变化也很显著。近年来,草坪和鲜花环绕的公园墓地和种植树木以代替墓碑的“树葬墓地”等令人感觉清新明快的墓地越来越多。墓碑上不刻“某某家先祖代代之墓”,改刻“爱”“感谢”等词语的坟墓、对墓碑造型精心设计的坟墓也越来越多。这里有一个很大的原因在于,上世纪90年代以后出现了一种新的倾向,那就是很多人都趁着身体好的时候由自己来挑选喜欢的墓地。

日本的坟墓有一个特点,那就是历来都预设了由子孙继承的前提,近年来,少子化、终身未婚人群增多和核心家庭化等因素,导致坟墓和祭扫活动的继承难以维系,长期无人祭扫的“无主墓”增多的现象变得日益突出。

还有人口流动激化的影响。随着地方人口的不断减少,无主墓增多是一个尤为严重的问题。熊本县和高松市的调查显示,有近三成坟墓已经处于无主状态。

为了便于管理,也有人选择把远方的祖先坟墓迁移到离家较近处(改葬)。同时,为了解决继承问题,即使有后代,也有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和无亲缘关系的人合葬的“合葬墓”,以及不设继承前提的“永代供养墓”。另外,还有人觉得根本就不需要坟墓。将骨灰放在家里,或者遵从相关规定撒在海里或者山上,这些做法在法律上都不会产生问题。

台湾、瑞典的选择:政府主导,社会共助

那么海外的丧葬情况如何呢?比如在自古将家人、亲属、宗族(父系血缘群体)互助精神视为基本常理的台湾,少子老龄化、长寿化和核心家庭化问题也在迅速加剧。这导致家庭护理出现力不从心的局面,老年人孤立无援等新的社会问题开始暴露出来。

最近几年,台北市、新北市、台中市、高雄市等大城市,为了简化葬礼和减轻葬礼费用负担,出现了由市政府出面举行的多人联合葬礼。

就台北市来说,从遗体搬运、入殓、遗体安放、举行葬礼到入炉火葬,遗属不需要承担任何费用。据说经费来自于市民的捐助。2012年推出这种“联合葬礼”制度之初,每周只有一天实施,全年葬礼数量仅有832次,而2017年改为每周实施三天后,增长到了1594次。

此外,申请者还将免费获得墓地。台湾各个地方政府推荐各种环保型的墓地形式,比如台北就有树葬、园林骨灰葬、海洋骨灰葬等选择,全都免费。其中,海洋骨灰葬只能由政府主导实施,2017年3月到11月期间总共实施了九次,市政府方面派出了专用船只。从火葬场到码头之间的迎来送往、出船费用、仪式费用全免。

瑞典的做法,是面向国民征收名为“坟墓安葬费(begravningsavgift)”的公积金,用于负担葬礼和骨灰安置。所有国民共同负担丧葬费用,而不是每个人为自己的葬礼缴存。

在斯德哥尔摩,这个公积金是从市民的工资中直接扣除的,而在其他地区,加入了瑞典国教会(路德宗会)的人每个月向教会缴纳的会费中就包含了这笔丧葬费。虽然不同地区缴纳的金额不同,教会规模也会影响缴纳额,但任何人离世,都不需要负担遗体搬运费、葬礼场地费、遗体安放费、火葬费。此外,还可以免费使用墓地25年。针对没有加入国教的人(天主教徒、穆斯林、无宗教等),将直接从工资中扣除。

在日本,明明有亲属却无人祭奠的死者和骨灰日益增多,已经成为了一个新的问题。祭奠需要具备死者和遗属这两方面的条件。一旦社会和家庭形态发生变化,祭奠活动自然也会随之改变。祭奠已经不再是个人和家庭的问题,或有必要将之作为整个社会的问题加以重新审视。

(2018年2月9日)

标题图片:为了满足那些没有墓地,在自己家里保存骨灰的人士的需求,诞生了各种各样的服务。图片是用纸箱加工成的室内墓(nippon.com编辑部,摄于2015年东京国际会展中心的“临终产业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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