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中的日本史——中世纪、近世纪篇

(第四回)“四个口”与长崎贸易——为了重新思考近世日本的国际关系——

社会

江户时代的日本并非一个因“锁国”而与世隔绝的世界,它与外界一直保持有国际关系。曾经提倡通过“四个口”的概念打破传统“锁国观”的立教大学荒野泰典名誉教授将告诉我们应该如何看待近世的国际关系。

序言――课题的设定――

在本文中,我的使命是从“四个口”和“长崎贸易”这两个突破口入手,揭示近世(日本史中的近世是指安土桃山和江户时代,大致为1568年-1867年——译注)日本的国际关系的概况。关于“长崎贸易”,大家都有所了解,但可能不少人都不太熟悉“四个口”这个说法。“近世”这个时代划分大体上指的是江户时代,直至近些年,不仅是日本人,就连多少知道一点日本历史的外国人也一直认为江户时代的日本就是“锁国”,可以说这是一种常识。如果根据这种常识来看,前面提到的近世日本的“国际关系”这种表述本身或许就属于语词矛盾(contradictio in adjecto——译注)。然而,最近20-30年间,关于近世日本国际关系实际情况的研究工作大大推进,几乎可谓是面目一新。纵然近世日本只是通过“四个口”这样有限的“渠道”,但仍通过周边地区与整个世界保持着平稳的联系,维持着自身的发展,进而迎来了近代(幕末维新期),这基本上也逐渐形成了一种常识。

“四个口”这一概念是我为了纠正传统的“锁国”观那种封闭形象而在30多年前提出的,如今,它已经变成历史教科书中司空见惯的一个词。而且,如果“四个口”成为前提,那么,关于过去仅以“锁国”一言而蔽之的近世日本国际关系的实际状况,以及被视为在“锁国”政策下面向海外开放的唯一窗口的长崎,从其历史事实到相关论说,都必须予以重新审视。近35年来,我一直在从事以“四个口”为前提的近世国际关系史的解构(deconstruction——译注)工作。1983年,我提出了“海禁与华夷秩序”这一相对概念来替代过去的“锁国”概念,最近又提出了“锁国与开国”学说论,这也是前面提到的解构工作的一环。

在本文中,我不会深入讨论上述问题,而将首先揭示“四个口”这种体制下的国际关系全貌,然后再针对“长崎贸易”中的长崎、在长崎实施的贸易概况及其变迁等问题展开论述。另外,关于尽管实际上并不存在曾经锁国的史实,但却长期被说成“锁国”一事的历史意义,换句话说,关于涉及近世日本人属性的“锁国与开国”学说,如果还有机会的话,我想另作阐述。

 “四个口”体制下的国际关系――以近世日本国家脱离中华秩序、实现独立为中心――

为了展开论述,我准备了图1(近世日本的国际秩序—17世纪中期-19世纪前半期—)和图2(近世日本的贸易—17世纪中期-19世纪前半期—)。图1归纳了当时的国际关系中以外交为核心的各种政治关系,图2展示了以贸易为中心的各种关系。对象时期是从过去被视为“完成锁国”的标志——荷兰人被转移到长崎出岛(1641年)到被认为是“开国”标志的佩里舰队到来(1853年)这段时间。

首先,我们根据图1来整体观察一下日本与周边国家和民族之间的关系。图的右侧是日本,左侧是中国(清),两者之间从上往下依次是“山丹”(又写作山旦、山靼,主要是乌伊尔特(UILTA)族及尼夫赫(NIVKHI)族、鄂伦春族等沿海民族)和“虾夷地”、朝鲜、“中国商船”和“荷兰商船”,还有琉球。“虾夷地”与松前藩,朝鲜与对马藩,琉球与萨摩藩之间分别建立了各种国际关系,“中国商船”和“荷兰商船”会到访长崎。想必大家都知道,乘船过来的荷兰人居留在出岛(1641-1860年),中国人居留在“唐人屋敷”(1689-1870年)。此外,“虾夷地”的大部分地区就是现在的北海道,“琉球”是冲绳县,这些名称变化都是在上述地区被编入日本领土的近世时期以后发生的。近世日本将上述地区视为外国或“异域”(日本以外的地方),当地居民对自己的国家或地区拥有独特的身份认同感。我提出的“四个口”理论正是以此为前提的。同时,我想再次向大家明确一点,那就是近世日本拥有四个面向海外开放的窗口,长崎是“唯一”窗口的这种通常说法并不成立。

长崎与三个大名

当时,人们通常将人和物的出入口岸称作“口”,然后说的时候在前面加上当地的名字,比如“长崎口”。1978年,我将这四个地方命名为“四个口”,并主张每一个口岸都是近世日本国际关系中的一环,它们之间具有有机的、结构性的关联,我们应该基于这种关联性来看待它们。“四个口”体制下的国际关系由一个特权城市长崎和三个大名(对琉球的萨摩岛津氏、对朝鲜的对马宗氏、对虾夷地的松前氏)分别垄断管辖,德川将军则统筹整体大局。

长崎和三个大名分别独立承担着与各自负责管辖的外国和“异域”之间的关系问题,作为补偿,它们被允许独享通过那些关系所获得的“所务”(贸易等各种利益)。这种关系是通过将军与长崎及三个大名之间的“御恩”(恩惠)和“奉公”(服务)这样一种封建主仆制度的关系来得以管理、运营的。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容易单纯地将“贸易”等同于“恩惠”,实际上,贸易还承担着采购日本社会等各方面所需物品的“任务”(作用、责任),如果贸易不顺,有时甚至会遭到幕府的责备。长崎和三个大名各自负责承担的国际关系相当于“军务”,之所以获准垄断“所务”,也是为了确保旨在履行“军务”的经济基础,这种“所务”被视为相当于其他大名的俸禄。不过,作为将军代理人的长崎奉行(日本武家时代的官职名——译注)的驻在地——长崎被赋予了可处理国际关系全局事务的权限,而其他三个口则仅被允许处理与各自对应的国家和地区之间的关系。

与朝鲜和琉球的关系

接下来,让我们再深入了解一下“四个口”体制下的国际关系的实际情况。朝鲜和琉球当时都向清朝皇帝派遣了朝贡使节,而对于日本的德川将军,朝鲜国王也派遣了通信使(不过,到第四次派遣之后才改为这个名义的),琉球国王则派遣了谢恩使和庆贺使。包括通信使在内,朝鲜国王共对日派遣使节12次(1609-1811年),琉球国王对日派遣使节18次(1634-1850年)。不过,在近世这段时期,德川将军并未向朝鲜国王直接派遣使节(只有对马藩曾派遣过将军名义的使节),也没有向琉球派遣过将军使节,关于其理由,本文只能略而不谈。

这些使节在日期间的饮食、住宿和护卫等事务均由日方(幕府和各地大名)承担,两国流民的保护、遣返等费用也由日方负担。即使针对居留在朝鲜釜山的对马藩使节,日方也因朝鲜方面提出的各种名目而支付了相关费用和餐费等。以这些使节为代表,所有出于贸易等理由而暂时居住下来的商人等都住在被称为倭馆的场所,这些场所由朝鲜方面负责修建。这样一来,在两国关系的各种场合,始终贯穿着基于“国王”(德川将军和朝鲜国王)相互“通信”(亲善友好)关系的互惠关系。这种关系在后来被定义为“通信”关系。顺便提一句,幕府将幕末时期签订修好通商条约(1858年)后与欧美各国之间建立的关系也定位为“通信”。另外,尽管也有必要对德川将军相当于“国王”或等同于国王的身份,以及与此相关的国际称谓和国际定位等问题展开论述,但笔者在此处仅指出存在这样的问题,而不做展开讨论。

与唐人和荷兰人的关系

日本与长崎口的唐人和荷兰人的关系不同于朝鲜和琉球的情况。幕府并不直接干涉这个“口”的关系,用现代人的话来说,就是将他们(唐人、荷兰人)与长崎町人(居住在城市中的工商业者——译注)之间的关系定位为民间层面的关系。针对荷兰人,从17世纪30年代开始,荷兰商馆长就被赋予了每年到江户参见将军的义务。形式上,这是对获准在长崎开展贸易这一恩惠的谢礼,等同于江户、大阪等幕府直辖都市的代表(町年寄,町级官职)们每年向将军行年初之礼。因此,旅费等费用均由荷兰方面自行负担,还必须向将军及其家人(妻子、孩子),甚至是幕府的官员们赠送贵重的礼品。

唐人也基本如此。唐人们虽然没有向江户派遣使节的义务(也曾有过派遣使节的计划,但未能实现),但来到日本的唐人们要向以长崎奉行为首的长崎地方官员们赠送贵重礼品,每年“八朔”(8月1日,德川家的一个节日),唐人的代表还要私下向作为德川将军代理人的长崎奉行表示“感谢”(八朔礼)。

此外,来到长崎的荷兰人和唐人分别住在出岛和唐人屋敷,都要自行支付租金,贸易货品的卸货装船等相关费用、在日期间的餐费等生活费,还有妓女们的接客费,乃至流民的保护费、遣返费等都由他们负担。出岛和唐人屋敷都是幕府下令由长崎市民负担建设的(25名町人出资建设了出岛,长崎的町人从幕府借款修建了唐人屋敷),然后由他们收取租金。换言之,唐人和荷兰人是以租房人身份住在长崎的出岛町和唐人屋敷的,长崎的町人负责“统治”(监督、指导)这些人,说得具体一点,是由出岛和唐人屋敷的乙名(相当于江户等地的町名主,即较小城镇的官员)和翻译官(荷兰通词和唐通事)直接负责。在贸易方面,作为将军代理人的长崎奉行也只是对贸易业务的整体予以管理和监督,实际业务都在商人层面实现,即日方的特权商人与唐人和荷兰人以长崎这个城市为媒介开展贸易。这种形态在后来作为“通商”关系形成了一种理念,这与18世纪后半期中国广东与欧洲各国之间的贸易形态——所谓的广东体系非常相似。

与虾夷地之间的关系

“虾夷地”的阿伊努人并未向德川将军派遣使节。但是,阿伊努的代表每年会到松前问候藩主,这种礼节叫做UIMAMU,还会在和人地界与虾夷地界的边境上向作为将军代表被派来的巡检使表达一种名为“OMUSYA”的臣服礼节。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虾夷地一直被视为“无主之地”,所谓“无主”,并不是说没有居民,而是意味着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们没有独立的政治权力,这个地区的居民被视为受到(此时,幕府=松前藩的)“抚育”(守护、扶植)的对象,上述礼节被赋予了对这种恩惠的感谢之意。

日本型华夷秩序的形成

如上所述,近世时期,“四个口”建立的国际关系是以德川将军为顶点,由“通信”、“通商”和“抚育”三个范畴的关系构成的。我将这称为“日本型华夷秩序”。从丰臣秀吉到德川家康,乃至秀忠的前半期,与明朝恢复邦交(“恢复勘合贸易”,勘合就是执照签证,勘合贸易是对明代外国来华进行朝贡贸易的一种称呼,也称贡舶贸易——译注)一直是最重要的课题。尽管秀吉侵略朝鲜、战后的日朝媾和以及岛津氏侵略琉球(1609年)也都是旨在解决上述课题的一个环节,但到了17世纪20年代初,人们发现这些行动显然是失败了。鉴于这些事实和成果,也就是说,基于与明朝恢复邦交行动的失败这一现实以及之前一边摸索一边重新构建起来的与周边国家和民族的国际关系,日本建立了一种以自身为核心的国际秩序。

从秀忠政权后期到家光政权这段时间就属于这个时期。此处不得不省略详细说明,简而言之就是:经过岛原与天草之乱(1637-38年)、从禁止日本人出入支那海(中国称东海和南海)海域(1635年)到与葡萄牙断交(1639年)、从中国大陆上明清交替(1644年)到清朝确立霸权(1684年)后,这种国际秩序(日本型华夷秩序)也逐渐在东亚的国际社会中固定了下来。这是近世时期的日本开始摆脱中国影响,走向独立的第一阶段,也就是政治独立。最近,我开始认为这样构建起来的近世日本的国家形态就是由多个国家和民族构成的复合型国家,也就是“帝国”。这也就是8世纪时形成的律令国家体制的“东夷小帝国”(石母田正)的近世版本。

此外,日本之所以将上述关系归纳为三个范畴的理念,并对外表明这些理念,主要是为了应对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欧美各国施加的外压(通商要求)。因此,也有一些批评观点认为,这一时期之前并不存在上述范畴和“四个口”。然而,正如前面论述的,旨在形成这种关系和体制的理论早在近世以前就已存在。这种理论是东亚地区的国际关系在传统历史上构建起来的,是这个地区共通的,可以说就是当时国际关系的文法,上面提到的“口”的各种关系正是根据这种理论形成的。如前文所述,我认为,18世纪后半期以后,中国广州与欧美各国的贸易形态(广东体系)之所以采用了非常相似的形态,是因为两者都是按照相同的“文法”,即“通商=互市”这一理论构建起来的。

日、朝、中的海禁政策

接下来,我想说明一下海禁的概念。如下表所示,尽管由于各自国情不同而多少有点差异,但日、朝、中三国均采用过海禁体制。海禁一词来源于明律中的“下海通藩之禁”,意思是禁止普通国民(或臣民)私自前往海外或交结外国人的制度和禁令。由于这一法令在14世纪时作为抵御倭寇的对策也曾发挥过作用,所以往往容易被视为一种倭寇对策,但实际上未必就是这样。

表 日、中、朝的“海禁”比较

规定国家
对象内容中国朝鲜日本
船只 大小,结构
装备等
船员等
装载物品(武器、硝,硫,铜,稻米等)









出海 目的地
出海时间



进出口物品 出口品
进口品



贸易 贸易地(港)的限制
外国人居住地(设施)的设定
特许贸易商人的设定(禁止其他商人的直接贸易)
贸易(时间,品种,数量等)的限制
禁止规定之外的外国贸易












朝贡及其他使节 对象国的限制
对使节有规定(朝贡时间,人数及其他)
与使节船只,使节一行等人的贸易






注(1)○表示存在规定,—表示不存在特别规定。
 (2)规定参考了《缩刷东洋历史大辞典》(临川书店)中“海禁”(增井经夫)条目的记载。增井先生编写该条目时依据的是“大清会典”和“大清会典事项”,本来还应按照原著文献列出规定的条目,而本文为了方便,只摘取了《辞典》中的记载。基于原著文献的详细分析留待日后再议。关于朝鲜的信息摘自《校注大典会通》(朝鲜总督府),关于日本的信息摘自“通行一览”等。
*摘自荒野泰典《近世日本与东亚》(东京大学出版会,1988年)

在明律中,这项法令被列入了“关津”,即海上交通和陆上交通的统筹管理项目。由此也可判断,这项法令的目的在于对人、物和信息等实施“出入境管理”,大体上是国家(或作为国家统治者的国王之类的国家元首等)拥有的根本性权限之一。如果说得极端一点,这种理念可以表述为“人臣无外交”(外交是国王独享的大权)。这种理念和表述起源于中国,但在古代日本已经可以看到这些东西,至少可以认为这是自古以来就流传在东亚国际社会的一种“文法”。我想再次指出,“海禁”是一个具有其历史和制度意义的词语,拥有具体的历史内容和传统,它与“锁国”这个带有封锁国家之意的欧洲语言(荷兰语)的译法(和式汉语)看似相同而实则不然。

当然,海禁也具有各种各样的形态和历史表象,比如,从只有国家权力(中央政府)才保持着这种理念(比如中世纪的日本等)的状态,到17世纪中期清朝颁布的“大陆封锁令”(迁界令,1661-83年)和近世日本与朝鲜对“四个口”实施的严密的出入境管理,乃至今日的现代国家通过护照等实现的巧妙的出入境管理等。

17世纪末,日、朝、中、琉四国通过采用海禁体制,管理“人臣”的私自出入境行为,将国际关系置于自己统筹管理之下,构筑了是非分明的政府间网络,即国际关系。此后至19世纪后半期,东亚地区维持了和平的局面,这正是由于这种国际关系作为解决本地区国际矛盾的调节机制发挥了作用。前文提到的外交使节团的往来和贸易、彼此流民的遣返等行为也都是其具体表现。

“四个口”的贸易及其变迁――以日本市场圈脱离中国市场、实现独立为中心――

下面,我们参考图2来整体观察一下“四个口”当时的贸易情况。从此图中我们可以看到,“四个口”的右侧为日本市场,对面是中国市场,南边还有以“巴达维亚(BATAVIA)”(现在的雅加达的一部分)为中心的东南亚市场。如前文所述,过去有被称作“唐船”的中式帆船和荷兰船只来到长崎,这些船的主要作用就是直接或间接地连接这三个市场。

来到长崎的唐船

首先,谈一谈“唐船”。以1685年为界,近世时期来到长崎的“唐船”在性质上发生了很大变化。1685年以前的唐船的赴日行为并未得到中国本土政府(明、清)的许可,所以对中国政府来说等同于倭寇,在这一时期,以九州为中心的地区形成了唐人町(图3,后文详述)。德川政权之所以将日本与唐人之间的关系视为民间层面的关系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特别是17世纪后半期,这些船只都属于台湾郑氏政权(1662-83年)麾下,或处于其影响力之下,数量甚至达到了20-30艘,其风俗也带有传统的汉民族色彩。郑氏归顺后,清朝立即废除了迁界令(1684年),从次年的85年开始,中国本土的唐船大举赴日,数量有时甚至超过100艘,而且他们的风俗也变成了留辫子等的清朝风俗。为了应对这种变化,日本方面对贸易额设定了上限(定高制),还修建了唐人屋敷。此后,尽管接连发生了贸易不顺、走私贸易猖獗,以及贸易极度低迷造成长崎衰落等问题,但新井白石颁布正德新例(1715年)及该新体制得到清朝认可(1716年)后,这些混乱问题最终得以解决,日中关系也趋于稳定。

根据出港地的不同,日本方面将唐船分成了“口船”“中奥船”“奥船”三类。口船指的是来自距日本较近的江苏、浙江的船只,中奥船指的是来自稍远一些的福建、广东、广西的船只,奥船指的是来自越南、柬埔寨、泰国等东南亚地区的船只。换言之,唐船的定义并不局限于中国本土,而是包含了东南亚地区的船只。除了广为人知的长崎翻译官(唐通事、荷兰通词)外,其实还曾经设置过泰国・柬埔寨・越南(泰柬越)通事,不过在18世纪后半期遭到废除。荷兰船只主要从爪哇(印度尼西亚)的巴达维亚直接或经由东南亚各地的港口城市来到长崎,与唐船中“奥船”的商圈基本重合。

在长崎口以外的地区从事的贸易

下面来看一看长崎口以外的三个口,即在朝鲜、琉球和虾夷地三地的贸易。我们可以根据贸易品的内容得知,当时主要从事的是两大类贸易。一种是各国各地区,即朝鲜、琉球和虾夷地的物产和特产与日本商品之间的易物贸易。另一种是经各个地区中转的中国商品(比如生丝)与日本商品(比如白银)之间的易物贸易。除了朝鲜、琉球和虾夷地的商品外,日本还能通过在这“三个口”的贸易活动进口中国商品,中国市场也可以通过这“三个口”获得日本商品。换言之,除了长崎以外,日本市场还通过琉球、朝鲜和松前与中国市场连接在了一起。

这种贸易结构是怎样形成的呢?我来讲一下概况。这种以日本的白银和中国的生丝之间的易物活动为核心的贸易结构是在16世纪初期随着中国与周边地区的经济发展而形成的。不过,这一时期,以明朝为中心的朝贡贸易体制遭遇了功能不全的问题,没过多久,日明勘合贸易也中断了(1557年)。代替上述官方或者国家间交易网络承担起这种交易往来的是原有的迂回途径(朝鲜和琉球等)和以“后期倭寇”为代表的民间势力与欧洲势力(葡萄牙、西班牙)。

作为实施倭寇对策的一环,明政府部分放宽了海禁政策,允许普通中国人出海前往东南亚一带(1567年)。不过由于并未允许前往日本,所以台湾和菲律宾等东南亚地区的港口城市就成为了日本白银和中国生丝易物交易的碰面场所。日本人也出海前往这些地方,由此形成了日本町。

为了确保和统一管理这种交易渠道,德川家康推出了朱印船制度。另一方面,尽管明政府颁布了禁令,但仍有许多华人(华裔)为了白银而来到日本,以九州各地为中心,形成了许多“唐人町”(图3)。直接被要求作为葡萄牙船只的停靠地而开港的长崎(1571年)也是这种“唐人町”的一个变种,除了有助于强化德川政权的统一管理政策外,也将“华人”(唐人)的来访地限定在了长崎(1635年)。这些唐人町的功能和人口(包括华人)也被长崎吸收,作为统一管理支那海域的交易渠道和贸易活动的都市,“长崎口”由此形成。

此外,围绕日本市场,承担着支那海中转贸易的各种势力之间产生了激烈的竞争,幕府在考虑了确保必要贸易品(进口能力)、彻底禁绝基督教、避免国际纠纷和对幕府的忠诚度等因素后,最终选择了唐人和荷兰人。朱印船(最后一段时期叫做奉书船)之所以被禁,是因为幕府认为这是基督教涌入日本的一个渠道,也是引发国际纠纷的火种。

顺便提一句,人们已经明确了一个事实,那就是过去被视为“锁国令”的“条条”(法令)几乎都是幕府官员对长崎奉行下达的业务指令书。由此可以判断,被解释为全面禁止日本人出海的条文只不过是禁止日本人出海前往(这个地区的日本人回国也同样受到禁止)奉行管辖的地区(东南亚方面)。在整个近世时期,有500多名日本人居住在朝鲜的釜山倭馆,虾夷地和琉球也住有数量相当的日本人,我们可以从前面的判断中找到产生这一现象的制度性根据。

贸易品种的变迁

言归正传,让我们再回到图2。通过注记可以发现进出口的贸易品都随着时期的不同而发生了变化。重大变化发生过两次。第一次重大变化是由于日本国内经济发展和白银生产衰落进而停止出口白银所引发的。中国的白丝(纤维较长的上等生丝)和朝鲜人参的进口活动也随之停止了。此后,主要出口品变成了铜和海产品(但未对荷兰出口海产品),进口品也变成了砂糖和药种等更加贴近民生的东西。16世纪前半期形成的那种长期以来规定了东亚地区国际关系的贸易结构由此宣告瓦解。

第二次重大变化是,以日本为中心、在其周边的虾夷地、琉球和朝鲜等国家和地区之间形成的市场圈发展成熟,这个市场圈脱离中国市场圈,实现了独立。19世纪20年代曾在日本生活过一段时间(1823-29年)并留下了有关日本与周边各国各地区关系的详细记录的西博尔德(Franz von Siebold)列出了以下三点作为结论(Siebold《日本》1832-51年)。(1)日本在广义上已“形成了一个世界”,即使不和欧洲开展贸易,也不会损害国民的繁荣富裕,(2)与中国之间的贸易虽然微不足道,但日本可以借此保持与旧世界的联系,采购国民的生活必需品,(3)将朝鲜、琉球、虾夷地等保护国和邻国作为殖民地,并与它们广泛开展贸易活动。(1)的“一个世界”对应的是我提到的日本型华夷秩序。(2)表明日本已基本脱离了中国市场圈(=中华秩序),实现了独立,(3)体现了其经济基础是其与周边各国各地区之间兴盛的“贸易”,即日本市场圈的成熟。

在两次重大变化之间,即在18世纪中日本出现了一些新现象,这是为了应对第一阶段的变化而产生的。这些新现象就是,17世纪便已绝迹的以前的主要进口品(白丝和朝鲜人参等)实现了国产化,支撑这种国产化转变的商品生产和技术也日臻发达。这导致曾是18世纪主要进口品的砂糖(唐、荷兰)和一直由萨摩藩供应的琉球奄美的黑糖都遭遇到价格暴跌。另一方面,日本国内市场加强了对于虾夷地和琉球奄美的依赖和吸附度,因为虾夷地是用于生产商用作物的商品肥料(鲱鱼制成的肥料)的主要产地,而琉球奄美也是老百姓食用糖(黑糖)的供应地。请大家不要忘记,日本市场圈的成熟直接导致了对虾夷地的阿伊努人和琉球奄美,尤其是对奄美地区的掠夺进一步加剧。

结语――“四个口”体制之中的长崎与荷兰――

提到近世的国际关系,恐怕许多人都会条件反射地想到“长崎与荷兰”。然而,只要观察各地在长崎开展贸易活动的实际情况就会发现,荷兰的贸易量仅为中国的大约3分之1,居留长崎的人数方面,尽管鼎盛时期的17世纪也曾出现过数十人的规模,但进入18世纪后几乎徘徊在20人左右,其中还夹杂着从非洲和东南亚带来的仆人等。17世纪后半期之前,对于荷兰东印度公司而言,日本贸易一直如同摇钱树一般,但自从被郑成功赶出曾是支那海交易据点的台湾,以及日本不再出口白银之后,利润率迅速下降,进入18世纪后,荷兰开始研究从日本市场撤退的问题。荷兰商馆长日记中充满了对贸易不顺的抱怨。尽管如此,在之后大约1个半世纪内,荷兰人仍然继续留在了出岛上。实际上,其理由至今仍未明确,而现在我认为可能的理由是,尽管无法获得像17世纪时那样丰厚的利润,但还没有达到令其彻底放弃的程度,“凑凑合合”的利润还是可期的。

新井白石颁布正德新例的目的在于重振濒临崩溃危机的长崎贸易以及长崎这座城市。说得简单一点,这种方法就是通过重组贸易来维系长崎这座城市以及建立在这座城市基础上贸易体制,更具体而言,就是将贸易量控制在可调集到的出口品数量范围之内,。换言之,就是通过将贸易对象调整为可持续供应商品,以此来维持贸易体制。由于这项举措获得成功,长崎的贸易与其支撑起来的国际关系的统一管理体制也得以维系,直至幕府末期。

与荷兰之间的关系开始变得具有重要意义是在18、19世纪之交,即进入所谓“外压”(欧美各国的通商要求)时期之后。我认为,志筑忠雄在这个时期创造出“锁国”这样一个和式汉语词(志筑忠雄《锁国论》1801年)也恰恰象征了其历史意义。

(2012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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