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女性别差距:扭曲的国家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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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七国集团中垫底,在亚洲也只处于“中等偏下”水平
世界经济论坛自2006年开始发布《全球性别差距报告》,2015年版出炉,使我们可以对这10年里“各国消除男女性别差距的情况”有一个通盘的认识。有关女性地位,是从“政治参与度”、“经济活动的参与和机会”、“教育”、“健康”这4个领域进行分析统计的。这里既有显示男女平等度的得分情况(满分1分),同时也对各国进行了综合排名。
在七国集团(G7,七个最发达的工业化国家,即美国、日本、德国、英国、法国、意大利和加拿大)中,2015年德国排名最高,位列第11名,以下为法国(第15名)、英国(第18名)、美国(第28名)、加拿大(第30名)、意大利(第41名),它们把第101名的日本远远地甩在后边。日本在亚太地区各国中也不过为“中间偏下”,与中国(第91名)、印度(第108名)、韩国(第115名)处于相同水平。
在2006年第一次发表的报告中,日本得分为0.645,排在第79名。2015年虽然分数达到0.670,较前有所改善,但排名下滑20多位。这表明10年来日本消除男女性别差距的努力和成果,还远远没有跟上世界潮流。
政治和经济上差距显著
详细阅读报告就会发现,日本在“教育”和“健康”方面的得分并不逊色于其他国家,问题在于“政治参与”与“经济活动的参与和机会”这两方面的差距。
日本在政治、经济方面的男女性别差距
2006年 | 2015年 | 2015年排名 | |
---|---|---|---|
从事相似工作的薪酬差距(假设男性为1) | 0.62 | 0.65 | 69 |
女性管理职位所占比例 | 10% | 9% | 116 |
国会中女性议员的比例 | 9% | 9% | 125 |
内阁中女性阁僚所占比例 | 13% | 22% | 51 |
管理职位中女性所占比例在这10年中降低了一个百分点,只有9%。这个数字实在太低,如果不提高到35%,那么连世界第50名都达不到。女性国会议员所占比例也是一样,要想挤入前50名,必须达到26%的比例。这10年中日本排名上升的项目,也就是女性阁僚占比增加这一项。
不做家务的日本男人
我们列了一个表,将在生活、工作方面日本男女性别差距的典型特征与其他国家做一个简明扼要的比较。在所有日本女性雇员中,非正式员工占33.4%,较之男性,比例可谓极高。和这个比例接近的也只有意大利等为数不多的国家,而在“平等度”上排名靠前的法国、芬兰等几乎已经消除了这种性别差距。同时,日本男性用于家务劳动上的时间,还不到其他国家的一半。这表明“男主外,女主内”的意识如今依旧根深蒂固。
在生活与工作方面的男女平等度:日本与排名靠前国家的比较
非正式员工的比例 | 一天中家务劳动时间 | |
---|---|---|
日本(综合得分0.670、101名) | 女性33.4%、男性10.1% | 女性299分钟、男性62分钟 |
波兰(0.715、51名) | 女性12.2%、男性4.7% | 女性296分钟、男性157分钟 |
意大利(0.726、41名) | 女性31.1%、男性7.1% | 女性315分钟、男性104分钟 |
加拿大(0.740、30名) | 女性26.5%、男性11.8% | 女性254分钟、男性160分钟 |
法国(0.761、15名) | 女性9.7%、男性10.0% | 女性233分钟、男性143分钟 |
芬兰(0.850、3名) | 女性16.4%、男性9.5% | 女性232分钟、男性159分钟 |
以男性为中心的劳动惯例
一般财团法人女性劳动协会会长鹿岛敬在谈到日本现状时强调说:“以男性正式员工为中心的长时间劳动,被视为理所应当,这种劳动惯例一直是日本社会的主流,女性生育之后还可以继续工作的环境尚不完备”。他指出,一部分活跃在企业中的女性高管也是以“单身或者结婚但无子女的人居多”。关于促进女性参与政治的方法,鹿岛会长认为可以考虑采用比例代表选区的配额制度。
政府的最新举措是2015年8月推出的《女性活跃推进法(促进女性在职业生活中的活跃度的法律)》。该法案要求固定员工在301人以上的企业制定有关如何提高女性职场活力的行动计划。
但依然有遗留问题存在。瑞穗综合研究所在题为“女性活跃推进法有效吗?”的报告中指出,①法案没有给企业设定最低目标;②信息公开制度的设计不完备;③针对以非正式员工身份工作的女性,有利于她们成就职业生涯的措施还不充分,等等。报告建议,在女性管理职位录用等数字目标上,应该按不同行业、不同企业规模给出最低限度的努力目标。
2015年男女平等度排名(摘选,括号内为前一年的名次)
1 | (1) | 冰岛 | 17 | (18) | 南非 |
2 | (3) | 挪威 | 28 | (20) | 美国 |
3 | (2) | 芬兰 | 85 | (71) | 巴西 |
4 | (4) | 瑞典 | 91 | (87) | 中国 |
5 | (8) | 爱尔兰 | 101 | (104) | 日本 |
6 | (7) | 卢旺达 | 108 | (114) | 印度 |
7 | (9) | 菲律宾 | 115 | (117) | 韩国 |
8 | (11) | 瑞士 | 145 | (142) | 也门 |
9 | (23) | 斯洛文尼亚 | |||
10 | (13) | 新西兰 |
撰文:编辑部 村上直久
标题图片:最高法院做出“离异女性的禁婚期超过100天为违宪”的判决后,相关人士打出显示判决结果的条幅。最高法院同时还对民法上不承认夫妻别姓的规定,判定为不“违宪”,2015年12月6日于东京都千代田区最高法院前(图片提供:时事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