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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警察求助的家暴案件仅是冰山一角:半数人即便遭受家暴也不会选择求助

社会

2017年,日本全国警方受理的家暴求助案件达72455件,达到了历史最高值。然而,根据日本内阁府的调查显示,在遭受配偶暴力伤害的人群中,仅有2.2%的人选择了“向警方通报或求助”。

根据日本警察厅的统计数据,2017年日本全国警方共受理了有关家庭暴力(Domestic Violence,简称DV)的求助案件72455起,较上一年增长3.6%,为2001年《家庭暴力防止法》实施以来的最高纪录。受害者中女性占83%,达60015人。

与家暴案相关的刑事犯拘捕案件也创下历史新高,达8342起。具体包括故意杀人1起、故意杀人未遂90起、故意伤害致死3起、故意伤害2934起、暴行(*1)4510起等等。

不过,警方受理的家暴求助数量在实际受害情况中只不过是冰山一角而已。

日本内阁府的男女共同参划局以日本全国5000人为对象开展了一项调查。结果显示,在有过婚姻经历的被调查者(2485人)中,超过25%的人回答自己曾遭受配偶实施的“身体暴力”、“心理攻击”、“经济压迫”、“强行发生性关系”等一种或几种侵害,其中9.7%的人表示这类侵害“曾多次发生”。

当这些遭受过不同程度家暴的人(650人)被问及“是否曾向他人倾诉或求助”时,回答“从未求助过”的人占了近半数,为48.9%,回答“曾报警或向警察求助”的人只占2.2%。

当被问及不曾求助的理由时(多选回答),最多的几个回答是“事情还没到需要求助的地步”占58.2%,“自己也有不对之处”占34.3%,“就算求助也没用”占22.3%,“自己只要忍一忍就可以”占22.3%。

另外,该调查列举出一些具体行为,并询问夫妇(包括处于事实婚姻及分居中的夫妇)之间发生这些行为时是否属于“暴力”。结果是,无论对“掌掴”、“不顾对方意愿强行发生性行为”等造成身体痛苦的行为,还是对“不准与异性交谈”、“监控交友关系、电话及邮件”等类似限制行动自由的行为,不少人的回答都是“在某些情况下属于暴力,在某些情况下不属于暴力”或“不属于暴力”。选择“不属于暴力”(多选回答)的理由中,53.7%的回答“那属于夫妻吵架的范围”,29.2%的回答“那是夫妻间的常事”,14.4%的回答“发生在夫妻之间是可以原谅的”等,可见许多人都没有受害者的自我认知。

针对配偶实施的暴力,日本内阁府开展了家庭暴力求助服务,通过全国统一热线(0570-0-55210),将求助者引导至各地的求助机构。日本厚生劳动省通过各都道府县求助中心安排的女性咨询员,加强对苦恼于家庭暴力的女性的支援。另外,各地区和警署均通过设立求助窗口、制作传单等措施,致力于减少家庭暴力事件的发生。

标题图片:PIXTA

(*1) ^ 暴行:日本刑法中的暴行罪,指对他人身体施以有形的、物理的暴力,但未造成伤害的犯罪——译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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