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社会保障制度考察

能否阻止贫富差距和贫困人群扩大

财经 社会

现在,日本国内领取生活救济金的人数已刷新了历史最高纪录。本文将借助各种数据来实证贫富差距和贫困人群的扩大,探讨这些问题的对策。

要增长还是要分配?——摇摆不定的国民评价

如今,日本国内领取生活救济金(日本称“生活保护”——译注)的人口已经达到217万人(截至2014年12月),处于战后最高水平。尽管领取生活救济金的家庭中,约40%是老年人家庭,但如果从增长率上可以发现,领取生活救济金的年轻人也在持续增多。虽然贫困问题愈发严峻,然而针对应该实施收入再分配还是发展经济这个问题,总会引发经济政策方面的激烈争论,国民的评价也总是随着各个时期的社会经济状况而摇摆不定。

就像在2007年至2008年,某老人因生活救济被中断而饿死的事件,以及因雷曼金融危机后为无家可归的失业者在日比谷公园建起“派遣村”(*1)等情况经媒体报道后,人们纷纷关注起贫困和贫富差距问题,开始支持再分配政策。但近年来,领取生活救济金的人口持续增加,骗取生活救济金等现象见诸媒体报道后,支持再分配政策的声势又日渐式微。而与重视再分配政策的民主党政权不同,自民公明党联合政府显然更重视经济增长。

从国际比较看日本——穷者愈穷

在日本,本世纪头5年推行过放宽就业限制等政策的小泉纯一郎政府,以及紧随其后的(第一次)安倍晋三内阁,都曾采用过涓滴效应(trickle-down)这种“水涨船高”政策,但它对低收入家庭产生了何种影响尚未得到充分验证。在国际上,过去20年至30年间,对贫富差距状况的研究已成为发达国家的重要工作。关于这一点,2011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在一份名为“Divided We Stand: Why Inequality Keeps Rising”的报告中,在对“家庭规模”和“物价水平”进行调整的基础上,列出了上世纪80年代中期到本世纪第一个十年后期这一时间段内,各国收入排在前10%的阶层与后10%的阶层的实际收入变化情况(图1)。

像法国那样收入排在后10%的阶层,收入增长率甚至高于排在前10%的国家属于例外,在多数国家,高收入群体的收入增长率远高于低收入人群,这表明了贫富差距正在扩大。尽管如此,这些国家低收入人群的实际收入增长率虽然不高,但仍为正增长,而只有日本的低收入群体实际收入年均增长率为-0.5%。这就相当于确认了日本低收入人群的收入正在以更大的幅度下降。

(*1) ^ 即“过年派遣村”,为收留失业的“派遣劳动者”(由派遣机构向用人单位派出的工人,即人们通常所讲的“非正式工”)和无家可归的人员,让他们能过一个有饭吃、有地方住的新年而建——译注。

贫富差距扩大——财富向5%高收入群体集中

让我们更为细致地观察一下日本国内贫富差距和贫困人口的动向。要观察贫富差距和贫困人口的动向,必须将几个指标组合起来加以分析。

首先是收入的中位值和平均值。厚生劳动省公布的2013年《国民生活基础调查》显示,日本人2012年的家庭收入平均为537万日元,中位家庭收入(将收入从低到高排序后进行二等分的边界值)为432万日元。平均值远高于中位值的原因在于高收入家庭的收入推高了平均值。因此,如果观察中位值的家庭收入会发现,虽然必须考虑家庭人数减少和人口不断趋于老龄化这些因素,但正如1995年为550万日元,2000年为500万日元,2005年为458万日元,2012年为432万日元所反映的那样,在大约20年时间里,中位值降低了120万日元左右。

然后再看看2012年的收入分布情况。年收入不满200万日元的家庭占全部家庭的大约20%(19.4%),中位家庭收入的一半为216万日元,这也相当于后文将提及的相对贫困线,即有将近五分之一处于相对贫困线下。另一方面,收入“1300万日元以上”的家庭占总数的约5%(4.8%),“1000万日元以上”的高收入家庭占11.3%。因此,可以笼统地将日本家庭收入分布情况概括为1000万日元以上的高收入家庭约占10%,201万日元到999万日元的中等收入家庭占70%,201万日元以下的低收入家庭占20%。

接下来,为了明确是否存在财富向高收入群体集中这一现象,我们必须关注高收入群体的占有率。OECD公布的数据显示了各国高收入群体的收入在国民总收入(税前)中所占的百分比。观察收入排在前5%的群体的占有率可以发现,进入90年代后,日本的这部分群体的占有率迅速上升,虽然不及美国的约35%和英国的约30%,却比法国的21%和瑞典的17%高得多,已经逼近25%,这表明日本绝非一个贫富差距小和收入集中度低的国家。

相对贫困率与生活扶助标准线

不同于反映贫富差距的收入分布,反映贫困程度的指标是相对贫困率。准确地说,相对贫困水平是指相对贫困线以下的人口比例。而这个相对贫困线的定义,是调整了家庭人数后的中位收入的一半。另有一条贫困线,依据的是政府生活保障制度中规定的最低收入水平(以下简称为生活扶助标准贫困线)。用生活扶助标准来划分的贫困线会因家庭成员的年龄和居住地的不同而出现差异,所以无法与只是调整了家庭人数的相对贫困线进行单纯的比较。

但是我们可以肯定地说,按相对贫困线标准被视为贫困家庭的低收入家庭和按生活扶助标准线被视为贫困家庭的家庭,有86%存在重合关系(*2)。因此,相对贫困率的动向,就反映了与生活扶助标准以下的贫困率类似的动向。图2展示了这种相对贫困率的趋势,我们可以看出,总体上贫困率处于上升趋势,尤其是年轻人的贫困率正在大幅上升。尽管也有人指出,贫困率的上升通常是由收入较少的老年人人数增多造成的,但此图告诉我们,人口因素绝非唯一原因。

(*2) ^ 山田笃裕、四方理人、田中聪一郎、驹村康平(2010)“贫困标准的重合——OECD相对贫困标准与生活保护标准的重合及等价尺度的问题”(《贫困研究》第4期 pp55-66,2010年5月)

单亲家庭的贫困率达50%

前面我们观察了所有家庭的贫富差异和贫困率的动向,下面让我们看一看各年龄段的贫困问题。首先是儿童的贫富差距和贫困,正与成年人贫困率一样处于上升趋势。日本的儿童贫困率为16%,高于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尤其是单亲家庭的贫困率为50%,这一数字在发达国家中位居前列。现实已证明贫困在教育和健康上对儿童造成巨大影响。(*3)

在教育方面,家长所处收入阶层的不同,导致孩子基础科目成绩和大学升学率出现差距,这反映了收入差距与学力、升学机会的差距之间的关系。另外,各种数据反映了儿童的贫困与贫困的代际联系。比如,数据表明少年管教所中来自贫困家庭的少年比例较高;在领取生活救济金的家庭中长大的儿童,成年后自己也成为生活救济金领取对象的概率较高;在福利院长大的儿童,成年后依靠社会救济金生活的人数比例也较高。

下面我们再看看年轻人和在职人员的贫富差距和贫困状况。从90年代中期开始,非正规雇佣形式扩大,尤其是无奈成为非正规就业人员的年轻人群的增加,成为贫富差距扩大、贫困率和未婚率上升的重要原因。同时,因学校问题以及在升学、就业或跳槽改行方面的失败等而自我封闭、足不出户的所谓“家里蹲”年轻人越来越多,已成为一个严重问题。

造成老年人贫富差距和贫困的主要原因,在于有些人养老金较少或没有养老金。日本的养老金分为两种,被雇佣人员参加的养老保险为“厚生年金”,而非被雇佣人员(个体经营者、无业和非正规就业人员)加入的则是基本养老金保险“国民年金”。只有基本养老金保险的老年人大约为850万人,他们平均领取的养老金每月为5.5万日元,大大低于生活扶助标准。此外,受到2015年度开始的养老金支付额度自动调控措施的影响,预计今后30年间,基本养老金的实际水平将下降大约30%(*4)。考虑到今后老年人还将增多,有可能出现规模庞大的贫困老年人群体。

采取针对不同年龄层的贫困对策

解决贫困问题,需要针对不同年龄的人群,采取不同的必要措施。首先是针对儿童,尤为重要的是面向单亲妈妈家庭的收入保障和就业援助;同时,面向贫困家庭儿童的教育费用补助也很重要。针对年轻人和在职人员,重要的是援助非正规就业者。尽管许多非正规就业人员加入了基础养老金保险和医疗保险,但这些保险费具有明显的定额负担性质,越是低收入人群,逆进性(*5)特征越强,这就导致了拖欠保险费人数的增加。

因此,当前必须采取的收入再分配政策,是要将社会保险制度平等地适用于非正规就业人员和正规劳动者,消除他们之间存在的差别;同时,为了保障人们对未来生活的展望和医疗渠道,应该充实完善住房补贴、儿童补贴和儿童奖学金制度,让非正规就业人员也能怀着信心组建家庭;针对低收入老年人,以作为对基本养老金的补充,必须引入最低收入保障制度,减少医疗看护保险费和医疗费的个人负担。

而且,面向所有困难户提供生活援助也具有重要意义。因就业失败或离职而长期无业者、闭门不出的避世者以及债务缠身者等尽管也在不断增多,但目前并没有针对他们的援助政策。由于这些问题无法单纯依靠给予现金来解决,所以必须提供诸如职业培训、就业安置、生活咨询、金钱管理等各方面的支持。2015年4月开始实施的“生活贫困者支援制度”,将针对上述各类生活贫困人员提供综合性生活援助,是一个全新的贫困救助机制,能否成功令人关注。

(2015年3月23日)

(*3) ^ 阿部彩(2008)《儿童的贫困——思考日本的不公平》(2008年)《儿童的贫困Ⅱ—思考解决办法》(2014),岩波书店。

(*4) ^ 驹村康平《日本的年金》(岩波书店,2014年)

(*5) ^ 指随着所得的提高,保险费等费用占所得的比例逐渐降低的特征。因此,对低收入阶层来说,保险等费用负担反而重于富裕阶层——译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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