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在日本无法实现夫妻异姓 和同性婚姻:保守派不愿放弃的“男性统治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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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世界上只有日本尚未承认“选择性夫妻异姓 ”制度。以保守派政治家为中心的反对派声势强大,在社会上依然很有号召力。另一方面,包括在同性婚姻的处理上,与国际社会潮流的乖离导致日本在法律运用上出现了扭曲。

保守派的反扑卷土重来

近年来,要求引入选择性夫妻异姓制度的呼声再次变得越来越强烈。受到全国请愿行动的影响,相继有多个地方议会通过了表示支持的意见书,民意调查也显示赞成派已经占压倒性多数。本以为时机终于成熟了,谁知保守派的反扑又卷土重来。2021年3月16日,冈山县议会竟然表决通过了反对选择性异姓制度的意见书。据说这是10年来首次有都道府县级别的地方议会通过这样的意见书。

时至今日,国会里也还有反对选择性夫妻异姓的议员。据说,为阻止政府实施这项制度,4月1日自民党内部成立了一个“促进婚前旧姓作为通称扩大使用和周知的议员联盟”(发起人兼总代表:参议员中曾根弘文)。88名议员本人和56名议员代理人,合计144人参加了联盟。这十足让人目瞪口呆。尽管持反对态度的人在国民当中越来越沦为少数派,但在自民党籍国会议员中,却完全不是这么一回事。不过,或许是因为现在确实难以从正面直言反对选择性异姓制度,所以他们换成了“促进婚前旧姓作为通称扩大使用”这样一种比较含蓄的措辞。

为什么到了2021年的今天,保守派政治家中依然有这么多如此热衷于反对选择性异姓制度的人呢?本文的使命就是要尝试挑战这个谜题。

人们希望引入的是,“选择性”异姓制度。并不是要剥夺希望保留同姓(90%以上是丈夫姓氏)的人的选择权。换言之,反对派一直试图阻止希望选择异姓的人们做选择。为什么要如此多管闲事?表面上,他们似乎是担心“家庭会失去整体感”,但归根到底这是别人家里的整体感。何况,那些希望选择异姓的人不是一直表示即使选择了异姓,也不会影响整体感吗?为什么会如此担心别人家的事情?到底是不是等着幸灾乐祸呢?谜团越来越扑朔迷离。

与同性婚姻问题的共通性

近年来,和夫妻异姓问题一样,是否允许同性之间的婚姻成立,也就是所谓的同性婚姻问题,作为一个有关婚姻的法律问题,社会关注度正在快速升温。2015年,东京都涩谷区和世田谷区推出同性伴侣制度,日本也有同性伴侣生活模式这个事实终于得见天日。此后,这种制度在全国各地逐步推开,截至2021年5月6日,已有105个地方自治体实施这项制度,覆盖人口超过了全国人口的37%。

2019年,多对同性恋者分别在全国五所地方法院同时提起诉讼,主张不承认同性婚姻的《民法》违宪,要求政府为立法不作为做出精神赔偿(诉讼理由是日本宪法规定保障所有人的婚姻自由权利)。在此之前,也出现过数起要求为同性伴侣提供一定法律保护的诉讼案件(日本人的外籍同性伴侣的在留资格、犯罪受害人补贴领取资格、丧偶同性伴侣向其亲属要求转交财产、导致同性婚姻关系破裂的精神赔偿费,等等),而这一次,当事人要求给予同性伴侣全部婚姻权利的主张终于迎来了正面的法律判断。

2019年3月17日,札幌地方法院首先做出一审判决,认定拒绝给予同性伴侣任何法律保护的《民法》违反了日本宪法第14条之规定。针对原告要求政府为立法不作为的违法行为做出精神赔偿这一点,法院认为“不能认定国会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长期疏于修订或废除等立法措施”,驳回了原告请求。不过,这是一次旨在促进修订《民法》,最终以规范形式明确同性可以结婚的制度形成型诉讼,从这个意义而言,能够得到判断《民法》违宪的判决,已经是向实现同性婚姻目标迈出了重大的一步,可谓是实质性的胜诉判决。后来,原告们提起了上诉,接下来的论辩战场将转移到札幌高等法院。最终或许要等待最高法院的裁决。

2021年下半年到2022年,东京、名古屋、大阪、福冈四地的地方法院也将相继做出一审判决。在此期间,地方自治体的同性伙伴制度或将进一步普及,可以想象,同性伴侣的存在会更多地进入人们的视线,国民的意识也将朝着宽容接纳同性婚姻的方向转变。因性取向不同而进行区别对待的做法将会日益失去合理依据,国会长期疏于立法措施的正当性也会越来越脆弱。

针对同性婚姻,政府和自民党也只是不断重复“这是事关我国家庭存在方式根基的问题,需要展开极为慎重的研究讨论”(2021年2月17日,众议院预算委员会,菅义伟首相答辩)这样一种不知所云的官腔套话(Magic word),声称将在札幌地方法院做出违宪判决后继续关注各地法院的判断,丝毫没有要主动开始行动的迹象。无论是选择性夫妻异姓,还是同性婚姻,都遭到了保守派政治家以“会破坏传统家庭”为由的阻挠。

来自海外的变化浪潮

在这样的背景下,4月21日,东京地方法院对早年在美国纽约州办理了结婚手续的电影导演想田和弘与电影制片人柏木规与子提起的诉讼做出判决,认为按照《婚姻举行地法》规定,夫妇二人未在日本以相同姓氏登记的婚姻也是有效成立的。这相当于承认了如果是基于外国法律已经成立的婚姻,那么即使夫妻各自保持旧姓,也是有效的婚姻关系。但出于程序上的原因,判决并未同意他们以夫妻异姓状态登记户籍。

如此一来,日本人的婚姻形态就出现了国内成立的夫妻同姓婚姻和国外成立的夫妻异姓婚姻并存的局面,而(至少暂时性地)后者无法登记户籍。能在外国办理结婚手续的情侣今后是否可以在外国按旧姓建立有效的婚姻关系,然后回到日本过结婚生活呢?不允许给这样的夫妻登记户籍,或许反倒会在通过户籍公示身份关系的常规做法上形成例外,进而改变家庭的存在方式。

本来,现在除了日本以外,其他国家都没有强制要求夫妻同姓。从来没有听说过允许选择夫妻异姓,或者原则上规定夫妻异姓的做法引发家庭破裂的事例。许多国家的经验早已证明,选择夫妻同姓,或是保留各自的旧姓,都与家庭的延续和破裂毫无关系。

在外国结婚的同性伴侣的待遇

目前,算上墨西哥在内,全世界共有29个国家和地区制定了旨在消除因性取向不同而导致婚姻遭到区别对待的法律(简而言之就是同性也可以结婚)。除了欧洲、北美、非洲、南美、大洋洲的多个国家外,日本旁边的台湾地区也在2019年5月24日加入了这个行列。截至2021年4月末,台湾地区共有5871对同性伴侣已经结婚。作为同性婚姻元年的2019年,同性婚姻在台湾婚姻登记总数中的占比为2.2%,2020年的占比为2%。这意味着,如果承认同性婚姻,结婚伴侣的数量会增加2%左右。

在这些从法律上承认了同性婚姻的国家和地区,并没有报告同性婚姻导致家庭破裂的事例,也没有出现仅仅因为2%左右的同性伴侣结婚而导致这个国家或地区的家庭根基发生动摇的夸张事态。这也早已在各国各地区的实践中得到了证明。

有些外籍同性伴侣在外国结婚后来到日本,并在日本定居生活。如果其中一方获得工作签证留在日本,日本政府就会为其伴侣发放“特定活动”在留资格,以便两人都能留在日本生活。实际上,政府一直把同性婚姻配偶视作他们的家人。法务省公布的数据显示,2013年至2020年期间,至少有过93件这样的事例。

然而,如果是日本人和外籍同性伴侣在外国结了婚,日本政府并不会为日本人的外籍同性配偶发放在留资格。据说这是因为日本规定:如果当事人一方的本国法不承认同性婚姻,那就不能发放签证,对日本人适用该规定后就出现了这种结果,但这相当于给了外国人配偶高于日本人配偶的优待,反倒形成了让日本人吃亏、遭受不公平待遇的局面。

无论是选择性夫妻异姓,还是同性婚姻,在国际社会上,至少在发达国家中,早已成为一种标准制度。随着人员的跨境流动愈发活跃,考验日本法律如何对待已在外国成立的夫妻异姓婚姻和同性婚姻的情况将会越来越多。虽然只是部分情况,但确实已经有了承认夫妻异姓婚姻和同性婚姻效力的处理事例。

日本岂能在闭关锁国的状态下生存下去。无论是否愿意,都需要寻求与国际社会协调一致。尽管也有人认为“日本和外国不同”“没有必要总是被外国牵着鼻子走”“日本是日本”,但如果这般执着于日本的个性,那就只能从地球村搬到其他星球去了。

希望保留父权家庭的反对派

无论是选择性夫妻异姓也好,还是同性婚姻也罢,到底是什么东西让反对派如此顽固不化的呢?不知何故,他(她)们始终不愿说出其主张的核心到底是什么。依我所见,核心就是想要保留男性在家中支配女性的权力结构,也就是夫权家庭。如果采用夫妻异姓制度,那就意味着男女地位将变得对等。如果同性也可以结婚,那么婚姻作为“男性支配女性的框架”这个前提就将不复存在。

如此想来,就会发现反对派的真实想法,什么传统家庭会破裂、家庭根基会动摇,一切都只是说辞。正是那些希望保留战前“家族”制度的糟粕和“男性支配女性”这种权力结构的人们形成了抵抗势力。之所以不少自民党籍女性议员变成了他们的盟友(或是旗手),大概是因为她们其实非常清楚,自己莫如说是利用了这种男女之间不平等的权力关系,才爬到了今天的地位。

如果日本人中的多数派,尤其是年轻人们,认识到婚姻是对等的个人与个人的结合,希望实现法律制度化,那么只能在选举中采取相应的投票行动。无论如何都要参与选举,行使自己的投票权,这才是彻底解决多年难题的关键。大家必须看清到底是谁在试图死守男性支配的权力结构,然后投出自己的一票。

不管怎么说,现在日本已经到了迫切需要彻底解决这些问题的时刻。

标题图片:因同性婚姻受到拒绝而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诉讼案,在法院宣布判决后,同性婚姻支持者们打出了写有“违宪判决”字样的横幅(2021年3月17日于札幌市中央区,时事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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