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的“移民”政策迎来考验

为旅居日本的外籍儿童提供就学援助:当务之急是构建教育平等机制

社会 教育

截至2021年5月,生活在日本的外籍儿童中,可能大约有一万名儿童失学。本文邀请东京外国语大学多语种多元文化共生中心主任小岛祥美副教授,围绕外籍儿童的教育状况和构建平等受教育机制的必要性进行解读。

2019年9月,文部科学省在日本全国范围内首次就外籍儿童就学状况开展了调查(2019年度)。结果显示,生活在日本的外籍儿童中,可能大约有两万人失学。这表明,旅居日本的外籍儿童,可能大约5人中就有1人(18.1%)无学可上。如果将这一数据与2019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布的报告相对照,问题的严重性则更加显而易见。因为日本的这个数据和世界上没有上小学(初等教育)的儿童比例最高的撒哈拉以南非洲地区(18.8%)相差无几。

日本是发达国家,为什么还有这么多外籍儿童失学呢?从2003年4月开始,我与地方政府和NPO组织合作,针对生活在岐阜县可儿市的所有外籍儿童,通过家访的形式调查了解他们的就学情况,历时两年。这方面的研究在日本尚属首次。我想以此次调查为基础,探讨问题产生的原因以及应改进的方面。本文提及的外籍儿童,是指相当于日本小学一年级到初中三年级年龄段(学龄期)的外籍孩子。

受教育权利和健康得不到保障的孩子们

首先,我们来看看旅居日本的外籍儿童的入学条件。在文部科学省官网上,有一个入学事务问答咨询栏目为“外国人子女入学相关手续”,内容如下。

问:外国人子女的入学手续,有哪些方面需要注意?

A:我国不要求外国儿童的监护人履行就学义务,但如果希望子女就读公立义务教育学校,可以根据国际人权公约等的规定,和日本学生一样接收其免费就读。

日本“不要求外国儿童的监护人履行就学义务”,这一事实估计会让很多读者感到惊讶。其实这与日本宪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关,该条款确立了日本教育法规的根本定位。该条第2款规定:“全体国民,按照法律规定,都有使其所保护的子女接受普通教育的义务。”其中的“全体国民”,被解释为“拥有日本国籍的人”,而对外籍儿童的监护人则未规定此项义务。在日本,“就学义务”是指父母有送孩子到学校上学的义务。而从孩子的角度来说,《世界人权宣言》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受教育的权利”(right to education),是由于就学义务的制定才得到了制度性保障。

然而,宪法第三十条关于纳税义务的规定又是怎样的呢?在这一条款中,“国民”则被定义为“居民”,对外籍居民也是要收税的。也可以说,因为国家在实际应用中对“国民”定义的不同解释,导致外籍儿童被剥夺了“受教育的权利”。

不仅如此。《世界人权宣言》第二十六条第3款规定,“父母对其子女所应受的教育的种类,有优先选择的权利”,认为受教育的权利和选择教育的权利都应得到保障。但在日本,连“选择教育的种类”这件事本身都尚未得到认可。日本国内有巴西学校、尼泊尔学校、朝鲜学校等200多所国际学校,但这些学校几乎都未获得官方正式认可。因此,这些学校也被排除在了学校体检等关系到孩子们健康与生命的制度适用对象之外,由此形成了无法保障儿童安全的社会。

2020年11月,某国际学校发生了新冠肺炎聚集性感染疫情。当时正值第三波疫情来袭,很多外籍劳工所处的工作环境无法进行远程办公。因此,病毒从职场传给孩子,继而又蔓延到学校,而行政部门没能及时介入。也许是鉴于这一教训,文部科学省首次设立了与国际学校就学儿童健康相关的专家咨询委员会,并针对国际学校开展了保健卫生调研,相关人士因而也对委员会充满了期待。可是,最终专家咨询委员会只是发布报告称,与日本的一般学校不同,没有规定国际学校必须配备保健教师或保健室,因此国际学校没有保健教师或保健室的情况非常普遍。然后专家咨询委员会就结束了使命,完全看不到修订与孩子们健康和生命息息相关制度的迹象。

为了成为国际社会倾慕的日本

当前,疫情仍然看不到平息的迹象,日本国内究竟还有多少孩子连健康都得不到保障呢?我想通过梳理文部科学省的最新调查结果来确认具体数据。

2022年3月底,文部科学省发布了第二次外籍子女就学情况调查结果。该调查结果显示,有5.9%的儿童在未得到国家认可的“学校”,即国际学校上学;有9.9%的儿童很可能处于失学状态。也就是说,图中“②国际学校”和“①②以外”合计21162名儿童(15.9%)的健康未受法律保护,每6人中就有1人。特别是图中“①②以外”的儿童,有相当一部分甚至连是否就学都无法确认。“不知道孩子在哪里”,对于这样的答案,恐怕不只我一个人认为这是对生命的轻视吧。

2022年3月底,关于在公立学校上学但需要日语学习指导的儿童的实际情况(2021年度),文部科学省公布了最新数据。调查显示,这类人群中,初中毕业后未升学也未就业的,每20人中有1人(5.0%),高中毕业后此数值则增至每7人中有1人(13.4%)。他们的高中退学率依然很高,是高中生平均水平(1.0%)的5倍(5.5%)。另外,每20名小学生和初中生中有1人(5.1%)在特别援助班里学习,相当于小学和初中生平均水平(3.6%)的1.4倍。日本的所谓特别援助班,是指以残疾儿童为教育对象的小型班级。

前文提到,文部科学省官网上的就学事务问答咨询栏目中有如下表述——“如果希望子女就读公立义务教育学校,……和日本学生一样接收其免费就读”,这确是事实。我们从图表中也能看出,很多外籍儿童因此能够在国家认可的学校上学。但是,需要日语学习指导的儿童中途退学比例居高不下,很多学生无法顺利升学或就业。当今社会,接受高质量教育的权利对于个人社会价值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可以说这种现状非常令人担忧。

为了让日本成为被国际社会倾慕的国家,有必要重新审视以日本国籍为绝对标准而排斥外籍居民的政策,应该保障外籍人员子女“受教育的权利”。为此,必须把“受教育的权利”与在外国已通行多年的“选择教育的权利”结合起来考虑,即承认所有教育机构都是“学校”,让儿童能够自由接受尊重多样性的教育。2020年度文部科学省的调查显示,日本的“学校”中不上学的儿童增至约20万人的新高,很多孩子渴望摆脱痛苦和压抑的生活。我相信,这些举措也必将有助于解决孩子们所面临的问题。

标题图片:NPO法人运营的面向外国人子女的保罗•弗雷雷社区学校,位于爱知县丰田市保见园区,那里聚居着众多在丰田市工厂工作的日裔巴西人和秘鲁人(时事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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