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蓮舫的「雙重國籍」問題探討在日臺灣人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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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投入民進黨(日本)黨魁選舉的蓮舫,被質疑持有日本和臺灣(中華民國)「雙重國籍」,在日本的網路上掀起熱烈討論。之後,進入9月,蓮舫表示「仍有臺灣籍」,已經辦理脫離「臺灣籍」的手續,也明確表示選擇了日本國籍。然而,在網路上對蓮舫的批判卻不肯善罷甘休,進入今年7月,蓮舫為了證明自己選擇了日本國籍,公開自身的戶籍謄本。此舉反而引來了部分聲浪,認為「對於父母親是外國籍的人士而言是不良示範」。

追根究柢,日本和臺灣的「雙重國籍」是如何產生的呢?蓮舫的「雙重國籍」問題背後,有著臺灣人曾經是「日本人」的過去,以及1972年的臺日斷交讓多少在日本的中華民國國籍持有者對自身的去留感到迷惘等的歷史脈絡。儘管如此,蓮舫本人或是熱衷此爭議的日本人(包括臺灣的媒體),幾乎沒有人提到錯綜複雜的臺日歷史背景。

網路錯誤情報的蔓延

今年7月,蓮舫公開了自身的戶籍謄本、國籍喪失許可證、1980年代持有的中華民國護照影本等資料。然而,蓮舫的護照上蓋著「中華民國駐韓大使館(京)」的印章,導致網路上出現各種蓮舫出身的臆測。

「中華民國駐韓大使館」是發行護照給蓮舫的機關。1980年代,旅居海外的中華民國國民的護照都是在外公館(外交領事辦事處)發行的,而非臺灣的外交部。近年,在海外申請中華民國護照,才全都改由外交部發行。事實上2000年代左右以前,例如居住大阪的中華民國國民申請中華民國護照時,護照的「發照機關」記載的是「臺北駐大阪經濟文化辦事處」。

再回溯到1980年代,當時中華民國和大韓民國之間仍有邦交,居住日本的中華民國國民若是申請護照的話,是由韓國的中華民國大使館代理發行。因此,蓮舫的護照上出現「中華民國駐韓大使館(京)」的印章,純粹是這樣的理由罷了。

但網路上卻將此印章作為「根據」,流傳著「蓮舫是韓國華僑」、或是「蓮舫是擁有韓國籍的中國華僑」等的謠言,甚至有網友認為「關於這一點令人難以理解,蓮舫應該對日本國民說明。」

當然,沒有必要對網路上的謠言一一解釋澄清,只是蓮舫的「雙重國籍」問題,不只是日本國籍法的問題,其中也牽扯著錯綜複雜的戰後東亞的國際情勢問題,甚至連「雙重國籍」的當事者本人,要鉅細靡遺地解釋「自己為什麼會變成這樣子?」是相當困難的。

「雙重『國』籍」的癥結何在?

中華民國承認「雙重國籍」,但是日本不承認(22歳必須決定要選哪個國籍),我想這是一般大眾的理解吧!只是,日本關於外國國籍的放棄・喪失,「國籍法」並沒有強制的法規,只停留在「國民應努力履行義務」的階段。

例如,日本國籍的女性與伊朗國籍的男性結婚,此時伊朗政府會自動賦予這位女性伊朗國籍,對於這樣的事例,日本法務省是如何嚴格地「取締」這種「雙重國籍」的狀況,有辦法徹底的「剝奪」嗎?事實上,對於這種同時擁有日本國籍和外國國籍的雙重國籍者,並沒有被強制剝奪日本國籍的案例。

那麼,同時擁有日本國籍和中華民國國籍的雙重國籍者又如何呢?這要追溯到1972年日本和中華民國斷交,因為日本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所以直到現在仍不承認「中華民國」是一個國家。

以筆者個人的情況為例,我的父親是臺灣人,我看過提給日本政府機關的自己的「出生證明」影本。填寫「出生證明」的人是我父親,出生證明裡面有一欄必填事項,「生父及生母」的本籍地(外國人的情況就是填入國籍),於是父親填寫了「臺灣」。然而,過了十幾年之後當我申請「出生證明」時,父親寫的「臺灣」兩字被日本的政府機關用紅筆刪掉,改為「中國」。這麼一來,在日本法律上,筆者的雙親難道就變成「中國人」父親和日本人母親?這完全是在本人毫不知情的情況下發生的事。

蓮舫宣示選擇日本國籍,同時也附上了中華民國的「國籍喪失許可證」即外國國籍喪失證明,提交給日本的行政機關,但日本的法務省卻「不受理」。對臺灣人而言這或許是無法諒解的事,只要日本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就不承認中華民國是一個國家,基於此立場故「不受理」(無法受理)。因此,蓮舫能夠做的只有「宣示選擇」了日本國籍。

那麼,日本國籍持有者要取得不被承認為「國家」的中華民國國籍時,又是什麼樣的狀況呢?一般來說,日本國籍持有者要取得外國國籍,需向日本官方提出「國籍喪失證明」。但是,日本國籍持有者要取得中華民國國籍的時候,因為也關係到國家承認的問題,日本不會讓申請者喪失國籍,而是發行「國籍喪失不受理証明書」來代替「國籍喪失證明」。另一方面,中華民國政府以日本的「國籍喪失不受理証明書」為根據,發給不被受理「國籍喪失」的日本國籍持有者中華民國國籍。也就是說,日本國籍持有者不用放棄日本國籍,就能夠持有中華民國的國籍。因此,如果日本想要嚴格取締「雙重國籍」的話,日本的行政機關就必須積極地解決這些充滿矛盾的行政程序。

如此一來,與其指責蓮舫個人的「雙重『國」籍』問題,為什麼「雙重國籍」會引起這股批判聲浪?為什麼會變成「雙重國籍」的狀態?身為當事人的蓮舫在說明和對應上是否妥當?我認為必須從這些點來重新思考。

歷史翻弄下的在日臺灣人的「國籍」問題

至此,雖然筆者一貫以「中華民國國籍」的稱呼來進行論述,其實「中華民國」並不完全等同於臺灣人「國籍」的標識。不管是在日本或是臺灣,將「中華民國國籍」簡單用「臺灣籍」以及「臺灣國籍」稱呼的情形屢見不鮮,於是臺灣人和「中華民國國籍」之間產生的齟齬,就越來越難以被辨識清楚。

1945年以前,臺灣人是「日本國籍」。而在1895年日本領有臺灣以前,臺灣人當然不是「日本國籍」。日本統治臺灣時,強制要求臺灣人選擇清朝國籍或者是日本國籍,兩者擇一。選擇清朝國籍的臺灣人,必須離開臺灣,如果沒有離開臺灣的人,就給予日本國籍。

接著,日本統治臺灣期間,「日本國籍」的臺灣人中,有許多人為了升學或做生意前往日本。1945年因日本戰敗,臺灣人不再擁有「日本國籍」的身分,進入1946年6月,在日臺灣人可以取得中華民國國籍,有很多在日臺灣人拿到了中華民國國籍。然而,1972年日本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使得在日中華民國國籍持有者對於自身的去留感到困惑不安。

當時,類似「今後,日本不承認中華民國國籍」或是「如果維持中華民國國籍,就不能夠繼續住在日本」這種沒有確切根據的說法四處流傳。因此,有部分在日臺灣人前往新開設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駐日大使館,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

1973年1月,設置了「亞東關係協會」作為中華民國的駐日辦事機關。中華民國國籍持有者在臺日斷交後仍然可以居留日本,繼續辦理一些領事業務。但也有不知情的人前往中華人民共和國駐日大使館,辦理國籍喪失證明,然後提交給日本法務省進而取得日本國籍。這麼一來,因為未在中華民國辦理任何手續,實際上就成了持有中華民國與日本的雙重國籍者。

如果待在臺灣的話,就會被迫成為「日本人」,可是成為「日本人」之後,轉眼間又變成不是「日本人」,而是以「中華民國國民」繼續在日本居住,接著又面臨了日本和中華民國斷交,這是在日臺灣人對國籍的共通回憶吧!

誰該為「雙重國籍」問題負責呢?

1985年以前,日本的國籍法採用的是父兄血統主義。因此像蓮舫,即使母親是日本人,因為父親持有中華民國國籍,所以也只能取得中華民國國籍。她的一家出生於日本統治下的臺灣,那個時代持有「日本國籍」而渡海到日本,卻在戰後成為喪失了「日本國籍」的一群人。

歷史是忌諱if的,假設蓮舫出生在1985年以後,父親即使持有中華民國國籍,只要母親是日本國籍,她一出生就自動被賦予日本國籍了。追根究柢,蓮舫的「雙重國籍」問題突顯出過去的「國籍法」對女性聲音的漠視,以及纏繞著臺日間的複雜歷史。雖然「雙重國籍」的背後有各式各樣的原委,不能夠以偏概全,可是蓮舫的「雙重國籍」問題並不是單純的「個人」問題,日本政府也是讓臺灣人身分陷入如此錯綜複雜局面的「當事人」。

身為日本政治家的蓮舫對於自身的「雙重國籍」問題或許並沒有充分釐清。就身為參與立法的一員來看,應當主動爬梳問題,理清所有癥結,訴求官方盡可能減少類似的矛盾。蓮舫身上背負的課題,比本人想像的更為沉重!

標題圖片:民進黨召開蓮舫代表的「雙重國籍」問題的記者會上,該黨為記者準備的資料,2017年7月18日,東京永田町的民進黨本部(時事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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