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日本在臺灣大量建造「神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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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統治臺灣後,為推動臺灣的「日本化」,伴隨著以天皇的中央國家祭祀,開始興建神社,並深入地方,推動「一街庄一神社」政策,以加強地方民眾對神道的信仰與皇民化。但隨著戰爭全面爆發,財政物資人員皆短絀,終究淪為口號。

1895年4月17日,中日簽訂馬關條約,決議割讓臺灣和澎湖群島予日本。原本只有在日本受人供奉祭祀的神道眾神,自此隨著人群、物品、資金的移動,越過大海,來到成為日本領地的臺灣。

日本領臺6年後的1901年10月27日,臺灣神社(1944年改稱臺灣神宮)作為臺灣諸多神社的總鎮守(譯註:統轄臺灣各地守護神的總社),舉行落成儀式,祭祀代表開疆闢土精神的神祇——大國魂命、大己貴命及少彥名命,以及平定臺灣之神——北白川宮能久親王。

為祭祀能久親王,首座神社落成

1895年5月31日,能久親王在日本統治臺灣後,率領近衛師團組成的遠征軍,於臺灣北部的澳底登陸,從基隆到臺南,展開一段與土匪之間的激烈征戰。其中最讓近衛師團苦惱的是,至今未從體驗過的臺灣濕熱天氣,以及落後的衛生環境。能久親王自身也在越過臺灣南部的嘉義一帶,染上瘧疾,他強忍著高燒腹瀉,終於抵達了「平定臺灣之戰」的地點臺南,但在10月28日去世。這是日本皇族首度在海外去世,日本國內興起了一股建造神社祭祀能久親王的運動。其後於1900年,日本眾議院決議通過了「建造臺灣特設官方神社建議案」,同時內務省也在告示81號中公告,決定創建臺灣神社,作為海外殖民地的首座官方神社。以能久親王的駕崩之日的10月28日為年度祭典日,1901年10月27日神社落成。

為強化國家體制,推展建造神社的熱潮

臺灣神社落成後,臺灣的主要區域一同展開神社的興建。統治臺灣需要的是,迅速「日本化」。所謂日本化是指,以天皇為中心的天皇主權國家,而其中象徵絕對權力的就是祭祀神道眾神的神社。

臺灣主要行政區域都建造了縣級規模的神社,供奉臺灣神社的神祇,列格(*1)為縣社。臺灣各地神社依照列入縣社的年代順序為:開山神社(譯註:又稱開山王廟,現為臺南延平郡王祠)(1897年)、臺中神社(1913年)、嘉義神社(1917年)、新竹神社(1920年)、花蓮港神社(1921年)、臺東神社(1924年)、阿緱神社(譯註:位於屏東)(1926年)、宜蘭神社(1927年)、高雄神社(1932年)、基隆神社(1936年)、以及澎湖神社(1938年)。

統治臺灣的初期,興建神社和各種官方祭典「御大典」(1915年大正天皇登基大典)、皇太子的臺灣行啟(1923年),以及另一「御大典」(1928年昭和天皇登基大典)有很大的關係,這些官方儀式在背後推動了神社的興建。其後,1931年9月爆發九一八事變,1933年3月日本脫離國際聯盟,日本所處的國際情勢遽變。1932年3月滿洲國建立,伴隨著緊張的國際情勢,日本的國家體制進入非常時期狀態,這也是臺灣諸多神社的重要性產生巨大變化的轉捩點,開始高喊宣揚國威、振興民族精神;自此,當務之急為培養以國家神道為信仰的民族精神,從神職會(神社本廳的前身)經由神社——以神宮(伊勢神宮)大麻(*2)為主——實施頒布。在這個過程中,1934年底,興建擁有社格的「神社」——北港神社(臺南州北港郡),擔任當地的守護神,開啟了臺灣興建神社的熱潮。


(*1) ^ 列格:明治維新時,官方將日本各地神社劃分等級,稱之為社格,將因為特殊貢獻所造的新神社,列入官方的社格,稱之為列格。

(*2) ^ 大麻:神官進行除厄儀式後給予信眾的神符,因爲製作材料含有大麻纖維,因此稱大麻。

公告神社建造的必備條件

1934年9月,臺灣總督府文教局公告「神社建設之要點」,首次明確記載「神社」相關的各種規定。

(1)神社境內的入口須設置鳥居,以及通往社殿(本殿、拜殿)的參道,而參道旁必須設有手水舍社務所等必要條件。

(2)面積須佔地4~5000坪以上,本殿約5坪,拜殿約20坪。

(3)作為「神社」,信眾和宗親的人數必須達50人以上,其中的總代(譯註:神社的代表,類似臺灣的宮廟主委)有義務施行維持神社活動的各項事務。

總而言之,符合此要點的神社刊載於臺灣總督府文教局社會課發行的《臺灣的神社與宗教》(1948年3月),以及田村晴胤的《神之國度日本》(1945年2月)中,共有68社。這些神社包含了2座「官幣社」和3座「国幣社」——在祈年祭及新嘗祭時接受從天皇和國家資助的奉幣(供奉神祇飲食的「神饌」以外的供奉金)和幣帛料(譯註:古代以珍貴布帛供奉神祇,目前以金錢增與代替,所以稱幣帛料)的官方神社外,還有8座縣社、17座鄉社和36座無格社(譯註:未列入官方社格的神社),而臺灣護國神社(*3)和建功神社(*4)也名列其中。戰爭接近結束時,3座無格社列為鄉社,最終鄉社共有20座,無格社則是33座。

當時的臺灣神社(照片提供:水町史郎)

(*3) ^ 臺灣護國神社:位於臺北大直,國民黨政府戰後拆除神社建築,原址改建忠烈祠。

(*4) ^ 建功神社:位於現今臺北南海學園內,即國立中央圖書館總館舊址。此神社祭祀開拓臺灣有功者,不分臺日,而建築師井手薰未依循傳統神社規範,混合臺灣、日本、西洋三種建築風格設計而成。

戰爭全面爆發後,財政短絀,淪為口號

1936年7月,臺灣總督府公布「民風作興運動」,推廣敬神崇祖和皇祖尊崇的思想(*5),以及針對臺灣人的國語(日語)普及運動,要求臺灣人在日常生活中使用日語。一年後,也就是1937年7月,爆發盧溝橋事變,演變成中日全面戰爭。而同年9月,首次上臺的近衛內閣提倡「國民精神總動員運動」,在如此局勢之下,擔任海軍將領的小林躋造就任第17任臺灣總督,進一步將「民風作興運動」發展為「皇民化運動」,喊出「一街庄一神社」——在地方行政單位的街和庄都設置神社——的政策。實施辦法是參拜神社、大麻奉齋,以及要求臺灣人在家中進行正廳改善(以供奉神社大麻的日式神壇,取代擺放祖先牌位、道教神佛的神祇桌)和整頓寺廟(合併或拆除寺廟)。

盧溝橋事變後,中日全面開戰,接著在1941年12月,日本又引發了太平洋戰爭。此時地方財政已經開始出現窘況,包含購買神社建地資金的營造費用,金額已經上漲為天文數字,再加上影響波及神職的確保,建造新神社的政策急踩煞車。從1934年建造北港神社以來,直到1945年戰爭結束的10年之間,只建造了32座神社。「一街庄一神社」的政策終究淪為口號,實際上停留在「一郡一神社」的程度。

另一方面,新竹神社、臺中神社和嘉義神社等縣社列格為國幣小社,此外,無數的無格社列格為鄉社(1937年10月~1945年4月之間共21座),提高了神社的莊嚴神聖性。此外,建造了屬於神社管轄的攝末社和遙拜所,目標都在於國家神道的推廣與普及。

標題圖片:現在的臺灣神社遺跡舊址――圓山大飯店(攝影:金子展也)

(*5) ^ 皇祖尊崇:尊崇天照皇大神(天照大御神)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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