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完全屬於定居國,也不全然屬於國籍國的人們——在血統主義的日本和臺灣之間生存的「中華民國華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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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定居超過百年,仍為外國籍的日本居民

所謂「在日華僑5世」指的是哪種人呢?雖然曾祖父母百年前就從中國大陸或臺灣來到日本,但其子女後代目前仍持有「中華民國國籍」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筆者周遭就有這樣的人。為何會產生這樣的狀況?那是因為日本、臺灣,或是中國、韓國等東亞國家的國籍法,採用的是承繼雙親國籍的血統主義。

以前,擁有原國籍的在日華僑儘管定居日本,也習慣和同國的人結婚;因此,華僑之間的婚姻,無論子嗣繁衍經過多少代,也無法取得日本國籍;此外,1985年以前的日本,採取的是父系血統主義,就算母親或祖母是日本人,也無法獲得「日本國籍」。由於這樣的歷史因緣,1985年以前出生的在日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籍擁有者之中,有些人的母親或祖母縱使是日本人,也沒有「日本國籍」。若本人從未住在中國,第一語言當然就是日語。不僅日本,在國籍法採用血統主義的國家之中,都有這樣的共通現象。

採取血統主義的國家因為重視血統傳承,就算整個家族已在日本定居超過百年以上,只要仍擁有國籍,就可以取得該國的護照。因此,從「純日本人」(或是「純臺灣人」)――沒有國外血緣關係的人――的感覺來說,很容易就會認為那個人無論何時都可以回到「母國」吧。但是,就算擁有母國的國籍,因為全家人已經在國外定居生活超過數十年之久,時常出現母國的戶籍裡,未登載後世子女的情況。這在擁有戶籍制度的日本和臺灣,演變成攸關當事人人生的嚴重問題。

何謂中華民國的「無戶籍」國民?

大家是否曾聽過中華民國的「無戶籍」國民這個用語?目前臺灣和日本一樣施行戶籍制度,而政府當局會針對在臺灣、澎湖、金門、馬祖地區(統稱臺灣地區)設有戶籍、年滿14歲的中華民國國民,發行「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

住在臺灣的人會覺得這是理所當然,在臺灣辦理各種行政手續時,幾乎都會被要求出示國民身分證;此外,在超市要辦集點卡的時候,也必須填寫身分證字號;而居住在臺灣的外國籍人士,都以「外僑居留證」代替身分證。

那麼住在海外的臺灣人/中華民國國民又是如何?臺灣的身份證制度相當完備,若是滿14歲以後才出國的話,因為已持有國民身分證,所以不會有任何問題。這裏想討論的是,在國外出生的臺灣人/中華民國國民,或是未滿14歲就離開臺灣、在國外長大的人,他們所面臨的狀況。

如前述,百年前就從中國大陸移居日本的華僑也包含在內。順帶一提,來自中國大陸的人會有中華民國國籍,是因為當時「中華民國」仍統治中國大陸的關係。因此,就算現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已建國多年,世界上仍存在一定數量的華僑,依然保有中華民國國籍(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後才出國的人,就不是中華民國國籍,理所當然地,變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這些人裡面,很多人因未曾定居臺灣,故也沒有臺灣的戶籍。

但若是像美國等採取出生地主義的國家,其後代就會獲得美國國籍,因為臺灣承認雙重國籍,這樣的狀況就會變成臺灣和美國的「雙重國籍」;但是定居日、韓等血統主義國家,雙方都擁有中華民國國籍的伴侶生下的子女,並不會獲得出生地的國籍,而成為中華民國單一國籍的擁有者;這些在國外出生的孩童,若其雙親未回到臺灣本國的戶籍地,登記子女的出生,這些子女就不會被登錄到戶籍裡。接著就來看看實際的例子。

雙親擁有臺灣地區戶籍而在國外出生的中華民國國民

若雙親之中有一位是中華民國國民,其子女就可以取得中華民國護照。因此,如果住在國外的話,只要前往臺北駐〇〇經濟文化代表處,或是中華民國駐〇〇大使館等外館申請,大約幾週的時間以內,就會核發護照給其子女。

這裡我們把國外出生的「其子女」稱為A。A繼承了中華民國的國籍,故可以取得中華民國的護照。但臺灣有戶籍制度,擁有中華民國國籍的雙親是否有自己的戶籍(臺灣地區設有戶籍制度)?或者就算有戶籍,但其子女是否完成臺灣戶籍上的登記程序?這些差異會產生不同的狀況。

若A的雙親之中任一方擁有臺灣戶籍,並在A滿20歲之前,前往雙親的戶籍地登記,A就會獲得區公所發行的「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辦理這項手續的時候,務必使用中華民國護照回臺。

在這個時間點,A尚無臺灣戶籍,手上的中華民國護照也未記載「國民身分證字號」,僅持有這種護照無法回臺,必須另外申請並取得「臺灣地區出入國許可證」,回到臺灣後,前往雙親的戶籍所在地登記,才能正式獲得身分證字號,然後再重新申請載有身分證字號的中華民國護照。

簡單來說,中華民國護照有兩種:①是擁有臺灣戶籍的人、②是沒有臺灣戶籍的人(二者外觀完全相同)。國外出生的中華民國國民持有的是②的護照,有人可以轉換成①,但也有中華民國國民因為無法取得戶籍,而無法順利轉換。

目前持臺灣護照可以免簽的國家,包含日本超過160多個,但要注意的是,幾乎都限定持有第①種載有身分證字號的中華民國護照,才享有免簽待遇。因此,未載有身分證字號的第②種護照的持有者,要前往臺灣,或是定居國以外的的第三國,進行觀光、留學、商務旅行時,必定會面臨諸多繁雜手續。

連回臺灣也需要申請許可的國民

在國外出生、繼承中華民國國籍的子女,是否被登記到雙親的戶籍裡,皆由父母決定。例如,因為臺灣有徵兵制度,若小孩是男生的話,就會斟酌考慮定居國的生活狀況,有時候就不會去做戶籍登記。除此之外,也有父母沒有特別的理由,只是單純沒有去登記而已。擁有臺灣戶籍的中華民國國民回臺時,當然不需要特別辦手續,而臺灣免除簽證手續的其他國家的國民,也只需要一本護照,就可以進入臺灣。但是先前已簡略述及,就算是中華民國的國民,只要沒有臺灣戶籍,一定要申請「臺灣地區出入國許可證」,否則連一步都無法踏上臺灣的土地。

例如A的狀況,若在年滿20歲以前,只要回臺灣約幾個星期,就可以拿到「身分證」。但是超過20歲,申請條件會變得非常嚴格,先向移民署申請「臺灣地區居留證」之後,必須連續在臺灣居住滿一年以上,才可以申請戶籍及國民身分證。無論何種狀況,若是像美國那種屬地主義的國家就沒有問題。在日、韓等血統主義的國家出生(長大),才會出現中華民國的「無戶籍」國民。

在這裡換個例子,來談談只有中華民國國籍,卻無臺灣戶籍的成年人B的情況。雙親或是其中之一是臺灣人的話,應該有機會回到家鄉臺灣,或有國外的臺灣人第二代打算回臺灣升學、經營事業,但是像B的情況,在臺灣的生活,將會被迫承受諸多非必要的不便。

銀行開戶、辦手機、以及兌換外幣等,就算是像B這樣的案例,其實臺灣法律都有保障。兌換外幣和申辦手機等等手續,連拿觀光護照造訪臺灣的外國人也能辦理,問題是各機構的第一線窗口並未理解、掌握中華民國存在著「無戶籍」國民的狀況,因此像B這樣的人,不是被拒絕,就是申請時要耗費許多時間。

動搖的「國家」認定與被左右的「國民」

中華民國「無戶籍」國民的人之中,並非都是父母是臺灣人而在國外出生的人。先前曾說過,沒有臺灣血緣和地緣的華僑,也屬於此類國民。例如,從日本的角度來看,直到1972年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為止,都承認中華民國政府為「正統」的中國代表,那個時代,來自臺灣以及中國大陸的人(1949年至1972年間,從中國大陸直接赴日的人並不多),都能取得中華民國的護照。因此,在清末或者中華民國仍統治中國大陸的年代,從中國大陸來到日本的人及其子孫後代,現在有不少人仍舊持有中華民國的護照。

或許有讀者會認為,為何不申請定居國的護照?舉個例子來說,持有中華民國護照的C,是祖籍廣東的第4代。C的曾祖父在清末從中國大陸來到日本,而在目前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裡沒有C的資料,也沒有臺灣的戶籍,所以光是要取得日本戶籍,就得耗費相當多的功夫。或者家人中有人未取得日本國籍,遺產繼承時要證明親屬關係,更是難上加難。除了這些繁雜的手續之外,也有人單純因為覺得身為國民很光榮,而不願放棄中華民國國籍。

對於中華民國的「無戶籍」國民,不能單純認為他們「沒有臺灣的血緣關係所以沒有必要性」,或者是因為不住在臺灣,就當成「空氣」一樣,進而單純地切割。無論他們是否取得定居國的國籍,這都是他們和定居國兩造之間的問題。

日本在1985年修改國籍法,讓雙親其中一方擁有日本國籍的子女,可以繼承日本國籍。中華民國(臺灣)和日本一樣,國籍也採取血統主義。因此,持有日本國籍者和持有中華民國國籍者之間的子女(日臺混血),必然會成為日臺的雙重國籍者;但日本並不承認中華民國是一個國家,臺灣的國籍繼承和是否擁有臺灣護照無關,而是在形式上將其視為「國民」。順帶一提,筆者曾向日本法務局詢問關於日臺混血的國籍狀況,獲得的回覆是,認定他們是「日本國籍的單一國籍持有者」。

日本和臺灣之間並無正式邦交。而且雙方的國籍法都採用血統主義,並維持著各自的戶籍制度。有段時間,政治家的日臺雙重國籍問題在媒體上喧鬧一時,我並不清楚當事人的實際狀況,但日臺間的異國婚姻與日俱增,因此對誰來說都不是「隔岸觀火」之事。政治家的日臺雙重國籍問題曾經一時喧喧嚷嚷,但參與議論的人和媒體,是否曾意識到那些牽涉到國家的外交承認、各個國籍法的應然、戶籍的有無、以及護照的種種問題?或許我們都必須體認,雖然「國籍」是個人的問題,但同時也是賦予「國籍」的「國家」的問題。

標題圖片:假日迎來許多遊客的橫濱唐人街,2010年6月20日,神奈川縣橫濱市中區(時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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