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死社會」日本,悄然生變的葬禮和墓地情況

社會

在獨居老人每年死亡人數快速增長的今天,幫忙辦理葬禮的人手出現短缺,無主墓的方式也變得越來越多。筆者指出,祭奠活動已經出現光靠個人或家庭無法支撐的問題。

半數男性也活到80歲以上

進入21世紀以來,日本國民的死亡年齡開始快速趨於高齡化。2000年死亡的男性中,80歲以上者佔比為33.4%,到了2016年,已經達到51.6%,超過了半數。90歲以上死亡的男性佔比從7.5%上升到了14.2%。比男性更加長壽的女性,2000~2016年間,死亡年齡在80歲以上者佔比從56.3%上升到了73.8%,90歲以上的佔比從19.6%上升到了37.2%。

同時,今後20年間,日本將變成死亡人數不斷成長的「多死社會」。1990年的全年死亡人數為80萬人,2003年超過了100萬,2016年達到130萬,成長速度也在不斷變快。國立社會保障與人口問題研究所2012年推算,2040年的死亡人數將達到約167萬人。目前,死亡年齡高齡化與死亡人數激增的趨勢正在同步發展。

無人辦理葬禮,單身老人激增

無論什麼人,一旦無法自理,就必須借助別人的力量。在日本,傳統上一直認為從臨終到死後的一系列手續和事務都應由家人和子孫負責辦理。但隨著家庭形態和居住方式的多樣化,出現了僅靠家人和子孫無法完全應付的局面。在死亡年齡趨於高齡化的同時,本應是該幫忙辦理長輩葬禮的子女和兄弟也全都呈現出高齡化趨勢,在經濟和體力上都難以承擔。

戰後,由夫妻兩人組建的父母與未婚子女一同生活的家庭逐漸增多,日本社會不斷向核心家庭發展。而到了父母需要照顧的高齡階段,則大多是老人與子女一家同住的「晚年型合住」家庭,1975年時,擁有65歲以上老年人的家庭中,三代同堂家庭佔了54.4%,超過半數(厚生勞動省「國民生活基礎調查」)。但這個比例一直在降低,2000年時低於了夫妻兩人家庭的佔比;到2015年,擁有65歲以上老年人的家庭中,獨居或只有夫妻兩人的佔了57.8%。1980年時,獨居老人為88萬人,2015年上升到592萬人,2035年預計將達到762萬人,且23.4%的老年女性和16.3%的老年男性將都過著獨居生活(國立社會保障與人口問題研究所推算)。

終身未婚率也明顯上升。終身未婚率是指到50歲還沒有過結婚經歷的人口比例,2015年時,男性終身未婚率為23.37%,女性為14.06%。尤其是1990年以後,男性的終身未婚率開始急劇上升。這導致從數年前開始,未婚男性相繼步入老年。實際上,有多達9.1%的65~69歲的男性從未結過婚(2015年)。終身未婚的老年人身體好的時候沒事,問題是到了需要護理和看護的時候,有沒有可以依靠的家人?還有個問題是,就算能交給專業人員照顧、看護,但往生之後,誰來舉辦葬禮,又是誰來掃墓呢?

葬禮趨向小規模化,甚至省略儀式

那麼,這20年間葬禮發生了怎樣的變化呢?首先是出席者越來越少。某家喪葬公司的調查顯示,1996年時,這家公司舉辦的葬禮平均有180名出席者,2005年時減少到了100人以下,到了2013年,平均就只有46人了。短短17年間銳減了四分之三。

在公正交易委員會2005年對全國喪葬業進行的調查中,67.8%的受訪企業表示,與五年前相比,「出席人數有所減少」,而在2016年的調查中,該比例達到了86.8%。

這其中的最重要的原因在於死亡年齡的高齡化。過去,對於葬禮,無論去逝者家屬還是出席者,往往都很注重面子和人情世故,但如果去逝者的子女超過了60歲,已經退休,那麼工作關係上的出席者就會減少,小規模葬禮增多是理所當然的事情。其中,甚至有不舉行任何儀式,只是幾個遺屬留守一晚,然後就直接送去火葬的所謂「直葬」的例子。在前面提到的公正交易委員會2016年實施的調查中,26.2%的喪葬企業表示這種「直葬」形式越來越多。在喪葬企業實際處理的喪葬業務中,「直葬」在全國的佔比僅有5.5%,而在東京地區則已經佔到了近30%,不同地區的情況差異巨大。

「無主墓」的增加,骨灰安置方式多樣化

墳墓的變化也很顯著。近年來,草坪和鮮花環繞的公園墓地和種植樹木以代替墓碑的「樹葬墓地」等令人感覺清新明快的墓地越來越多。墓碑上不刻「某某家先祖代代之墓」,改刻「愛」「感謝」等詞語的墳墓、對墓碑造型精心設計的墳墓也越來越多。這裡有一個很大的原因在於,上世紀90年代以後出現了一種新的傾向,那就是很多人都趁著身體好的時候由自己來挑選喜歡的墓地。

日本的墳墓有一個特點,那就是歷來都預設了由子孫繼承的前提,近年來,少子化、終身未婚人群增多和核心家庭化等因素,導致墳墓和祭掃活動的繼承難以維繫,長期無人祭掃的「無主墓」增多的現象變得日益突出。

還有人口流動激化的影響。隨著地方人口的不斷減少,無主墓增多是一個嚴重的問題。熊本縣和高松市的調查顯示,有近三成墳墓已經處於無主狀態。

為了便於管理,也有人選擇把遠方的祖先墳墓遷移到離家較近處(改葬)。同時,為了解決繼承問題,即使有後代,也有越來越多的人選擇和無親緣關係的人合葬的「合葬墓」,以及不設繼承前提的「永代供養墓」。另外,還有人覺得根本就不需要墳墓。將骨灰放在家裡,或者遵從相關規定撒在海裡或者山上,這些做法在法律上都不會產生問題。

臺灣、瑞典的選擇:政府主導,社會協助

那麼海外的喪葬情況如何呢?比如在自古將家人、親屬、宗族(父系血緣群體)互助精神視為基本常理的臺灣,少子化、老齡化、長壽化和核心家庭化問題也在迅速加劇。導致家庭護理出現力不從心的局面,老年人孤立無援等新的社會問題開始暴露出來。

最近幾年,臺北市、新北市、臺中市、高雄市等大城市,為了簡化葬禮和減輕葬禮費用負擔,出現了由市政府出面舉行的多人聯合葬禮。

就臺北市來說,從遺體搬運、入殮、遺體安放、舉行葬禮到入爐火葬,遺屬不需要承擔任何費用。據說經費來自於市民的捐助。2012年推出這種「聯合葬禮」制度之初,每周只有一天實施,全年葬禮數量僅有832次,而2017年改為每周實施三天後,增加到了1594次。

此外,申請者還將免費獲得墓地。臺灣各個地方政府推薦各種環保型的墓地形式,比如臺北就有樹葬、園林骨灰葬、海洋骨灰葬等選擇,全都免費。其中,海洋骨灰葬只能由政府主導實施,2017年3月到11月期間總共實施了9次,市政府方面派出了專用船隻。從火葬場到碼頭之間的迎來送往、出船費用、儀式費用全免。

瑞典的做法,是向國民徵收名為「墳墓安葬費(begravningsavgift)」的公積金,用於負擔葬禮和骨灰安置。所有國民共同負擔喪葬費用,而不是每個人為自己的葬禮繳存。

在斯德哥爾摩,這個公積金是從市民的工資中直接扣除的,而在其他地區,加入了瑞典國教會(路德宗會)的人每個月向教會繳納的會費中就包含了這筆喪葬費。雖然不同地區繳納的金額不同,教會規模也會影響繳納額,但任何人去世,都不需要負擔遺體搬運費、葬禮場地費、遺體安放費、火葬費。此外,還可以免費使用墓地25年。針對沒有加入國教的人(天主教徒、穆斯林、無宗教等),將直接從工資中扣除。

在日本,明明有親屬卻無人祭奠的死者和骨灰日益增多,已經成為了一個新的問題。祭奠需要具備死者和遺屬這兩方面的條件。一旦社會和家庭形態發生變化,祭奠活動自然也會隨之改變。祭奠已經不再是個人和家庭的問題,有必要將之作為整個社會的問題加以重新審視。

(2018年2月9日)

標題圖片:為了滿足那些沒有墓地,在自己家裡保存骨灰的人士的需求,誕生了各種各樣的服務。圖片是用紙箱加工成的室內墓(nippon.com編輯部,攝於2015年東京國際會展中心的「臨終產業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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