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不知的日本自行車交通「新」制:未暫停、未依規定右轉、撐傘騎車都要罰款!

社會 生活

日本自行車交通新制於4月正式上路,然而街頭仍隨處可見各類違規行為。自行車雖無需駕照且機動性高,但若不熟悉交通規則,恐讓自己陷入險境,甚至付出高額代價。本文在法律專家的監修下,透過具體案例進行詳細解說。

自行車是行人好朋友嗎?

在日本,大約每兩個人就擁有一輛自行車,使用率高達12%,僅次於荷蘭、德國與丹麥等歐洲國家(*1)。不過,對來自自行車先進國家的遊客而言,或許會對日本都市的交通現況感到驚訝,因為經常可見自行車騎上人行道,在行人之間穿梭的景象。依據日本《道路交通法》規定,自行車與機車同屬「車輛」的一種,但自行車與行人之間的「使用範圍界定」卻相當模糊。

1970年,日本當年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數達1萬6765人,創下歷史新高,當時政府修改了道路交通法,允許自行車可於人行道通行。熟悉自行車交通法規的本田聰律師解釋:「那正是汽車迅速普及的年代,因交通事故頻傳,而有『交通戰爭』之稱。當年的修正案,其實是一項為了保障自行車安全的特別措施。」

東京都通勤尖峰時段,斑馬線上川流不息的行人與自行車
東京都通勤尖峰時段,斑馬線上川流不息的行人與自行車

近年來,交通事故數量逐漸下降,2025年事故件數為28萬7023件,死亡人數2547人,創下歷史新低。然而,與自行車相關的事故占比卻升高至近4分之1,尤以「人車擦撞」事故呈增加趨勢。在自行車相關的死亡或重傷事故中,有4分之3起因皆為違反自行車交通規則(*2)

過去,警方多針對自行車的惡意或危險違規行為開立「紅單」(違規通知單)。騎士須移送刑事程序,若經法院判決有罪,將留下前科紀錄。雖然輕微違規多經警方勸導或口頭警告便可結案,但自2026年4月起,日本警方為加強民眾遵守交通法規的意識,正式導入了「藍單」(交通違規罰單)制度。騎士若繳納罰鍰,即可避免留下前科,若拒絕繳納或置之不理,則會轉為刑事程序辦理。

日本道路交通法規定的自行車違規事項多達113項。除了與事故直接相關的「闖入平交道」(罰鍰7000日圓)、「闖紅燈」(罰鍰6000日圓)、「設備不符規定」(罰鍰5000日圓)之外,也包含許多街頭常見狀況。例如:將購物袋懸掛於手把、單手撐傘、配戴耳機或其他難以聆聽周圍環境音的裝備騎車,皆可能構成「違反公安委員會規定」(罰鍰5000日圓)或「違反安全駕駛義務」(罰鍰6000日圓)。

藍單的適用對象為16歲以上的違規者,包含外籍人士。本田律師指出:「由於日本未加入《維也納道路交通公約》,因此國內有些規則和標誌與國際標準不同。」為了避免民眾在不知情下受罰,以下整理幾個需要特別注意的重點。

設置在單行道出口的「禁止車輛進入」標誌。雖多數會附上「自行車除外」的輔助字樣,但對外國人而言可能難以理解
設置在單行道出口的「禁止車輛進入」標誌。雖多數會附上「自行車除外」的輔助字樣,但對外國人而言可能難以理解

由上而下分別為德國、波蘭、義大利的交通標誌,明確傳達自行車可通行(Photo AC)
由上而下分別為德國、波蘭、義大利的交通標誌,明確傳達自行車可通行(Photo AC)

(*1) ^ 國土交通省「關於自行車活用現況

(*2) ^ 警察廳「自行車交通安全

特別留意「人行道通行」的例外規定

首先,自行車的大原則是「在車道上行駛」及「靠左通行」,必須與汽車行進方向一致,並行駛於車道最左側。

僅在設有「此人行道可騎乘自行車」標誌的路段,或是安全上有不得已之情形下,才准許於人行道騎乘,並須遵守靠車道側緩行(時速約6至8公里或以下)的規定。同時,必須秉持「行人優先」原則;若因人潮擁擠而狂按車鈴催促行人「讓開!」,即屬違規(罰鍰3000日圓)。穿越斑馬線時也請下車牽行,以策安全。

藍底自行車圖案的標誌,或「行人專用」標誌下方註明「自行車除外」、「自行車可通行」等字樣,即表示自行車可騎行於人行道
藍底自行車圖案的標誌,或「行人專用」標誌下方註明「自行車除外」、「自行車可通行」等字樣,即表示自行車可騎行於人行道

即使在「自行車行人共用道」,行人優先、減速慢行仍是鐵則
即使在「自行車行人共用道」,行人優先、減速慢行仍是鐵則

在部分國家,自行車通過十字路口只需確認安全即可通行,但在日本,只要看到「停止」標誌,就必須讓車輪完全靜止。由於自行車事故中,有五成屬路口擦撞意外,因此「未暫停」列為嚴格取締項目(罰鍰5000日圓)。

街道最常見的「停止」標誌(Illust AC)為了方便外國旅客理解,越來越多標誌增加英語表記。若路面劃有停止線,則務必在線前停下
街道最常見的「停止」標誌(Illust AC)為了方便外國旅客理解,越來越多標誌增加英語表記。若路面劃有停止線,則務必在線前停下

「行人與車輛分離式號誌」是將車道與行人穿越道的綠燈時間錯開的設計,行駛於人行道時,必須遵守行人專用號誌;行駛於車道時,則必須遵守車輛用號誌。若騎在車道上卻跟著行人號誌一起通行過馬路,可能會被視為闖紅燈,務必留意。

行駛於車道,應在車輛專用號誌顯示綠燈時通行。左轉時須注意視線死角,避免事故(插圖由佐藤正提供)
行駛於車道,應在車輛專用號誌顯示綠燈時通行。左轉時須注意視線死角,避免事故(插圖由佐藤正提供)

「行人與車輛分離式號誌」數量約佔5%(Photo AC)「行人專用時相」也是其中一種,穿越斑馬線斜對角時應下車牽行
「行人與車輛分離式號誌」數量約佔5%(Photo AC)「行人專用時相」也是其中一種,穿越斑馬線斜對角時應下車牽行

此外,務必澈底遵守「兩段式右轉」的規定。所謂「兩段式右轉」,係是指先直行通過路口,在對側轉向右方,等待前方號誌轉為綠燈後再繼續通行。雖然部分國家允許自行車在路口提前靠右右轉,但在日本,「路口兩段式右轉」是鐵則。即使趕時間也不可違規直接轉彎或斜向穿越斑馬線(罰鍰6000日圓)。

兩段式右轉為直行通過馬路後,往右轉向並等候綠燈再通行。為免妨礙後方車輛,可至路口前方等候(插圖由佐藤正提供)
兩段式右轉為直行通過馬路後,往右轉向並等候綠燈再通行。為免妨礙後方車輛,可至路口前方等候(插圖由佐藤正提供)

近年來,「邊騎自行車邊滑手機」也與開車時同樣被視為危險行為。若騎車邊講電話或分心看手機,將面臨藍單制度中最高額的1萬2000日圓罰鍰;若單手持手機導致意外,更會直接開立紅單。因此,操作手機導航或通話時,請務必停靠於安全地點。

此外,更嚴重的違規行為則是「酒駕」。這是絕不可原諒的行為,一旦查獲將直接開立紅單,而非藍單,並面臨與汽車駕駛同等級的重罰,拒絕酒測亦有相同罰則。

即使手機固定在支架上,騎乘時仍應避免操作或觀看螢幕(PIXTA)
即使手機固定在支架上,騎乘時仍應避免操作或觀看螢幕(PIXTA)

藍單取締成效如何?

根據日本警察廳統計,藍單制度導入後的一個月內,全國共開立了2147件藍單、833件紅單(*3)。儘管總取締件數較去年同期減少了41%,但警告單卻增加了約35%,高達13萬5855件。由此可見,目前的取締方針是聚焦於可能導致重大事故的違規行為,並以推廣注重交通規則。

藍單制度導入後一個月內取締違規項目

近期,假冒警察以「罰款」名義詐取現金的「藍單詐欺」新聞受到社會矚目。實際上,罰鍰並非「當場繳納」,而是自收單隔日起算7日內至金融機構繳納。警方取締時,會透過身分證件或聯繫家屬等方式確認身分。若為外國人,外出時務必依規定隨身攜帶護照或在留卡,以免觸法。

2026年4月1日,岡山市警方正取締撐傘騎車騎士(山陽新聞/共同)
2026年4月1日,岡山市警方正取締撐傘騎車騎士(山陽新聞/共同)

此外,近年東京都內使用電動滑板車等「特定小型電動二輪車」的數量逐步增加。雖其屬於電動二輪車的一種,但只要年滿16歲以上無需駕照即可騎乘。在訪日旅客也能使用的共享單車服務中,也提供合法可行駛於人行道的車種。此類車輛雖然方便,但交通違規亂象層出不窮已然成為新的社會問題。2024年取締件數超過4萬件,相當於「每台車有1.8件違規」,遠高於自行車的違規比例(*4)

日本「對抗」交通事故已超過半世紀,熟悉交通規則便是最佳「武器」,並可安心安全地享受騎乘自行車的樂趣。

速限20公里的電動滑板車。搭載速度切換功能,切換至6公里模式時,即可合法行駛於人行道
速限20公里的電動滑板車。搭載速度切換功能,切換至6公里模式時,即可合法行駛於人行道

監修:本田聰(HONDA Satoshi)
律師。任職於鳥飼綜合法律事務所,主要處理公司法務相關業務。每日騎乘公路自行車往返通勤20公里。於自行車協會「ENJOY SPORTS BICYCLE連載自行車規則相關專欄。

採訪撰文及攝影(未標示來源之圖片):nippon.com編輯部

標題插圖:佐藤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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