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諮詢所拯救不了的生命:與市鎮村合作,對虐待問題採取一貫性對策

社會

住在東京都目黑區的5歲女孩,與住在千葉縣野田市的小學女生相繼因受虐過世,事發後政府開始著手研議對策,例如強化兒童諮詢所的體制等等。本篇文章採訪深入了解兒童諮詢所現場情形的專家,探討該如何才能有效防止虐待發生。

宮島清 MIYAJIMA Kiyoshi

日本社會事業大學專門職研究所教授,專業為兒童家庭福利與社會工作,特別盡力處理兒童虐待與社會養護等問題。1981年進入埼玉縣廳,負責社會福利工作,曾任職於兒童諮詢所、臨時保護所、智能障礙兒童設施、縣總廳兒童福祉課等。2005年4月起任現職研究所。

全國各地的兒童諮詢所處理中的兒童虐待案件諮詢數不斷增加,虐待致死的案件也接連發生。住在東京都目黑區時年5歲的女孩船戶結愛,與住在千葉縣野田市的小學女生栗原心愛,兩人分別在2018年3月與2019年1月,受到父親虐待致死。這兩起案件其實都曾通報兒童諮詢所,也曾採取臨時保護措施,卻仍未能防止最壞的結果發生。結愛的事件之後,政府為了防止虐待繼續發生,決定採取一連串緊急綜合措施,包括增加兒童福祉司的人力等等。結愛在死前曾被迫寫下「求求你,原諒我吧」的所謂「反省文」,讀來令人鼻酸,未料結愛過世後還不到1年,又發生心愛受到嚴重虐待致死的事件,給社會帶來極大的衝擊。19年3月,政府在內閣會議中決議提出兒童福祉法與兒童虐待防止法的修正案,送交國會審議,內容明訂禁止對兒童進行體罰。

我們訪問到宮島清教授,談論兒童諮詢所的現況與政府的對策。宮島清教授曾在埼玉縣廳負責社會福利,在兒童諮詢所與臨時保護所工作,現在則任職於日本社會事業大學專門職研究所。

結愛、心愛這2起案件的共通點

宮島教授比較了目黑區、野田市這2起案件的報導,說道:「我們應該認識到兒虐問題背景相當多樣,在此前提上找出這2起案件的共通點,並從中吸取教訓。」

結愛的母親在19歲時生下結愛後離婚,2016年春天再婚,同年9月生下長子。由於受到繼父虐待,結愛曾在16年12月與17年3月,受到當時居住地香川縣的兒童諮詢所臨時保護,第1次保護了1個月,第2次則是3個多月後,保護令便告解除。警方曾2度以傷害罪嫌將父親函送偵辦,兩次都以不起訴作結。其後一家人於18年1月上旬搬到東京都目黑區,1月底管轄目黑區的品川兒童諮詢所接到香川縣兒童諮詢所的聯絡,於2月進行家庭訪問,卻因受到母親拒絕而沒能見到結愛。結愛受到日常性的暴力對待,也未被供應足夠食物,導致於3月2日衰弱致死。

在心愛的案例中,心愛2歲時雙親離婚,原因是丈夫對妻子的家暴,但兩人於17年2月再婚,一家搬到妻子的故鄉沖繩縣糸滿市生活,並於6月生下次女。7月,糸滿市接獲資訊,說父親仍對妻子家暴,並怒罵恫嚇心愛,因此提出要進行家庭訪問,卻遭到父親拒絕,一家人又於同年8月遷往千葉縣野田市。11月,心愛在小學填寫關於霸凌的問卷時寫到自己「受到父親暴力對待」,千葉縣的柏兒童諮詢所曾對其進行臨時保護,後於12月解除保護,條件是必須讓心愛住在親戚家中。18年1月,野田市教育委員會擋不住父親多次威逼要求,將心愛填寫的問卷影本交給了父親。其後心愛立即被轉學至市內其他學校,3月上旬,柏兒童諮詢所雖然得知心愛妻女都已回去與父親同居,卻沒有再次進行臨時保護措施。轉學後的心愛曾提名自己擔任班長,似乎很積極地參與學校生活,也沒再控訴自己受到父親暴力。

然而18年12月21日以後,心愛便沒再上學,即使寒假結束,19年1月7日以後也持續長期缺席。同月24日,父親報警聲稱「女兒失去意識與呼吸」,急救隊才在浴室發現其遺體。心愛處於食物與睡眠不足的狀態,受到長時間罰站,還多次被澆冷水,母親卻未出手制止虐待,外界推測應該是怕自己也受到家暴。

宮島清教授針對兩起虐待案件的共通點進行考察
宮島清教授針對兩起虐待案件的共通點進行考察

宮島教授比較這兩起案子,指出:「我們必須注意到這兩起案件的共通點:母親在20歲左右生下長女,其後歷經母女單親生活,然後才與長期未共同生活的父親又開始一起生活;而虐待事發之時,家中剛好都面臨第2胎的出生與嬰兒的養育。雖然結愛是前夫的小孩,而心愛是親生的小孩,這點有所不同,但兩起虐待案件都發生在父親加入家庭,要開始共同建立新生活的過程中。最初接到虐待通報時,都是在兒童死亡的大約1年半以前,也就是說就算『及早發現』也不見得能夠預防。問題關鍵在於,社福機構是否去了解該家庭的歷史,並做出正確判斷?是否認知到這是一件可能造成慘劇的案件,並進行一貫性的應對?我們也需特別注意到在第2胎出生前後,社福機構是否認知到風險的存在,並進行細心審慎的保護措施?」

追求正確判斷,共享危機意識

「有很多理由,會導致社福機構無法進行一貫性的應對。」宮島教授說,「即使是在第一時間就判定問題相當嚴重的案子,也不容易做到這一點。特別是在結愛的案例中,有人指出,在母親即將臨盆的時期,鄰居曾聽到家中傳出很大的怒吼聲。有孕婦與嬰兒的家庭,其實經歷著很大的震盪期。我們要注意,市政機關『午安嬰兒』事業(訪問出生4個月內嬰兒的家庭,並提供諮詢、資訊的服務)是如何進行的,是否有考慮到『繼親家庭』特有的難處並進行適當的支援。接獲通報時獲取的資訊以及接到通報後進行的調查,和支援育嬰家庭的措施,這兩者之間是否能互相產生正面效益,這是極重要的一點。」

2017年,第2次的臨時保護解除之後,結愛每週1次進行諮商的醫院曾注意到結愛身上的傷,而通報相關機關。可惜的是香川縣兒童諮詢所仍解除了指導措施,在將資訊交接給品川兒童諮詢所時,也缺乏危機意識。品川兒童諮詢所遭到拒絕無法與結愛見面時,仍沒有理解到事情的嚴重性。

另一方面關於心愛的情況,宮島教授指出:「轉學的原因是什麼?資訊的交接傳達是否充分?其實根據現在校方的監護體制,只要小孩在學校表現地有禮貌、活潑或成績很好,就容易判斷為狀態穩定。校方很難判斷,父親向教育委員會展現的那種威逼態度,有可能也同樣發生在心愛與母親身上。但是,如果市政方面的兒童福祉司或兒童諮詢所有跟校方好好對話討論,那校方的應對方式可能就有所不同。3月之後心愛之所以沒再要求再次接受保護,有可能是對體制產生了不信任感,認為自己的求救信號不被理解,或者是覺得不能丟下母親和妹妹不管。」

市鎮村應該要強化虐待應對措施

兒童諮詢所之所以無法對特定個案進行具一貫性的應對,原因之一在於人才嚴重不足。根據厚生勞動省發表,現在每位兒童福祉司必須應對50件左右的案件。結愛的事件發生後政府決定採取的緊急綜合對策裡便列出目標,希望在2022年度之前將兒童諮詢所職員增加近3000人,並讓每位兒童福祉司應對的案件數降到40件左右。

「我們當然擔心是否真的能找到這麼多人才,但政府的政治判斷是值得鼓勵的。」宮島教授說道,「然而比起兒童諮詢所,其實我們更該注意到對策裡提出要強化市鎮村(基礎自治體)的體制,希望他們能確實執行。」

綜合對策裡明訂,要在所有市鎮村裡設置「全方位育兒支援中心」、「兒童家庭綜合支援據點」,針對有孕婦或小孩的家庭,掌握該地區的實際情況,並提供諮詢、調查、持續性支援等服務。另外,為了使兒童諮詢所、托兒所、學校、警察機關、醫療機關等相關機關能有效率地分享資訊共同應對案件,也會設置全職的職員,負責進行機關間的調整。

「市鎮村與母子保健、保育、教育,關係都相當密切,所以市鎮村比兒童諮詢所更需要把虐待的預防放入視野,關懷照顧處於難關的兒童與家庭。」宮島教授如此強調。「緊急對策是由厚生勞動省、法務省、內閣府等相關政府機關在聯絡會議上進行的決定,具有其份量,希望能夠編列充足預算,確實執行。」

2004年兒童福祉法修法後,市鎮村與兒童諮詢所一樣,成了可接受通報的機關。「與兒童關係最緊密的托兒所、學校(教育委員會)等,比起兒童諮詢所,市鎮村在第一時間往往更容易成為諮詢的單位。一旦發生通報,兒童諮詢所、市鎮村及相關機關便要互相分享資訊、深化合作進行應對,這才是最重要的。」

把兒童福祉司改為「國家資格」可行嗎?

3月19日,政府在內閣會議中決議提出的兒童虐待防止法與兒童福祉法修正案(參照文末)裡明訂「教育兒童時禁止體罰」。至於民法規定的懲戒權,則預計在法案施行2年後進行討論。

另外,有鑑於心愛事件裡,野田市教育委員會將心愛寫的問卷出示給父親看,因此修正法案裡也規定了保密義務,「不得洩漏兒童的秘密」。關於兒童諮詢所職員的業務分擔,以及必須構築能「隨時」接受律師建議與指導的體制這些規定,宮島教授認為仍需觀望是否能確實執行,但對於整個修法方向大致同意。另一方面,關於強化兒童諮詢所體制的動向,宮島教授最擔心的,就是為了提高兒童福祉司的專業而要將其改為「國家資格」此一議題。修正法案中規定,法案施行1年後將要進行討論,重新檢討兒童福祉司「資格的定位」。

「就算真的弄了一個新的資格出來,要建構培育體制要花上不少時間,再說學生人數也可能不夠。兒童諮詢所必須要1天24小時1年365天,全年無休接受通報並進行應對,是很辛苦的職場,然而現況在待遇方面卻不甚優渥。另外,兒童福祉司的工作裡最重要的是經驗,要上手最少也需要3~5年,要成長到能培育後進的水準,則至少需要10年。若只是進行創設新資格這類表面措施,可能會讓人忽略掉更必須腳踏實地執行的業務。」

「現在,兒童諮詢所裡擁有社會福祉士國家資格的職員只有大約4成左右,市鎮村就更低了。取得資格只是起跑點,是基礎,這點和社會福祉士是相同的,但就現況而言,兒童諮詢所和市鎮村首先應該考慮增聘社會福祉士,這才是比較可行的方針。」

建構讓區域社會共同守護養育兒童的環境

另外,宮島教授也說,必須整備能同時保護母親與兒童的體系,並進行最大限度的活用。

「配偶家暴與兒虐事件,是連在一起的。基礎自治體應該充實應對,進行全方位支援,在支援過程也不該拆散母子,這相當重要。在可能危及生命的家暴案件中,更必須積極活用能同時對母子進行保護的體系。對母子生活支援設施進行最大限度的活用,充實經濟面穩定的措施,增加兒童短期照護,這些都是必要的,有很多個案都能在這些措施中受到保護。」

宮島教授力陳,最後不能忘記的觀點是,兒童必須由整個區域社會一同進行守護與養育。「我們今後必須開展出『社會性養護』的體制,其中也必須照顧到像結愛、心愛的弟弟與妹妹,這些活下來的兒童們。兒童們各自懷抱著不同悲傷,我們能否對他們表現出接納的態度?能否建構一個區域社會,共同渡過今後的人生?這就是現在我們面對的課題。」

■修正法案概要(若是立法完成,將從20年4月開始施行)

  • 親權者及兒童福祉設施在對兒童進行指導時,禁止體罰
  • 兒童諮詢所內,應區隔進行臨時保護等介入性措施的職員,與對保護人進行支援的職員
  • 必須隨時安排律師在場,或是採取類似措施。必須安排醫生、保健師在場
  • 政府應於法案施行5年後,支援各中核市及特別區,使其得以設置兒童諮詢所
  • 學校與教育委員會、兒童福祉設施職員不得洩漏兒童秘密
  • 需強化與家暴對策的合作,配偶家暴諮詢支援中心等機構需努力及早發現兒虐事案

【討論規定】

  • 法案施行2年後,需重新評估民法懲戒權的現狀
  • 法案施行1年後,需評估提高專業性的措施,包含兒童福利相關的資格定位等

採訪、撰文:板倉君枝(nippon.com編輯部)

標題圖片:PIX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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