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死刑現場的聲音:獄警是以怎樣的心情執行任務的?

社會

據國際特赦組織的調查,2021年執行死刑的國家共有18個。日本是少數仍然實行死刑的國家之一。曾經擔任獄警並目睹多次死刑執行過程的作家,講述執行死刑的程序以及對自己職責的複雜感受。

2022年7月26日,東京看守所執行了一次死刑。

據說看守所的獄警根據經驗預估了此次死刑執行,提前做好了心理準備。這是因為兩週多前發生了前所未有的重大事件。在參議院議員選舉活動期間的7月8日,前首相安倍晉三在奈良市街頭為候選人做助選演講時,被兇手用自製槍械殺害,這是一起令人極其震驚的事件。

至今為止,在發生驚動公眾的重大殺傷事件後,往往會執行死刑。最近的例子是在2021年12月21日,有3名死刑犯被處決。據推測,這是因為在8月6日小田急線和10月31日的京王線上,相繼發生了一系列無差別傷害事件,抱著殺意的行兇者在無處可逃的疾馳電車內,持刀襲擊車廂內的其他乘客,甚至縱火。

「又要執行死刑了!這次又會是誰呢?」

據說,在關押眾多死刑犯的東京看守所,現役獄警間曾有過這樣煞有其事的對話。「很可能是與重大事件有關的死刑犯吧。因為13名奧姆真理教的死刑犯是在4年前的2018年俄羅斯世界盃足球賽期間被處決的,所以這次很可能是秋葉原街頭兇殺事件的K(加藤智大)。」

這個預言成真,K被處決了。秋葉原街頭兇殺事件指的是2008年6月8日(星期日)發生在秋葉原步行街區的一起無差別殺傷事件。在此次重大事件中,K駕駛的一輛重達兩噸的卡車衝進熙熙攘攘的人行道,在撞倒多人後下車用匕首連續襲擊路人,導致7人死亡,10人受傷。

東京看守所的獄警們究竟是以何種心態面對執行K的死刑這件事的呢。在探討這個問題之前,讓我們先了解一下日本執行死刑的程式。

伴隨著極大的精神痛苦的職責

2015年2月,K被判處死刑。一旦確定死刑,檢察廳一般會在約4個月內向法務大臣提交《死刑執行申請(上申)書》。法務大臣以回復該書面申請的形式簽發死刑執行命令。雖然《刑事訴訟法》規定死刑必須在6個月內執行,但實際情況並非如此。以K為例,他在看守所裡被關押了7年以上。

2022年7月22日(星期五),法務大臣根據法務省刑事局提出的死刑執行令的草案,簽發了執行命令。檢察長指揮東京看守所長於7月26日(星期二)執行K的死刑。東京看守所的獄警在僅有的短暫時間(包括週末)內完成了棺材運送、絞索安裝、設備檢查、執行手冊確認、預演等程式,為確保執行死刑做好了充分準備。

執行死刑是執行任務中最為困難和令人不適的任務,絕不能容許任何失誤。由於需要熟練技能,這項任務由處理部門的警衛隊承擔。警衛隊共約15人,由隊長、副隊長和隊員組成。他們直接接觸死刑犯的日常生活,包括鍛煉、洗浴等,並每天與其交談。當死刑犯進出單人牢房時,他們會用手檢查衣服和身體,因此能感受到其體溫。可以說,他們與死刑犯的關係比點頭之交更親密。

隸屬於警衛隊的獄警都參與和死刑執行相關的所有工作,他們在執行死刑當天的職責如下:

  • 押送死刑犯從單人牢房到執行死刑現場
  • 參加宣讀執行死刑命令的儀式
  • 為死刑犯戴上手銬,用白布遮蓋其面部並綁緊,讓其站在刑臺上,綁緊雙腳,並在脖子上套上絞索
  • 在執行後解開絞索,在驗屍後清洗屍體,為屍體穿上符合其宗教信仰的服裝並裝入棺材
  • 參加教誨儀式(類似於守靈和葬禮)
  • 將棺材放進運屍車中
  • 搬出棺材時列隊行禮向遺體告別

不言而喻,雖然這是一份職責,殺人是工作,但會帶來巨大的精神痛苦。

在東京看守所的「按鈕室」中,3名獄警將同時按下按鈕執行死刑。為了減輕獄警們的精神壓力,他們無法分辨其中哪個按鈕是打開暗門的開關(路透社)
在東京看守所的「按鈕室」中,3名獄警將同時按下按鈕執行死刑。為了減輕獄警們的精神壓力,他們無法分辨其中哪個按鈕是打開暗門的開關(路透社)

在執行死刑的最後一刻才會通知死刑犯

日本律師聯合會將廢除死刑制度作為其活動方針之一,圍繞重審期間不能執行死刑的規則,積極支援死囚的重審請求。在目前106名死刑犯中,有61人正在申請重審。在過去,只有申訴冤案的死刑犯才會申請重審,因此,看守所的職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預測到執行死刑的順序,基本上按照被判處死刑的時間循序執行。然而,現在執行死刑的順序已經不像以前那樣可預測了。

根據法律規定,死刑必須在非公開和嚴格保密的情況下執行。現在,死刑犯會在指定的執行時間前一個小時從單人牢房被帶到與執行地點相鄰的教誨室,由看守所所長或作為其代理人的部長根據執行命令書對其進行核實詢問,然後宣佈執行死刑。

然而,大約在50年前,死刑犯都會在前一天或前兩天得到通知,並有機會與其家人見面告別。當時,看守所將死刑犯待遇(Treatment,主要是指對死刑犯的立場、狀態、人格等的矯治──譯註)視為最重要任務,並有一種矯治的理念,即讓死刑犯懺悔自己的罪行,反省自己的行為,然後才執行死刑。否則,無法慰藉被害人及其家屬。對死刑犯進行集體待遇,提供娛樂、文化和情感教育等,並通過個別面談和指導促進他們進行自我反省。此外,所長本人也努力通過與死刑犯直接對話的方式來了解他們的內心感受。

2021年11月,兩名死刑犯向大阪地方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國家支付約2000萬日圓的精神撫慰金等,理由是「當日告知死刑執行的做法違反憲法,是非人道行為」。原告方提交了大阪看守所記錄死刑程式的錄音帶作為證據。這是一份秘密錄音,記錄了1955年2月在執行死刑前兩天在所長辦公室中進行的死刑宣告和直到執行死刑為止的對話內容。當時國會中有超黨派提出廢除死刑法案的動議,關於死刑的辯論正在升溫。即將離任的玉井策郎看守所長在任期間共見證了46次死刑執行。為公開死刑的實際情況,他命令教育課長錄製了這段錄音,這也是他在6年任期內的最後機會。

1970年,死刑犯待遇從「集體待遇」改為「單獨待遇」。這意味著死刑犯不再像服監禁刑的犯人一樣參加集體勞動,而是被迫過著單獨監禁的孤獨生活。同時,死刑執行日也由「提前一天通知」改成「最後一刻通知」。這是因為在當時,中核派和革馬派等極端主義組織引發的事件中,有大量嫌疑人被當場逮捕並被收押,當局不得不應對這些人的反抗行為,於是難以花費足夠的人力和時間來維持死刑犯待遇。

獄警的複雜心境

在看守所中與死刑犯打交道的獄警,是以何種心態面對死刑犯呢?筆者詢問了一位認識的獄警,得到了如下回答:

「由於(對方是死刑犯),不必積極幫助他們改過自新重新做人,所以我的心情無以言表。為避免刺激他們,對待他們就像對待易破的癤癰一樣。總之,我們都非常小心翼翼。」

此外,針對半個世紀前提前一兩天通知而現在不再提前告知的做法,該獄警表示:「現在是不太可能了,但如果能確保細緻入微的待遇,提前一天通知可能是更好的做法。」

現在死刑犯的待遇是完全的單獨監禁。他們居住在單人牢房中,為了防止逃跑和自殺,囚犯被牢房天花板上的監視鏡24小時監控。監視鏡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安全設施,可以在發生腦血栓等疾病時儘早發現。然而,2018年有一名服刑於熊本監獄的囚犯提起了訴訟,聲稱牢房中的監視鏡侵犯了其隱私,並要求國家賠償。熊本地方法院部分認定監獄方面的行為非法,並命令國家支付賠償。

針對這些趨勢,該獄警表示:「死刑犯無論如何都要被執行死刑,因此必須確保他們身心健康。為此,我認為監視攝像頭是必要的。」

過去曾有多起訴訟主張絞刑是一種殘忍懲罰,違反憲法,但都被裁定符合憲法。然而,自1873年以來,這種處決方式一直未曾改變。雖然美國已經改為電椅、毒氣室和注射藥物的方式,泰國也從槍決改為與美國相同的注射藥物方式,但日本尚未考慮改變其執行死刑的方式。

事實上,目前的絞刑方式對獄警來說是一種極大的精神負擔。筆者以泰國為例,向該獄警詢問對改變處決方式的看法,他說:「我希望日本也能改為藥物注射方式。執行絞刑會在我們內心深處留下難以言表的、親手殺人的罪惡感和心理壓力,讓我們終身難忘,甚至做噩夢。」雖然不是所有的獄警都有這樣的感受,但筆者認為很多人在履行職責時都會有類似心情。

东京看守所死刑执行室的活板门被打开之后的状态(路透社)
東京看守所死刑執行室的暗門被打開之後的狀態(路透社)

死刑制度誘發嚴重的殺傷事件

在犯下謀殺等可判處死刑罪的罪犯中,實際上只有約1%的人會被判處死刑。這意味著即使99%的被害人家屬希望加害者被判死刑,但通常只能獲得監禁刑的判決。這是因為法官受既定的死刑判例和嚴格的標準約束。標準取決於被害人數量和犯罪方式等,因此有一種觀點認為,由於這些因素被廣泛認知,因此會出現出於希望被判死刑的動機而進行無差別殺害多人的罪犯。

還有一個是事實是,死刑制度無法阻止犯罪,反而可能會引發更加嚴重的殺傷事件。在討論死刑制度的存廢時,雖然根據輿論調查和被害人家屬的情感,往往會得出維持死刑制度的結論,但實際情況並非如此。許多被判處監禁刑的殺人犯已在監獄中悔過自新,並表示願意通過監獄工作所得的報酬向被害人家屬賠償。

內閣府每隔5年進行一次「對死刑制度的民意調查」,自2004年以來的4次調查中,支持死刑的受訪者比例均連續超過了80%。然而,為了防止嚴重罪犯再次犯罪,國民需要在了解實際情況的基礎上重新討論未來死刑制度的形式。

你如何看待死刑

標題圖片:絞刑執行場所。正面玻璃背後是檢察官和看守所長的監督室,在暗門打開後可以環視地下室內的狀況(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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