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加入 TPP 的意義:重新體認自由貿易體制之重要性的契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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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中對立日益加劇之中,東南亞國協(ASEAN)積極維持中立的態勢備受關注。其中,印尼無論在人口規模還是國內生產毛額(GDP)上,都占東協整體的近一半。作為二十國集團(G20)的成員,印尼展現出與印度等國不同的動作。2024年9月,印尼正式提出加入TPP的申請。
致力邁向已開發國家之路,積極拓展自由貿易協定網絡
或許有人會質疑,在地緣政治緊張的時代,為何仍堅持推動自由貿易協定(FTAs)?然而,從國家數量來看,全球多數國家屬於全球南方,其中許多國家仍希望透過促進自由貿易與投資,加速經濟發展並善用全球化的力量。印尼同樣抱持著在2045年前成為已開發國家的強烈願景。2024年2月,印尼已經與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展開入會談判,而OECD正是制定已開發國家標準的主要國際組織。
印尼持續穩步推進與東協域外國家的自由貿易協定網絡擴展。表格顯示了印尼至今所簽署的自由貿易協定概況,但未包含以東協成員國身分簽署的協定。在過去約五年間,印尼與澳洲及韓國簽署了雙邊自由貿易協定,進一步深化既有的東協框架下的自由化承諾。此外,在2024年8月,印尼就2008年生效的日本經濟夥伴協定簽署了修正議定書。在亞洲以外,印尼已與智利和歐洲自由貿易聯盟(EFTA)簽署協定。目前,還有多項自由貿易協定談判正在進行,其中與歐盟(EU)和加拿大的談判,據報導已逐漸釐清需要突破的關鍵議題。
印尼的雙邊協定及其他協定簽署現況(不含以東協成員國身分簽署的協定)
| 協定名稱(通稱) | |
|---|---|
| 日本 | 經濟夥伴協定 2008年7月生效 |
| 巴基斯坦 | 優惠貿易協定 2012年11月批准 |
| 智利 | 全面經濟夥伴協定 2019年8月生效 |
| 澳洲 | 全面經濟夥伴協定 2020年7月生效 |
| 韓國 | 全面經濟夥伴協定 2023年1月生效 |
| 巴勒斯坦 | 貿易便利化合作備忘錄 2018年4月批准 |
| 莫三比克 | 優惠貿易協定 2021年10月批准 |
| 阿拉伯聯合大公國 | 全面經濟夥伴協定 2023年9月生效 |
| 瑞士 | 投資促進與相互保護議定書協定 2024年1月批准 |
| 加拿大 | 全面經濟夥伴協定(談判中) |
| 伊斯蘭八國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D8) | 優惠貿易協定 2011年9月批准 |
| 歐盟(EU) | 全面夥伴合作協定架構 2012年2月批准 |
| 歐洲自由貿易聯盟(EFTA) | 全面經濟夥伴協定 2021年11月生效 |
資料來源:日本貿易振興機構(JETRO)網站
觀察鄰近國家如新加坡和越南同時加入歐盟自由貿易協定與TPP的例子,印尼將TPP設定為下一個目標,可說是順理成章的發展。這反映出印尼在與美中兩國保持經濟連結的同時,也積極尋求深化與其他國家的經濟合作關係。經濟統籌部長艾朗嘉表示,他對加強與拉丁美洲等過去經濟連結較為薄弱地區的合作深感興趣。此外,東亞-東協經濟研究中心(ERIA)(*1)也協助進行分析,以評估加入TPP所能帶來的經濟效益。
(*1) ^ 編按:從事東亞經濟整合研究和政策建言的國際組織,總部設於雅加達。筆者現為該中心的資深研究員。
也含括平衡對中關係的考量
過去十年來,在東協國家中,印尼與中國的經濟連結尤為顯著。根據統計,2023年中國在印尼進出口貿易的占比分別達到25%和28%,相比之下,日本、美國與歐盟的總占比僅為25%和20%。至於來自海外的直接投資(以實際執行金額計算),雖然各年度間波動較大,2023年中國的占比為15%,而日、美、歐合計占比為22%(數據來源:JETRO)。在中國影響力持續擴大的情況下,印尼亦有意透過進一步強化與西方國家及其他地區的經濟關係,來達成平衡發展的目標。
印尼加入TPP對日本而言也是一項好消息,尤其在投資環境改善方面令人期待。近期,印尼積極推動以鎳為主的資源下游化策略(即涵蓋供應鏈下游在內的高附加價值化,又稱down-streaming),使中國與韓國在該領域的影響力逐漸提升。相比之下,日本長期主導的以汽車等機械產業為核心的發展策略,重要性似乎正在下降。多年来,日本持續協助雅加達首都圈發展產業聚落並提升都市功能。若印尼成功加入TPP,有望重新強化機械產業在國際生產網絡中的關鍵地位。
未來將致力符合國際自由化規範
然而,目前尚不清楚印尼是否已做好充分準備,能立即展開談判。儘管該國過去在東協架構下,已經歷過接近100%的關稅撤銷等自由化進程,並透過與歐盟及加拿大的談判累積了豐富經驗,但TPP對自由化程度和國際規範的要求相當高。
加入TPP並非僅憑提出申請就能自動啟動談判,而是須待所有現有會員國一致認可申請國已完備TPP各項要求的準備工作,才能正式展開談判。中國等國雖已提交加入申請,但迄今未能展開談判,主要是因為被認為尚未達到相關要求標準。印尼同樣需要審慎檢視TPP的各項要求,具體盤點必要的改革措施與政策調整方向。這其中當然會涉及貿易、服務業、投資自由化、政府採購、國營企業、智慧財產權保護、電子商務、勞工等議題。為順利推動這些必要的改革,印尼政府也需要在內部凝聚共識。
彰顯國際貿易秩序之重要性的契機
印尼若能成功加入TPP,其意義將超越協定本身所帶來的直接經濟效益。在全球地緣政治緊張升溫的背景下,以世界貿易組織(WTO)為核心的貿易規範正逐漸被忽視。印尼加入TPP,可能成為該國重新認識以規則為基礎的國際貿易秩序之重要性的契機,並有望成為全球南方國家中推動自由貿易與投資的領航者。
世界貿易組織(WTO)上訴機構的困境正是貿易規範逐漸弱化的象徵。作為WTO爭端解決機制的第二審機構,上訴機構原由七名委員組成,其中三名負責審理一個案件。然而,自第一屆川普政府起,美國持續阻撓委員的任命及連任,導致委員任期陸續屆滿,最終於2020年全數出缺,使上訴機構無法運作的情況持續至今。
因此,即便第一審專家小組已作出裁決,不服裁決的一方仍可能向已停擺的上訴機構提出上訴,形成所謂的「無效上訴問題」。截至2023年底,此類案件已累積至24件。事實上,自2020年以來,每年向WTO提交的爭端案件數量已下降至個位數,這同樣是一大課題。
事實上,印尼也存在許多被認為有貿易規範問題的政策。根據日本經濟產業省每年發布的《不公平貿易報告書》,該國有諸多受質疑的案例,包括各式各樣的進口限制措施、礦產資源的出口管制與在地化比率要求,以及針對通訊設備和電視等產品的在地化比率要求。其中,部分案件已進入WTO紛爭解決程序,卻因「無效上訴」問題而未能獲得裁定。
然而,印尼的政策制定者並非完全忽視貿易規範。與專家討論便可發現,他們清楚認知到這些問題的存在。若要展開TPP加入談判,這些問題自然會成為討論焦點。透過這樣的過程,希望印尼能建立更為透明的貿易政策體系,並進而能積極支持以規則為基礎的國際貿易秩序。
與全球南方國家的連結
被統稱為「全球南方」的新興國家與發展中國家之中,有些認為現有的國際規範是基於新舊殖民主義,由已開發國家單方面強加的產物,並以反對這些規範為共同訴求來凝聚力量。這樣的主張確實有其可理解之處。然而,就貿易規則而言,目前並非徹底推翻並重建規則的適當時機,而應優先維護既有秩序。對於美國以外的所有國家,特別是較小或弱勢國家而言,這些規則仍是強而有力的後盾。
在地緣政治緊張加劇,尤其是美中對立升溫的情況下,以安全保障為名對經濟活動進行管制的現象恐難避免。然而,我們必須廣泛確保這些管制之外的「其他經濟領域」,以維護自由且活躍的經濟環境。為此,包括日本在內的中等強國需要與追求自由貿易與投資的全球南方國家合作,共同維護以規則為基礎的國際貿易秩序。印尼及東協各國,可望成為此一目標的重要夥伴。
標題圖片:佐科威總統訪視在印尼東爪哇省格雷西克市新落成的銅冶煉廠,2024年9月23日,印尼總統府提供(AFP/時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