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前首相安倍遇刺槍擊案判決:犯行被歸結為被告「思考跳躍」,反邪教對策仍留「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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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檢方求刑判處「無期徒刑」
1月21日,在槍擊事件發生約三年半後,奈良地方法院對被告山上徹也做出判決,依檢方求處之刑度,判處無期徒刑。在刑事判決實務中,若選擇科處實刑,判決結果與求刑完全一致的情況並不常見。法院之所以據此重判無期徒刑,我認為有其特定理由。
首先,在於多項罪名的認定。被告除了殺人罪之外,還遭控違反《槍砲刀械管制法》(發射罪)、《武器製造法》、《火藥類取締法》及「損毀建築物」等多項罪名。辯護團主張,被告自製的槍枝並不屬於《槍砲刀械管制法》或《武器製造法》所稱之「手槍」或「火砲」,因此發射罪不成立,並就違反《槍砲刀械管制法》與《武器製造法》等控訴提出無罪抗辯。然而,法院最終認定這些罪名全數成立,導致辯方主張「即使重判也應限制在20年有期徒刑」的立場瓦解,量刑因而趨重。
其次,判決與求刑一致且科以實刑時,通常意味著法院考量到被告並未反省或不具悔意。判決書指出:「尚難認定被告已充分意識到各項犯行的危險性,以及造成一名被害者死亡之結果的嚴重性,難以認定其已達充分反省之程度。」
此外,被告山上徹也未曾向遺族安倍昭惠女士直接致歉,雖然曾口頭表示歉意,卻未見其在支付賠償金等事宜有具體作為,這些因素可能也被納入了判決考量。
被告的「成長背景」未獲重視
第三點,辯護團作為主張核心的「被告成長背景」,幾乎未獲採納,這一點影響甚大。「即使對統一教或其相關人士抱持激烈的憤怒或報復情緒,但現實中決意透過殺人行為奪取他人生命,並為此計畫自製槍械等犯案工具,此一意志決定,不得不說存在著巨大的『思考跳躍』,難以認定被告的成長背景產生了重大影響」,換言之,法院將「成長背景」的關聯,斷定其存在「思考跳躍」,而切割排除了。
然而,未成年時期遭受的虐待足以扭曲一個人的人生。在所謂「宗教二世」的受害訴訟中,最艱難的舉證課題,正是要證明未成年時期遭受的虐待,即使在成年後仍會造成深遠的精神傷害;且縱使虐待行為已停止,對於被害者人生與精神狀態的影響仍具有持續性。若能證明此點,通常損害賠償額度才會增加。
就本案而言,對統一教的強烈恨意,為何最終不是指向統一教或其相關人士,而是轉向襲擊安倍前首相?這究竟應該視為「思考跳躍」,抑或某種「必然的結果」?這是判決的重要分歧點。法院選擇了「思考跳躍」的觀點。這一點,我認為原因在於辯方未能立證「被告在未成年時期的統一教被害影響,無可避免地延伸到了犯案的時點」,換言之,也就是辯方未能傳喚精神科醫師或心理學者作為專家證人,進而導致目前的判決結果。
此判決與韓國搜索調查與解散命令之關係
此外,統一教總部所在的韓國,其搜索調查是否會對日本的審判產生影響,這一點亦令人在意。
在韓國,統一教對於尹錫悅前政權的政界運作,已成為了調查的對象,過程中,檢方扣押了被稱為「TM報告書」的文件。「TM」之名,源於教團總部長期以來尊稱總裁韓鶴子為「True Mother」(真之母親)而來,據傳該文件包含大量向韓總裁彙報與日本政治人物關係的內容。韓總裁已遭逮捕並起訴,若後續的搜索調查有所進展,亦可能進一步地揭露安倍前首相與統一教會之緊密關係。
2021年9月舉行的教團相關團體集會,安倍前首相為何寄送了說出「向韓鶴子總裁表示敬意」的影片訊息?即至今日,前首相與統一教的關係仍有諸多不明之處,這一點也是值得留意的。想到若統一教在日本政界運作的真相更早被揭露,審理走向或許亦會受到影響。刑事審判本應迫近真相,念及此點,實難拭去遺憾之念。
未竟之事不僅止於政界運作。即使事件發生至今經過3年半,統一教問題大半仍處於「百廢待舉」的狀態。
此次對於被告山上徹也的判決,未必會立即影響針對統一教的解散命令請求訴訟。雖然東京高等法院可能在3月底前做出判決,但解散命令仍未確定,宗教法人的清算程序(對受害者的賠償程序)至今尚未展開。倘若解散命令確定,並由清算人讓統一教受害問題見諸社會大眾,進而廣獲認知,山上案件的審理或許也會呈現不同的樣貌。
「宗教二世」的救濟政策未臻完善
前首相槍擊案發生的該年年底,政府匆促地制定了《不當勸募防止法》。然而其內容可以說主要是針對「勸募捐款」的受害,也就是偏向「宗教一世」的受害對策。若作比喻來說,該法比較像是以被告山上徹也的母親為救濟協助的對象,對於「宗教二世」的協助,幾乎難以派上用場。即使就「一世對策」的觀點而言,針對讓被告山上徹也的母親等人入教契機的「隱匿身分傳教」,法律亦僅止於規範「宗教法人有應盡之考量義務」,約束力顯然不足。
《不當勸募防止法》在附則中明確記載「2年後檢討」。但去年9月,消費者廳公布報告宣稱今後將持續關注執行狀況,但現階段無需修法,這等同放棄其應負的檢討義務。面對消費者的受害問題,本應延伸至包含對於陷入困境之受害家庭的對策,但消費者廳並不打算履行此一角色,因此,若要救濟協助如同被告山上徹也這樣的二世受害者,目前仍舊極為困難。況且至今亦未見到《兒童虐待防止法》之修正,而虐待受害的精神慰撫金基準也過低。
建立「外國代理人登錄法」
關於滲透日本政界的問題,政府與國會的檢討同樣遲滯不前。事實上,圍繞著《反間諜法》之制定而終獲討論的法案《遊說者規制法》,具體而言便是「外國代理人登錄法」。
此法旨在防範海外勢力滲透日本政治,即使《反間諜法》作為一般法的利弊得失仍有討論空間,歐美已制定的「外國代理人登錄法」卻有其必要。統一教正是典型的「外國勢力滲透日本政界」問題。在美國,外國代理人登錄法的存在,亦被認為成為1984年統一教教主文鮮明因逃稅獲罪入獄之契機。
此外,若韓國能更早針對統一教的貪腐問題展開調查,或許安倍前首相便不會錄製那段影像訊息,也未必會發生槍擊事件了。思及此處,彷彿一連串不幸彼此連結,環環相扣,形成不幸的連鎖反應。
若日本未放任受害者之救濟協助長期空轉,日本統一教信徒的資金,或許也不至於會以近似洗錢的方式,被使用於日本與韓國的政界運作。著眼於此,日韓兩國在洗錢防制法制的制定與落實,同樣至關重要。
若進一步反思,任何對策的前提皆必須正確認識「邪教現象」。基本上,邪教問題如同法國「關於邪教性偏差的10項基本判斷指標」所指出的,在各國皆會同時引發「受害者救濟」與「政治滲透」的問題。
奧姆真理教事件以來「空白的30年」
然而,日本自經歷1995年奧姆真理教事件以來的30年之間,反邪教對策幾乎處於「空白」狀態,這正是導致當下日本仍不斷出現因邪教性宗教團體而受害的原因。為何會發生事件?如何才能避免未來再次發生?對此探問,日本至今仍未提出自己的答案。
日本應參考以法國反邪教法為首的各國法制。「宗教二世」的受害至今仍潛在生成與持續累積,此為極其重大的人權議題,無法繼續置之不理。
首相高市早苗於1月23日解散眾議院。外界私下傳言,此次解散亦帶有避免因剛出爐的山上徹也判決,再度炒熱自民黨與統一教關係的用意,但我反而認為,在此時機解散,統一教問題恐怕會更被強烈地聚焦檢視。反邪教對策之所以長期「空白」,包含媒體在內的社會整體也有責任。此次透過選舉,或許將重新探問討論奧姆真理教事件以來「空白的30年」。
標題圖片:世界和平統一家庭聯合會(前統一教)之相關團體「天宙和平聯合」(UPF,臺灣稱「全球和平聯盟」),曾於2021年9月舉辦活動,時任日本首相的安倍晉三與美國總統川普以影片方式出席(UPF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