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皇位繼承的「女人禁制」,在歷史上是如何形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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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室典範》是天皇制規章法典,首次修訂該典範漸漸帶有了現實意味。但修訂宗旨僅限於「確保皇族人數」,而非針對皇位繼承的「穩定措施」。背景原因在於「絕對不承認女性和母系天皇」這樣一種頑固的「女人禁制」思想。本文將剖析其形成的歷史脈絡。

忽視本質問題的「立法部門集體意見」制定工作

與日本國憲法同日(1947年5月3日)施行的《皇室典範》從未進行過實質性的修訂。但自民黨在今年2月大選中取得的壓倒性勝利,這成為了推動典範修訂工作的助推劑。

4月,在眾參兩院正副議長的呼籲下,跨越朝野各黨的13個政黨和會派的代表在時隔一年之後重新開始舉行協商,至5月前所有政黨和會派都提出了意見。接下來,眾參兩院正副議長最快將在6月中旬以前整理出「立法部門集體意見」方案提交給政府。政府將向國會提交基於這份意見方案擬定的典範修訂案,計劃在截至7月17日的國會會期內通過修訂案。

近段時期,民間「期盼愛子天皇」的呼聲日益高漲。或許因為在國民感情上,天皇的皇位傳給長女愛子內親王殿下,傳給直系第一位子女是理所當然的。但如果目前設想的法案修訂計劃得以實現,那麼迎接「愛子天皇」的道路將被徹底堵死。

長期以來,朝野各黨協商的對象是兩個方案,一是女性皇族結婚後繼續留在皇室,二是將皇族父系男性後裔的子孫作為養子迎進皇室。現行的《皇室典範》規定女性皇族和民間人士結婚後必須離開皇室,並禁止皇族領養養子,所以無論哪個方案都需要修訂典範。

圍繞「女性皇族留在皇室」這個方案,在是否賦予女性皇族配偶和子女皇族身份這一點上存在意見分歧。主張只能由父系男性繼承皇位的保守派認為,讓女性皇族的家人成為皇族,最終會催生母系天皇,對此表示強烈反對。

「領養養子」的方案設想的是二戰結束後1947年10月脫離皇籍的舊宮家的子孫。保守派主張這是「回歸」皇室,車企但由於子孫是作為普通國民出生長大的,所以被指有悖於禁止「門第」歧視的憲法第14條的平等原則。可能會讓許多民眾感覺違和。

預計最後兩個方案都會加上折衷的表述,整理成「集體意見」的形式,但這種解決方案遺留了本質性的問題。尤其是「領養養子」的方案,許多人都認為,是否存在實際可以成為養子的候選人這一點並不明確,缺乏現實可行性。修訂典範恐怕並不是要據此立刻把養子招入皇室,而只是展示皇族人數出現危險情況時的應對辦法而已。

歐洲王室改為第一位子女優先

現在的《皇室典範》修訂問題,從允許上皇退位的2017年特例法的附帶決議明確提及此問題以來已過去9年時間,關於皇位繼承,從2005年小泉純一郎內閣召開有識之士會議以來,討論工作已經持續了20年以上。但結果卻是雷聲大雨點小,傳統的皇位繼承方式不會發生任何變化。

觀察過去和日本皇室一樣僅允許男性繼承王位的歐洲王室,瑞典、挪威、比利時、荷蘭都在上世紀70年代以後改為了第一位子女優先繼承王位的制度。英國過去在兄弟姊妹之間採取男子優先的王位繼承順位,只有在繼承人皆為女性時才允許女王繼位。然而,英國在2013年修改了法律,改為不分性別、一律由長嗣(長子女)優先繼承。

歐洲王室之所以採用第一位子女優先的規則,除了男女平等觀等社會通念的變化外,還因為如果繼續維持僅允許男性繼承的規則,可能會出現缺少繼承人的情況。即使允許男女均可繼承王位,由於可能出現國王沒有子女的情況,所以也未必周全,但和僅允許男性繼承相比,大概率可以避免繼承斷代。

此外,只要規定第一位子女擁有優先繼承王位的資格,那麼嫁入王室的女性就不用被必須一直生孩子直到生出男孩為止這種非人道思想束縛。站在合理且尊重人性的角度,日本皇室也應該像歐洲王室那樣改為第一位子女優先,但事實上卻並未變成如此。

廣大民眾對天皇和皇族的敬愛,附帶著與訪問災區等活動有別的文化和歷史觀念。莫如說,近似信仰的要素佔了多數。保守派之所以執著於客觀上缺乏合理性的「排斥女性、母系繼承」也是出於這個原因。

父系男性繼承皇位是否是天皇的必要條件

問題是,認為父系繼承是作為天皇不可欠缺的基本原則這種主張是否具有真實性。如果不弄清這個問題,那麼討論就會回到起點。從這個觀點認真審視歷史,就會發現父系繼承這個基本原則談不上是天皇的根基,可能是以其他要素作為核心的。

本來,實證主義史學一直就把天皇萬世一系之說視為《古事記》《日本書紀》的創作演繹。因此,「無一例外的父系繼承」也是缺乏依據的。「神武天皇以來的Y染色體代代傳承」之類的說法不過是神話傳說而已。

此外,還有人主張「如果出現母系天皇,姓氏就會變化,進而變成別的王朝」。這根據的是經歷過多次改朝換代的中國的易姓革命論(認為王朝順乎天命發生更迭,為改朝換代賦予正當化色彩的理論)和宗族制,談不上是日本的皇統原理。

作為賦予父系繼承正當化色彩的理論,一個普遍說法是「歷史上無一例外都是父系繼承的」。但這個說法也並沒有回答「為什麼是父系」這個本質問題。

歷史上首次明確提出父系繼承的「本質」是在明治時期制定《舊皇室典範》的時候。宮內省的草案本來也允許出現女性和母系天皇,但作為明治憲法起草者之一的井上毅堅決反對。井上在提交給首相伊藤博文的《謹具意見》中援引中國的易姓思想和禁止女性繼承王位的古代歐洲薩利克法典,否定了女性天皇。

開端但揭示了井上反對論本質的,是他給出的解釋——「不承認女性的參政權和承認擁有最高地位的女性天皇這兩者自相矛盾」。

明治國家把江戶時代作為武士階級社會規範的家父長制作為國家的基石。也就是所謂的家族國家觀。家父長制源於儒教強加給女性的「三從之道」。這是要求女性未嫁從父,既嫁從夫,夫死從子,一生始終服從作為一家之長的男性的道德規範。

明治時期的《民法》規定女性是從屬於男性的「在法律上無行為能力者」。夫婦是主從關係,妻子是丈夫的所有物。在男尊女卑的家父長制國家,即使女性天皇成為現實,其丈夫也會被視為比天皇地位更高的人。井上反對女性天皇的主張,是一種著眼於社會狀況的現實論。

從平安時代到江戶時代逐漸加強的「首先排除女性」的前提

說起來,父系論是為了排除女性天皇,而父系繼承在明治時代以前也持續了很長一段時間的理由又是什麼呢?有一段歷史反映出排除女性才是本質問題。

飛鳥和奈良時代曾出現過以第一位女帝推古天皇為首的足足6位女性天皇,但從其後的平安時代開始就再未有過,這是為何?江戶時代雖曾出現過兩位女性天皇,但屬於臨時措施,也沒有實權。可以認為,女性天皇事實上終結於奈良時代。

奈良時代末期掌握實權的最後一位女帝稱德天皇駕崩,天武天皇一系的皇統絕後,之後大統傳至天智天皇一系。篤信佛教的稱德天皇曾試圖將皇位傳給僧侶道鏡,但未能如願,產生了多位女帝被歸結為天武天皇一系絕後的主要原因。

城市化的平安京爆發傳染病,導致神道宣揚的「穢(指精神或物理上的不潔、汙濁狀態——譯註)」的思想大行其道,成為避忌女性天皇的重要原因。因為女性特有的月事、生產被視為「血穢」。

隨著神佛習合(日本佛教特有的神道與佛教融合現象——譯註),佛教的蔑視女性觀念也傳入了日本。佛教中存在「女身五障」的理論,指的是女性死後無法成就梵天王、帝釋、魔王、轉輪聖王及佛身這5種果位。女性避忌思想還逐漸擴大形成了帶有女人結界、女人禁制的山嶽信仰。

進入江戶時代以後,儒教思想的普及導致男尊女卑的觀念進一步加強。換言之,可以認為在天皇的問題上,起始就是「排除女性」的預設結論,由此附帶產生了「(天皇)應該是男性」這種慣例。

上述針對女性的蔑視、歧視,正是父系繼承的歷史和傳統的根源所在。墨守這種陳規,是否符合戰後的象徵天皇制呢?相較於走近身心障礙者、戰爭死難者、受災群眾等社會弱勢群體、被遺忘的人群,為他們帶來希望的天皇,難道民眾更期待基於「女人禁止原理」產生的天皇嗎?

長期以來圍繞父系還是母系的爭論,缺乏一個決定性的設問,那就是埋藏在過往歷史中的皇位繼承的本質是否真的與現代的象徵天皇制具有聯繫。如果看不到這一點,恐怕就無望制定針對皇統危機的有效對策。

標題圖片:在「即位禮正殿之儀」上宣告即位的天皇陛下和皇后陛下,2019年10月22日,皇居宮殿「松之間」(時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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