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的佛教」系列

第3回:日本初期佛教,帶有國營任務色彩

文化 歷史

6世紀,日本決定將佛教作為國家項目引入日本。但在達成目標之前,還有一個巨大的困難橫在前路。「日本的佛教」系列第3回將為讀者解說中國佛教是以何種形式融入日本社會的。

佛教,中國文化圈成員的標識

6世紀,日本已經開始具備身為一個國家的自覺了。在中央政府內部,圍繞國家運營的方式是作為中國文化圈的一份子生存下去,還是將來自外國的影響悉數排除,專注日本自己的發展道路,產生了激烈的爭論,甚至引發了一系列武裝衝突。這場路線之爭,以前者的勝利告終,之後日本開始積極吸納中國文化,通過模仿中國,逐步建立起了國家運營體系。

彼時,作為對外宣傳日本已積極加入中國文化圈的一種外交手段,佛教進入了當政者的視野。統治集團想通過成為和中國一樣的佛教國家,來宣示日本作為中國文化圈一份子的正當性。於是決定把佛教作為一項國家級專案引入日本。

這裡先介紹下當時中國佛教的狀況。1、2世紀以來,各種佛教教義紛紛通過絲綢之路傳入中國,從中選擇哪種教義作為「真正的佛法」,不同的選擇派生出了大乘佛教系的各大宗派。而後到了6世紀,出現了將這些不同教義統一起來的趨勢,並越演越烈。中國僧侶試圖將這些教義全盤吸收,同時對這些教義所宣說的理論進行整理,相容並包地從整體上理解這個博大的佛教世界。其代表就是大乘佛教的一個宗派,天臺宗。該宗派的佛法由最澄9世紀傳入日本,之後催生出日本佛教的各大宗派。不過,具體情況容後另述。

在日本決定引入佛教之際,中國本土的新型佛教「禪宗」還未發展壯大,而且印度佛教的最終形態「密教」也尚未正式傳入漢地。禪宗和密教在中國大興是更往後的事了,對之後日本佛教的發展也產生了重大影響。不過,這部分內容也容後另述。

引入僧團,困難重重

如前文所述,6世紀,日本決定作為國家項目引入佛教。那麼「國家正式引入佛教」究竟意味著什麼?佛教傳統的規定是要有「佛法僧」三大要素組成。「佛」是佛陀,「法」是佛教教義「達摩(Dharma)」,僧便是按照佛陀的教導生活的僧侶組織,僧伽。將佛教引入日本,就意味著要從大陸將這三大要素一併進口到日本。只有當佛教三寶都進入日本之後,日本才算得上是一個佛教國家。

前兩個,佛陀和佛陀的教義很容易引入。佛是佛像,法是佛經,只要找人把這些都裝船運到日本就完事了。但第三個僧伽的引入卻極為困難。僧伽是僧侶形成的組織。「引僧伽赴日」就意味著要用船將眾多僧侶從大陸帶到日本。

根據收錄了釋迦牟尼所定戒律的《律藏》,規定至少4人才能組成僧伽。4名以上男性組成男性僧伽,4名以上女性則是女性僧伽。但是根據其他規則,「普通人想要出家為僧,需要10人以上僧侶的許可」。為此,想要在日本將僧伽這個組織長期維持下去,就需要10人以上精通律藏的僧侶,並讓他們度過極其危險的海上旅程,從大陸東渡日本。想要把日本變成正式的佛教國家,首先就需要完成如此艱巨的任務。

鑒真率眾弟子赴日,日本成為正式的佛教國家

費盡心力將佛教引入日本的人是聖德太子。可惜他的時代也沒能成功引入僧伽。成功引入的只有佛像和佛經。之後,日本各地興建寺院,舉辦各種佛教儀式,祈求國泰民安。只不過,之後很長一段時間內都能沒正式引入僧伽。這最後的難題得到解決,日本正式成為佛教國家,那已經是754年的事了。

當時,中國德高望重的僧人鑒真應日本的邀請,燃起了布教之志,決心東渡。他是開展戒律研究和實踐的「律宗」的專家,同時也是領悟了各種佛教思想的高僧,有眾多弟子追隨,所以帶著10人以上的弟子東渡日本也是完全可行的。但不幸的是鑒真率弟子東渡的計畫多次因遭遇風暴沉船等災難而受挫,直到第5次嘗試,才終於抵達日本。而彼時他已雙目失明。

定都奈良的大和朝廷以國賓之禮迎接鑒真一行。然後,鑒真等10多位僧侶成為儀式的主持人,逐步把日本人剃度成為佛教僧侶。這是日本僧伽正式誕生的瞬間,也是日本正式躋身佛教國家行列的瞬間。

作為國家宗教啟程

但此後朝廷的態度並未全然順從鑒真的意願。日方想要的是成為正式的佛教國家,為此需要引入僧伽,第一步是希望10人以上的僧侶來日。等日本能夠滿足這些條件,真正實現僧侶的自給自足後,把佛教作為一種國家運營的手段來驅使才是他們的真正意圖。

因此,朝廷自然也依舊承認引入佛教之前日本人廣泛信仰的眾神是合法的信仰對象,佛教並沒能完全取而代之。日本自古以來的眾神和新從大陸傳來的佛,都被日本人當作信仰的對象,最終兩者相互融合。其結果就是誕生了日本獨特的宗教觀——「同一個超自然存在以另一種姿態現身於世」(認為神道的眾神是佛教的佛和菩薩在日本的一種化身——譯註)。這種「神佛習合」的宗教觀,如今依然深深紮根於日本社會。是對神道和佛教兩者毫無障礙相容並包的感覺。

鑒真帶著宏願東渡日本,是希望以身奠基將佛法弘揚於整個日本。但是日本朝廷所希望的,卻是一個對國家運營有利的,能夠分擔權力機構部分職能的佛教。身負這種使命的僧侶,是祈福國泰民安的官方咒術師,也是擔任與大陸之間的文化交流任務的外交官。

處於類似國家公務員立場的僧侶自然不被允許獨立組成僧伽,也不允許維持基於律藏的自治組織。換言之,釋迦牟尼宣說的「在僧伽中通過每日的修行生活完成自我變革」的理念完全沒被理解;而且,僧侶一方沒有認定新僧侶的權力,認定權統歸國有。僧侶的日常不受律藏約束,而受國家法律約束。在奈良扎根的日本最早的佛教,是由國家運營的、為國家而存在的宗教。這是日本佛教的出發點。下一回我們將看一看這樣的日本佛教又是如何不斷蛻變發展的。

標題圖片:江蘇省揚州市大明寺鑒真紀念堂內的鑒真像。紀念堂是為紀念鑒真圓寂1200年,參考日本唐招提寺金堂設計的(PIX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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