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擔任法院通譯人員:一份輔助多元社會的工作

國際 文化 國際交流 臺灣香港

台灣是多語言、多民族的社會,警察或法院會遵循「特約通譯」制度,聘請民間人士擔任臨時的通譯人員。本文將透過筆者在台灣參與特約通譯教育訓練的經驗分享,包括教官與前輩提供的建議,和實際從事法院通譯工作的情況,介紹看似不起眼卻責任重大的工作,以及不同族群及人種等共存的多元社會特有之社會課題。

影響他人一生的任務

筆者過去,曾經陪同接待從日本來的訪台團,有天其中一位團員在餐廳想關上玻璃門時,玻璃竟然當場破裂了。餐廳老闆隨即要求賠償,但團員們卻主張玻璃門應該早就有小裂痕,雙方僵持不下。筆者當時雖然身為通譯人員,但並非將雙方的話一五一十的傳達,而是將話語轉換成有理解對方心情、由衷感到歉意的口吻,總算才圓了場,結束紛爭。

筆者認為,當時的處理方式是正確的,但是也有些場合確實是不允許這樣的行為。特別是與警察辦案、法院判決等相關的通譯工作。

「在某個深夜,一位從曼谷到台灣的日本人A,因為持有海洛因而遭到逮捕。一開始海關安檢人員請會英文的人協助訊問,承辦的航警局員,則是請只會一點日文的免稅店店員幫忙訊問、做筆錄。結果第一審竟根據筆錄內容判處無期徒刑,但在第二審的審理過程中,就發現店員的通譯內容多處有誤,最終改判18年有期徒刑。事實上,有許多案例即是像這樣,因為錯誤的通譯而改變受刑者的一生。」

這是筆者參加台灣的法院通譯教育訓練時,教官分享的案例。

還有一位教官以「結婚前我喜歡一個人,現在我喜歡一個人」這句話來介紹中文的複雜之處。這句話如果翻成日文會是「結婚前,我曾經喜歡某一個人。現在我則是喜歡自己單獨一個人」。字面上同樣是「一個人」,卻會因為前後文的不同而改變釋義。

台灣語言使用整理表(近藤綾提供)
台灣語言使用整理表(近藤綾提供)

協助台灣法院的民間通譯人員

不論是在日本或是在台灣,時常能看到媒體好幾天報導與外國人相關的事件或糾紛。

日本約有276萬名外國人居住(日本法務省2021年底的統計)。近年雖然日本政府擴大接納外國勞動者和留學生,但是整體環境尚未成熟,人權侵害和失蹤者等問題層出不窮。

台灣也有超過80萬名的移民,當中又以來自東南亞國家者佔多數,語言溝通等問題屢見不鮮。現在經台灣政府認定的原住民族即有十六族,各族群擁有自己的語言,再加上漢民族中,除了有官方語言「華語」(所謂的標準國語或簡稱國語),亦有台語(或稱為閩南語)和客家語等語言共處。因此以少數語言為母語的高齡人士中,不懂華語者也不在少數。

然而法律規定,法院審判需要使用國語(華語)。此外,如果當事者患有聽覺障礙,則才會有必要使用手語

從大小民事訴訟到交通事故、詐欺、盜竊、傷害、性騷擾、性暴力、家暴、雇用糾紛為止,各式糾紛層出不窮。還夾雜各種語言,難以單靠公務員處理通譯事宜。有鑑於此,政府訂定了「特約通譯」制度,委請住在台灣,熟稔華語與其他語言的民間人士擔任臨時通譯。據說在地方法院,需要通譯協助的審判之中,有99%另外聘請特約通譯人員。

結束警局研習後,與會者拍攝紀念合照。(筆者提供)
結束警局研習後,與會者拍攝紀念合照。(筆者提供)

講習與會者來自各個國家

筆者起初是報名了地方警察機關定期招募的「通譯人員」,參與講習以及考試。實際上也在擔任了兩次言詞辯論的通譯後,報考了高等法院各地分院管轄的「法院特約通譯備選人」,最後取得證書。

警察機關的講習在飯店裡的會議廳舉辦,參與者大部分是東南亞出身的女性,許多人身著豔麗的奧黛或其他民族服飾。講習只有一天,最後簡單的紙筆測驗結束後,會場就像是在舉辦同學會般,大家和氣融融地拍合照紀念。

相較之下,「法院特約通譯」的教育訓練就吃重許多。事前有測試語言能力的書面審查與面試,合格者才能接受教育訓練。場地在高等法院,進去時警察會先做逐一確認,詢問要去的地方以及手機是否有在攝影等問題後,隨同步行到教室才離去。如此的過程雖然一度讓心情不甚愉悅,卻也讓人著實的感受到「這裡是相當嚴謹的空間,不接受草率的心情,接下來自己身負的是重責大任。」

教育訓練為期三天,從早上到傍晚,紮實地教授法律用語、基礎民法與刑法、法院的架構與審判制度、通譯人員的責任與倫理、快速紀錄的方式等,紙本資料加總起來多達245頁,宛如一本具相當有份量的書。

與會者的20多人中,大半是台灣長大的台灣人,或是在海外長大的台灣人(所謂的華僑),日本人包含筆者僅有3位。東南亞出身者之中,來自越南的人只有2位,他們都受過高等教育。對於不是在漢字文化圈出身的人來說,漢字確實是一大難關。

不過在教育訓練的最後一天,還增加更多想更新合格證書的經驗者與會,因此能接觸到使用其他語言的通譯人員,像是他加祿語、泰語、台灣原住民語、手語等。

在高等法院接受教育訓練時的景象(筆者提供)
在高等法院接受教育訓練時的景象(筆者提供)

在法庭上汗直流

某天警察來電委託,筆者接下了第一次法庭的通譯工作。法庭上,空氣中瀰漫緊張氣氛,筆者與被告、原告並排而坐,宣讀完宣誓書後簽上了名字。法官向日本人的當事人問了幾個問題,但是筆者太過緊張,加上與法官隔著一段距離,導致很多部分沒有聽清楚,甚至連最基本的筆記動作也做不好。出現不熟悉的單詞時,更是冷汗直流。不過幸好的是,眼前的螢幕都一一顯示出書記官打下的發言紀錄,幫助甚大。

第二次擔任通譯人員時,就比較不緊張,也開始習慣問答方式。不過,遇到不懂的法律用語時仍是會不知所措,屢屢讓法官費心幫忙做解釋。

台南市地方法院(筆者提供)
台南市地方法院(筆者提供)

通譯「很辛苦喔」

休庭後,通譯人員得迅速離開現場,到窗口領取報酬。酬勞一天大約落在新台幣1000元到5000元(2022年9月的匯率,新台幣1元約等於日幣4.5円)不等,若有交通費和住宿費則會另外支付。筆者兩次的報酬都是新台幣1500元。

對於平日有在工作的人來說,為了這個差事需要請有薪假,也需要花移動時間。雖然這樣來想,獲得的報酬並不算等值,但是可以確信的是,能幫上社會,以及替同鄉人盡一份心力等獲得極大的成就感。當然,前提是要確實地盡到責任。

然而,也會遇到得不到報酬的時候,像是過了開庭時間仍不見被告人的蹤影,當天就無法進行審判。其他也會遇到警察突然在半夜聯絡、尋求支援的情況,或是審判日期一改再改。筆者就曾經遇過審判日期延期,受到疫情影響,日期被改了三次。另外若是遇到長期未決的審判,對於體力與精神來說會是另一個額外的負擔。

筆者會去參加講習的契機,也是因為長年擔任法院通譯的友人忙不過來,請求筆者給予協助。

提供磨練經驗的機會

日本也有法院特約通譯備選人的制度,本網站也有文章做了現狀與問題點的整理。相較於台灣,雖然過程一樣都需要與法官進行面試以及參與研修,但是在日本還需要進行法庭旁聽與模擬實習,財團法人法曹會也有製作內容精細的《法庭通譯手冊》,整體上比台灣更要求高度專業能力的感覺。

此外,日本也會舉辦「法庭通譯後續追蹤講座」,讓有經驗的人員透過研修提高技能。在台灣,至少在筆者居住的台南市,並未有類似的研修,等於是沒有機會能與有相同證書的人分享經驗並增加知識。

台灣的警察機關和法院應該要更積極地著手規劃學習的機會。筆者才剛開始擔任法院通譯,或許沒有資格如此發言,不過比起增加通譯人員的數量,相信提高通譯品質才更能夠讓任務順利達成。

台灣的司法院有製作「法院特約通譯手冊」,官方網站裡可以免費下載。

標題圖片:在台南替越南、印尼同鄉等架起交流橋樑的各位通譯,與「外事警察」在一起上廣播節目時所拍的照片(照片左邊為筆者)

台灣 臺灣 法律 多元化 法庭 口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