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批准4歲以下兒童可打新冠疫苗 交由各家長自由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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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新生6個月至4歲的兒童,其新型冠狀病毒疫苗將於24日開始接種。

6個月至4歲兒童的新型冠狀病毒疫苗,將從24日開始交付各自治體,疫苗接種將從準備就緒的自治體開始。

一劑約為一般成人劑量的10分之一,第二劑應在第一劑後3週施打,然後至少再相隔8週給予第三劑。

接種疫苗和成年人一樣,是一種「努力的義務」,基於個人或監護人自行判斷。

(FNN Prime Online 10月24日刊載。日文原文請見此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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