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認同保有日本國籍=3位台灣人被判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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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在台灣的3位男性,就第2次世界大戰前所持有的日本國籍,自認現在應該仍持有的訴訟案在11日正式判決,東京地方法院的審判長市原義孝裁判斷「已經喪失日本國籍」,退回案件不予受理。

根據判決等,3人都是在二次大戰前出生於日本領土下的台灣,雙親都是台灣人,因此當時取得日本國籍。日本戰敗後的1952年,舊金山和約生效下,日本放棄台灣的所有權。同一年日本與當時中華民國之間就台灣人的國籍制定中日和平條約並生效,台灣人自動喪失日本國籍。

原告表示,條約生效時沒有經過本人同意就讓人喪失國籍是違反憲法的,市原審判長表示「憲法上,領土變更下伴隨國籍變動是既定事實,因此國籍問題已經解決」,退回該案。

在聆聽判決後出席記者會的原告楊馥成(99)表示「我感到相當可惜。我是受日本教育長大,我自認是日本人」。

在日本國籍確認訴訟判決結束後出席記者會的原告楊馥成(左)=11日下午、東京都千代田區
在日本國籍確認訴訟判決結束後出席記者會的原告楊馥成(左)=11日下午、東京都千代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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