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島核災、日本擬不國賠=「萬全對策下災難仍難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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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最高法院第二小法庭,在17日就東京電力福島第一核電廠事故撤離居民要求賠償其損失的集體訴訟一事作出裁決。審判長菅野博之認為國家在核災事故上未有責任,作出不承認。審判稱:「發生的地震比可預期的地震大非常多,即使命令東電採取安全措施,核事故也極有可能無法預防」。

4名法官中的3名法官裁決不承認國賠。僅有法官三浦守持反對意見。

福島縣、群馬縣、千葉縣、愛媛縣等,共計3663名避難人士提起的4項訴訟中,首次做出此統一判決。預計將影響全國約30起相關的訴訟。

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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