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最高法院再度判決日本企業賠償=2018年以來的前徵用工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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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爾時事】韓國最高法院於21日,裁定戰爭期間被徵召入伍的韓國人,向三菱重工和新日鐵住金公司(原新日鐵住金)尋求損害賠償一案中,日本企業的上訴遭到駁回。因此,賠償判決仍成為最終判決。

最高法院遵循2018年先前最高法院的裁決,該裁決中稱1965年的日韓索賠協議中不涵蓋前強迫勞工向日本公司索賠的權利。因此法院裁定,「在2018年裁決前,客觀上權利的行使存在障礙」,駁回了日本企業認為有關時效已過、權利已消滅之論點。

作為對判決的回應,韓國外交部宣布,向原告支付的賠償金和滯納金,仍將由政府附屬之基金會財團來支付。

韓國國旗(AFP時事、資料照片)
韓國國旗(AFP時事、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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