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知縣豐明市提交條例草案=建議手機使用時間「一天不超過兩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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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知縣豐明市於25日向市議會例行會議提交一項條例草案,明確規定為防止過度使用智慧型手機,其使用時間的建議標準為「一天不超過兩小時」。市長小浮正典在議會本會議上解釋:「一天不超過兩小時只是個建議標準。目的是為了推動對策,避免對身體和生活造成負面影響」。

條例草案以全體市民為對象,提出了在學業和工作時間之外,休閒時間的手機使用時間不超過兩小時的目標。特別是為了確保孩子的睡眠時間,針對未滿18歲的族群,建議標準為:小學生以下晚上9點前,國中生以上晚上10點前。該條例案沒有罰則規定。若通過,將於10月1日正式實施。

用手機觀看影片的女性(資料照)
用手機觀看影片的女性(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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