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留意「人行道通行」的例外規定
首先,自行車的大原則是「在車道上行駛」及「靠左通行」,必須與汽車行進方向一致,並行駛於車道最左側。
僅在設有「此人行道可騎乘自行車」標誌的路段,或是安全上有不得已之情形下,才准許於人行道騎乘,並須遵守靠車道側緩行(時速約6至8公里或以下)的規定。同時,必須秉持「行人優先」原則;若因人潮擁擠而狂按車鈴催促行人「讓開!」,即屬違規(罰鍰3000日圓)。穿越斑馬線時也請下車牽行,以策安全。
在部分國家,自行車通過十字路口只需確認安全即可通行,但在日本,只要看到「停止」標誌,就必須讓車輪完全靜止。由於自行車事故中,有五成屬路口擦撞意外,因此「未暫停」列為嚴格取締項目(罰鍰5000日圓)。
「行人與車輛分離式號誌」是將車道與行人穿越道的綠燈時間錯開的設計,行駛於人行道時,必須遵守行人專用號誌;行駛於車道時,則必須遵守車輛用號誌。若騎在車道上卻跟著行人號誌一起通行過馬路,可能會被視為闖紅燈,務必留意。
此外,務必澈底遵守「兩段式右轉」的規定。所謂「兩段式右轉」,係是指先直行通過路口,在對側轉向右方,等待前方號誌轉為綠燈後再繼續通行。雖然部分國家允許自行車在路口提前靠右右轉,但在日本,「路口兩段式右轉」是鐵則。即使趕時間也不可違規直接轉彎或斜向穿越斑馬線(罰鍰6000日圓)。
近年來,「邊騎自行車邊滑手機」也與開車時同樣被視為危險行為。若騎車邊講電話或分心看手機,將面臨藍單制度中最高額的1萬2000日圓罰鍰;若單手持手機導致意外,更會直接開立紅單。因此,操作手機導航或通話時,請務必停靠於安全地點。
此外,更嚴重的違規行為則是「酒駕」。這是絕不可原諒的行為,一旦查獲將直接開立紅單,而非藍單,並面臨與汽車駕駛同等級的重罰,拒絕酒測亦有相同罰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