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島的環境污染與輻射
由福島縣立醫科大學竹之下誠一先生和東京大學前川和彥先生擔任主持人的第一場分會以“福島的現狀”為題,報告了事故發生以來福島的狀況。“日本原子能研究開發機構”的本間俊充先生、廣島大學原子彈放射線醫科學研究所的神谷研二先生和放射線醫學綜合研究所放射線防護研究中心的酒井一夫先生分別做了說明。
圍繞“輻射塵對環境的污染及公眾受輻射問題”,本間先生表示,1-3號機組主要是在3月12-22日期間向大氣中釋放出了放射性物質。主要核素為1.6×10的17次方貝克勒的碘131和1.5×10的16次方貝克勒的銫137。含有放射性氣體和懸浮微粒的“放射性煙羽”猶如煙雲狀地釋放擴散進大氣中。本間先生指出,1986年,前蘇聯(俄羅斯)車諾比核電廠事故,是在爆炸後發生火災,引起了燃燒,“釋放出的物質的狀態是截然不同的。”
3月15日、16日,福島的放射性污染擴大。懸浮在大氣中的放射性物質隨著西北風移動,並隨雨降落沉積,造成了自核電廠往西北方向蔓延擴散的嚴重污染。放射性煙羽甚至擴散到了關東地區。除了茨城縣和櫪木縣外,“還擴散到了神奈川縣和靜岡縣,致使茶葉受到了污染”(本間先生)。此後,相繼得到水和食品遭受污染的報告,以致厚生勞動省、福島縣和行業團體等每次都不得不發出限制使用和限制出貨等指示。
本間先生指出,“關於受輻射的問題,主要是三類人群。第一類是核電廠周邊半徑3㎞範圍內的居民,第二類是半徑10㎞範圍內的居民,第三類是半徑20㎞範圍內的居民。要想避免因輻射造成的健康危害,關鍵是初期措施,由於第一類人群在氫氣爆炸前就已經完成撤離,因此可認為受到的直接輻射很少。同時,關於其他兩類人群,如果已經發出了針對飲用水的攝入限令,那麼可以認為他們也不會受到體內輻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