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光市母女被害事件的採訪
1999年光市母女被害事件(編輯部注:1999年4月,山口縣光市一名18歲的少年企圖性侵一名主婦,遭反抗後殺死了該主婦及其11個月大的女兒。一審和二審被判處無期徒刑,2012年2月最高法院判處該少年死刑)發生後不久,我開始了對受害者家屬本村洋的採訪,並出版了幾本書。本村當時表示,如果不能判處被告死刑的話,希望把他釋放出來,由自己親手殺了他。在公審的過程中他開始堅信,不被判處死刑的人,是不可能真正「反省」的;他也痛下決心,判處被告死刑後,他會背負奪走妻子和幼女生命的這位當年18歲少年的生命繼續活下去。同時他也在反復自問,受害者家屬希望判處被告死刑是否正確。
在對本村的長期直接的採訪中我感覺到,他希望的是自己作為主體之一,與國家、與加害者以平等關係積極參與到審判過程中去,並且他的想法中也包含著日本社會應該朝著不需要死刑、沒有犯罪的方向發展這種願望。本村在自己帶頭開展的受害者權利運動中,也一直堅持上述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