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復奧運的價值

我們不得不說,Payne所言的「奧運品牌」已經一落千丈。要恢復奧運的價值,首先必須確保奧運的透明度。不能把所有事情都交給廣告代理公司和市場行銷公司去操作,必須想方設法完善能夠監督「奧運資金」流向的體制機制,比如引入公平的贊助商投標制度,或者設立協力廠商監管機構等。

電通公司等構建的體育商業模式,是以電視曝光率為前提,為廣告投放牽線搭橋,吸引贊助商。但如今這個時代,已經可以不通過廣告代理店直接在網上發佈廣告了。體育界也應該構建新的商業模式。

今後有可能產生一些新需求,比如在體育競技組織內部設立市場行銷部門,或者讓擅長專業知識的工作人員直接參與選定贊助商工作。這在其他國際性組織中已有先例。為此,做好人才培養工作也至關重要。

我們不能容忍將此次事件單純地定性為個人犯罪或企業犯罪。有必要通過回顧近半個世紀狂飆突進的體育商業化歷史,明確教訓和問題。除非體育界進行自我反省,否則,失去的奧運價值和人們對體育的信賴將無可挽回。

標題圖片:2013年9月7日的阿根廷布宜諾斯艾利斯,國際奧委會全體會議決定由東京舉辦2020年奧運,日本申奧代表團成員們欣喜若狂。那時肯定誰也沒有想到,因為贊助商選定問題,今天會有人接連被逮捕(時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