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群媒體平臺企業的法定義務

部分風險尚未得到應對,這固然是有待解決的一大課題,但更為根本的是,社群媒體平臺企業不承擔採取相應措施以避免青少年接觸風險資訊的法定義務。目前為止,內容風險和接觸風險儘管受到重視,但主要對策都是利用單個網站或應用程式的過濾功能。如果使用者或其監護人取消了過濾功能,或者自訂安裝社群媒體APP,由於社群媒體平臺企業並沒有在APP內部採取相應對策的義務,因此青少年就會暴露在風險之下。

近年來,除了要保護青少年,還出於肅清誹謗譭謗和虛假資訊等的目的,一些國家正在強化監管,要求社群媒體平臺規範內容審核(監測並處置使用者違規內容)。話雖如此,美國雖然也一直在討論加強監管的問題,但現實中的立法行動遲滯,自川普再次上臺,加強監管的可能性變得更小了。

日本於2024年制定了《資訊流通平臺應對法》,加強了處置誹謗譭謗等侵權資訊的力度。然而,該法只限於要求平臺企業加快回應(如刪除)並公開審核機制,部分問題仍然寄望於社群媒體平臺企業自主應對,因此能夠產生多大程度的實際效果尚不明朗。

今後,雖有必要圍繞社群媒體平臺企業重構法律框架,但常規手段是行不通的。以保護青少年為目的的監管機制有其特有的複雜性。比如,如果對使用者違規內容採取刪除等「一刀切」處理方式,就會導致成年人獲取資訊受限。包括如何建立可靠的年齡確認手段在內,面向監管需要探討的問題不在少數。

再者,日本中央政府的討論程度能有多深,也取決於輿論的關注度和支持度。雖然筆者之力微不足道,但希望本文能夠成為引起讀者關注的一個契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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