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的計程車體制
同樣是計程車,世界各國的管理體系卻大不相同。有時候不同系統導致的差異,帶來令人失望的乘車體驗,甚而帶來很大的壓力。以下容我簡略介紹臺灣的計程車制度。
首先與日本相當不同的一點,是司機必需自費購車。計程車司機買車,加盟叫做「車行」的交通運輸公司,取得計程車登記證。車行每個月跟司機收取新臺幣1000~2000元左右的加盟費,這便是車行的主要收入來源。日本在這一點上跟臺灣相當不一樣。日本的計程車司機是計程車公司的員工,從公司支領薪水,因此公司會提供計程車給司機,同時進行各種員工訓練並加以管理,包括服務與應對進退等等。這樣的管理制度,是僱傭關係下才能成立的模式。然而,臺灣車行的運作方式是向計程車司機收取加盟費,故旗下的計程車司機越多,便越能獲利。也因此車行與司機之間並非僱傭關係,計程車也是司機自己的所有物。所以,車行很難像日本的計程車公司那樣,要求司機提供一定的服務水準與對待乘客之道。除此之外,臺灣規定計程車司機加盟車行滿6年後,就能自行獨立開業。
在現行體制下,就算司機素行不良,只要他加盟車行,車行就有錢可收。是故,就算計程車司機被車行除名,也不難找到新工作。不僅如此,去年最高法院宣判,計程車駕駛人若因詐欺與竊盜罪被判有罪遭行政單位剝奪其執業資格(即所謂的「載客營業執照」),乃違反憲法所保障人民擁有之工作權。故要剝奪惡質司機手中的執業資格,變得極為困難。有鑒於此,臺南市公共運輸處為了徹底消滅惡質司機,將罰則訂得更加嚴格,改採累進罰金制度,違規次數越多罰款金額也將更高。
接著來看臺灣的車資體制。搭車的起跳價格各地不同,臺南是1.5公里新臺幣85元起,接下來每250公尺多收5元,晚間11到清晨6點間車資增加20%,要開後車廂需要多收10元使用費。除此之外,舊曆春節期間各地都會加成收費,臺南是起跳費用多加50元。只要能在事前早一步得知這些訊息,就不會橫生多餘的壓力或不滿,得以快樂地走完旅遊行程。臺南市公共運輸處也加強對車行的宣導,以中英日三國語言標示特殊費用等說明,讓旅客能更安心、安全地搭乘計程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