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假結婚確保陪酒小姐人數

現今依舊營業的多數菲律賓酒吧裡雇用的陪酒小姐,都是在演藝簽證受限制度出臺之前入境並定居日本的菲律賓女性。不過,這些酒吧如果不雇用新的年輕女性,現有的陪酒小姐的年齡會越來越大。因此有些菲律賓酒吧的老闆或仲介公司為了確保年輕菲律賓女性的人數,採取讓她們和日本男性結婚的方式,使其獲得不受就業限制的「日本人配偶」簽證。這樣一來,就興起了菲律賓女性假結婚赴日的潮流。

這樣的菲律賓女性為了來日本,和仲介公司簽訂了契約。契約內容因仲介公司而異,多數情況為3~5年,月薪6萬日圓(每年上漲1萬日圓),每月休息兩次。在同一家酒吧工作的菲律賓陪酒小姐,與仲介公司簽訂契約和沒簽契約的,在待遇上差別非常明顯。有契約的陪酒小姐被稱為「藝人」,沒有契約的則叫「自由人」。

對「藝人」是有固定的營業額要求和罰款規定的。在店裡規定的日子,如果沒有客人點名要求陪坐,則被處以5000日圓的罰款。不去和客人在店外約會並帶客人來店裡,也要罰款5000日圓。有些苛刻的仲介公司每週還要她們量體重,若是體重增加也會被罰款。她們在低收入的條件下工作,一旦屢次遭罰款,有時甚至拿不到月薪,還會背負債款。

她們在日本的住處也由都是由仲介公司安排。大多是兩三名菲律賓女性共同生活在破舊、狹窄的公寓裡,有的還被迫與假結婚的日本人同住,以防假結婚之事被舉報。她們當然不能拒絕,只得與素不相識的「丈夫」住在一起。她們被禁止外出,有車接送她們往返於酒吧和家之間。仲介公司還會突然來查看她們是否待在家中。

不少菲律賓酒吧的薪水都是不固定的,日薪月薪隨著營業額而波動。「自由人」身份的陪酒小姐每月平均賺取30萬日圓,「藝人」即使增加營業額,她們也只能拿到契約規定的固定薪水。

店裡支付的薪水先交給仲介公司。假設薪水為30萬日圓,仲介公司向「簽約人」支付6~8萬日圓月薪,給假結婚的對象5萬日圓報酬,再交8萬日圓左右的房租和水電費等基本生活費,剩下的就揣進自己腰包了。仲介公司從一位「藝人」身上就可獲得10萬日圓左右的收入。一名仲介公司下有多名「藝人」,人氣高的年輕「藝人」還會賺得更高的營業額,所以,這些仲介公司的收入實際上會更加豐厚。

每天在家與酒吧之間往返,過著奔波兩地的生活。營業額上不去,仲介公司就以「遣送回國」做為威脅,這些女性長期被固定的營業額和罰款壓得喘不過氣來。

「藝人每天都生活在壓力中。在家裡也必須和其他人呆在一起,為了讓客人來店裡,還要和客人保持聯繫,幾乎沒有時間可以喘口氣。」

儘管她們在如此嚴苛的契約下工作,仲介公司還是有可能單方面延長契約時間,或者在契約期未滿的情況下突然被遣送回國,即便她們提升了營業額也無濟於事。

這樣的菲律賓女性究竟有多少人,確切數字不詳;是真結婚還是假結婚,也只有周圍極少數人才知道真相。她們在哪裡、詳細的工作內容和生活方式,這些情況都不詳。她們即便想求助,但是因為自己的行為是違法的,所以無法向任何人諮詢。正因為如此,仲介公司可以隨心所欲地強迫她們簽訂契約。仲介公司的身份有的是黑社會成員,有的是普通的日本人,也有的是菲律賓人。

她們被剝削,人身自由受到限制,說她們是人身買賣的受害者也不為過。可是,如果她們不幸被捕,卻要受到處罰。多數情況下,這些菲律賓女性會被強行遣返,而那些剝削她們、限制她們生活的仲介公司,即使受到法律上的制裁,他們在刑滿釋放後還是會重蹈覆轍,繼續以假結婚的形式將菲律賓女性帶到日本進行剝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