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種不同性質的民族主義

正如歷史學家蓋瑞・加思路指出的那樣,美國民族主義從建國之初就具有公民民族主義(civic nationalism)和種族民族主義(racial nationalism)的兩面性。公民民族主義指的是,將美國國民視為由擁有《獨立宣言》所展示的普世人權的平等個人構成,是因自由平等的相同政治信念而凝聚起來的群體這樣一種國家觀。而種族民族主義指的是,將美國國民視為擁有相同血統和膚色等種族主義特性和自治精神等特定民族傳統的群體這樣一種國家觀。可以說,美國民族主義的歷史是在這兩種國家和國民觀的對立和妥協過程中發展而來的。

從根本上來說,南北戰爭是作為公民民族主義產物的美國憲法體制通過推翻立足於內部黑人奴隸制的南方各州的種族民族主義,重新整合美利堅合眾國,進而形成一元制國民國家所必須經受的陣痛。但戰後,在基於公民民族主義的國民政府將要重新起步之際,為了避免南方各州叛離和盡力包容它們,聯邦政府不得不在南方各州的州法層面允許種族歧視(Jim Crow laws)制度這樣的奴隸制遺毒繼續存在。

直到上世紀50年代中期,才終於出現了針對南北戰爭後仍然繼續保留在南方各州的種族隔離制度的廣泛抵抗運動。儘管白人員警和軍隊以維持法律秩序為名,對這些抵抗運動發起了極為激烈的暴力鎮壓,但以馬丁・路德・金恩為代表的黑人領袖領導的非暴力抵抗運動、種族融合運動最終成功推動了聯邦政府,南北戰爭結束一個世紀後,南方的種族隔離制度終於從法律層面被廢除。

就這樣到了60年代,公民民族主義迎來了鼎盛期。但民權運動的時代也是第一次世界大戰後開始興起的南方黑人向北方工業地區大規模遷移(The Great Migration),導致種族歧視在北方地區作為一種新的隔離制度落地生根、不斷壯大的一個時期。儘管聯邦政府按照公民民族主義的原則,在企事業單位、學校和公共設施採取了各種推進種族融合的措施,但在北方各個城市,聚居區和社會生活中的實質性的種族隔離,以及職業選擇、勞動報酬、勞動條件等方面的種族歧視依然頑固地殘留了下來。

越南戰爭時期的60年代末,北方城市黑人聚居區的年輕人發起的種族暴動愈演愈烈,員警權力的濫用和暴力化更是火上澆油。另一方面,聯邦政府和聯邦司法採取了積極的消除歧視措施,但這進一步刺激了因為70年代石油危機和國內經濟蕭條而充滿怨氣的白人勞工的反黑人情緒。這種對立情緒爆發式宣洩的一個事件是1992年的洛杉磯暴動。當時,多名員警對一名酒駕被捕的黑人使用了過當武力,卻被當地司法部門判決無罪,這導致洛杉磯被捲入了一場持續數日的嚴重暴動風暴之中。最終有大約50人死亡,1700人受傷,6000人被捕,整個城市滿目瘡痍。

這場暴動表明,60年代建立的民權法體制絕不意味著公民民族主義的永久勝利。非但如此,這種體制剛一建立,帶有白人優越主義色彩的種族民族主義便開始了激烈的反撲。

正如我們已經看到的那樣,在公民民族主義的又一座「金字塔」落成之後,也就是歐巴馬總統上臺之後,也反覆上演了與此相同的過程。歐巴馬信奉作為美國民主政治核心的平等自由等普世原理,針對這位非裔總統上臺的逆反情緒為暗地裡縱容白人至上主義的另一位總統——川普的誕生創造了契機。如果按照這樣的脈絡觀察下來,那麼我們不得不認為,即使是在眼下這場總統選舉結束後,美國民主的兩種傳統之間的相沖相克還會繼續存在一段時間。

標題圖片:2020年6月,美國紐約市布魯克林地區一條街上噴塗的巨型標語「BLACK LIVES MATTER」(UPI/newscom/共同通信imag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