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生存」,在失足泥潭越陷越深
中野醫生認為,「在家中沒有立足之地的少年,為了尋求立足之地而與一些不良少年混在一起,由此染上毒品或酒精,踏入夜晚的暗黑世界,逐漸滑向作惡的深淵——這種類型的情況非常之多,恐怕我們也可以把他們的失當行為看作是他們為了生存的自我治療」。
法務綜合研究所實施的《生活環境與意識相關調查》(2023年版《犯罪白皮書》)對564名(男508名,女56名)處於1級處理階段(*1)的少年輔育院少年犯、257名保護觀察處分少年(男143名,女114名)受虐待的實際情況進行了調查。結果發現,少年輔育院508名男孩中的59.6%、 56名女孩中的73.2%都曾遭受過家人施加的身體暴力。

一旦被捕,哪怕是初犯也會受到嚴懲
警察廳公佈的《2023年特殊詐騙認定查獲情況等資料包告(確定值版)》顯示,作為黑工核心嫌犯(主謀)遭到逮捕的共有49人,僅占被捕總人數的2%左右。而作為參與黑工的收取現金贓款、於銀行戶頭提領贓款遭到逮捕的共有1856人,占到75.6%。
基於一般預防的觀點,從事黑工的人一旦被捕,哪怕是初犯也無法免於實刑,多數情況會被送入刑事收容設施。關於嚴懲末端人員的理由,筆者透過律師採訪了一位已離職檢察官,他做了如下回答。
「雖然收取現金贓款、於銀行戶頭提領贓款、負責打電話的都是被利用的末端人員,但從另一方面來說,正因為特殊詐騙組織中存在這些人員,犯罪行動才得以實施,所以不能否定其角色的重要性,即使是末端人員,也同樣具有實施嚴懲的必要性。」(*2)
對18、19歲犯罪少年加強嚴懲的《少年法》實施修訂的2021年以後,參與了黑工的18歲以上特定少年,適用逆送優先(在家庭法院判斷應處以刑事處罰的情況下,將案件返送給檢察官)原則,將受到刑事審判。也就是說,即使是少年,也傾向於加強嚴懲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