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距来自市场开放和土地集约化
由荷兰的农村信用社合并而成的农民合作银行——荷兰合作银行(拉博银行,总行位于乌得勒支)的董事贝利・马丁,在2014年12月于东京召开的研讨会上指出,“荷兰农业的成功,在于市场的开放和土地的集约。”
荷兰人口(1680万人)少,国内市场也小。但是,它位于欧盟的中心,比邻消费大国德国,有着优越的出口环境,同时也非常重视进口(可可豆、黄豆、烟草等),构建了加工贸易体系,即通过有效的生产活动,为进口产品附加新的价值,从而实现再出口。开放性的经济体制提高了出口的竞争力。
日本在战后实施了力图保护零散农户的农田制度,因此而产生了大量的小规模农户。而荷兰则在上世纪50年代,由政府、产业界和科技界共同致力于土地的集约化工作。其结果,每一农户的耕地面积,较之于日本的1.8公顷,荷兰为25公顷,高于日本14倍之多。马丁称,“2公顷大小是无法幸存的,首先要做的是农田的集约化”。安倍政府的发展战略,也注重农田的集约化问题,但要看到成果,还需时日。
作为国策,不切实际
那么,第二招是什么呢?马丁强调,“应把科技创新应用到农业中来”。引入运用最新信息通讯技术(ICT)和环境控制技术的“智能农业”,通过人工控制温度、湿度、二氧化碳浓度、培养液成分等环境条件,以保证蔬菜、花卉类整年稳产。荷兰已在大型太阳能植物工厂中进行玫瑰、菊花、小苍兰、番茄等的生产。这是出口竞争能力的源泉。
“智能农业”的导入,是以上世纪80年代西班牙加入欧盟后大量廉价番茄流入荷兰国内为契机的。化危机感为动力,以瓦赫宁根大学(农业大学)为中心,研发(R&D)向优先生产一线的需要转型,过渡到了以植物工厂为主体的高科技农业。日本从今年开始也加速了高科技化的步伐,山梨县中央市的株式会社Sarad bowl和三井物产公司合作,在该县北杜市启动了国内最大规模的太阳能番茄工厂,就是其中的一例。
但是,日本若向亚洲各国出口蔬菜,物流是一大障碍。因为即便空运到了对方国家机场,但之后的国内流通还不完备。也就是说,日本的条件,与发达国家市场就在身边的荷兰完全不同。似乎可以认为,“采用荷兰模式农业振兴地方经济,这个做法即便在极其有限的经营实体、小范围的地区是可行的,但作为国策来实施则不切实际”(农林中金综合研究所主事研究员一濑裕一郎)。
撰文:编辑部 长泽孝昭
标题图片:农林水产大臣林芳正(中)、全日本大米和大米相关食品出口促进协会会长木村良(左)等公布为扩大国产大米的出口而制作的统一徽标,2015年3月13日于东京银座(图片提供:时事通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