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顧環境保護和經濟發展需要什麼條件
化石燃料支撐著現代社會的發展和人們的日常生活,只有通過比化石燃料更加廉價且穩定的低碳能源技術,方可實現政府所追求的兼顧環境保護和經濟發展的目標。但凡成本高於化石燃料,就只能通過給予補助等加大財政負擔的做法來引進推廣,除了特定產業外,難以期待經濟整體實現發展。我們必須面對這個本質問題。
作為可以減少碳排放的力量,我想應該有法規的力量、資本市場的力量和技術(產品及服務)的力量這三大力量。通過法規加以限制,雖然可以產生強大的執行力,但如果太過強硬,就會變成一種「猛藥」,不合理的法規甚至會導致社會資源配置效率變低。同時,也要避免單純以減排為目的的措施帶來的弊端。
比如,法國議會於2021年7月通過了一項氣候法案,提出要在多個領域實現激進的社會轉型。比如,由於畜牧業的碳排放量較多,所以法案要求今後學校至少每週提供一次純素餐食,還要在乘坐火車兩個半小時以內能夠到達的短途區間取消飛機航線。儘管人們對此褒貶不一,但筆者認為,這並不應該是單純取決於碳排放量的問題。
從現狀來看,資本的力量已經成為可以推動企業行動的巨大動力。不過,資本是一種手段,如果資本投入不能產生新的解決辦法,那就無法實現健康的「零碳化」。儘管國際能源署(IEA)提出了通過逐漸過渡到利用再生能源,促使化石燃料需求下降和價格相應下降,在這一前提下實現碳中和社會的路徑方案,但現實情況卻是完全相反。由於化石燃料的需求沒有減少,供應卻出現了缺口,所以能源價格大幅上漲,尤其是在化石燃料依賴於海外進口的日本,這一問題正逐漸引發「惡性通脹」。
零碳化只能通過在生產市場開展創新,憑藉技術(產品和服務)的力量來實現。而法規和資本的力量,或許應該視作推動這種進程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