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候變化問題已經成為全球關注的國際問題,但至今仍看不到解決這一問題的途徑。筆者指出,氣候變化問題是能源和經濟問題,並非單純的環境問題,應該將「技術力量」作為推動力。
碳排放量始終難以減少
2015年12月12日,剛剛通過《巴黎協定》的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21次締約方大會(COP21)會場上響起了雷鳴般的掌聲,所有與會者都發出了激動的歡呼聲。甚至有人喜極而泣,高呼「地球得救了!」,睡眠不足的筆者也滿懷感慨地品味了會場的熱烈氣氛,腦海中有些恍惚地想著「我們正在經歷一個重要時刻,將來的人會感歎那一刻改變了世界」。就在6年之前,2009年的COP15期間,由於丹麥政府在運營方面欠缺經驗,導致《京都議定書》後續框架的制定工作受挫,甚至讓人們對聯合國主導的談判方案失去了信任,考慮到這樣的曲折經歷,那麼我們可以說,儘管沒有規定達成目標的法定義務,但通過了所有締約國一致加入的機制框架這一點也足以讓人百感交集。
然而與此同時,從觀察過往的談判過程來看,經驗上我又有了一種冷颼颼的感覺:或許各方達成共識的那一刻就是高潮,今後回頭來看便成為了「結束的開始」。
如今距離這份《巴黎協定》獲得通過已經過去6年多時間,包括日本在內的全球150多個國家(截至2021年11月)都提出了設有完成期限的碳中和目標。金融界也紛紛推出ESG投資,停止為化石燃料開發專案提供資金支援,宣導積極投資開發永續能源。然而,儘管氣候變化問題受到了如此高度的關注,但實際狀況卻始終沒有明顯的改善。
在疫情導致經濟停滯的影響下,全球二氧化碳(CO2)排放量一度出現減少,但隨著各國著手推行經濟振興政策,CO2排放量又開始快速增加。2021年11月上旬公佈的一份報告指出,2021年全球CO2排放總量將會恢復到疫情發生之前的水準,由此可見,CO2排放量甚至都沒有轉為減少的趨勢。
第一次工業革命以來,人類通過使用被稱作化石燃料(石油、煤炭和天然氣)的高密度能源,實現了經濟的長足發展,同時也造成了CO2排放量的不斷增加。儘管也曾出現過短時期的減少,但全都是在經濟發生嚴重停滯的期間。比如1929年大蕭條、石油危機、雷曼危機,以及此次的COVID-19危機。而就算這樣的經濟停滯導致CO2排放量出現暫時性的減少,也並非通過節約能源投資等手段實現的有效削減,隨著經濟復甦,CO2排放量也會呈現V型反彈。
過去,人們普遍認可GDP成長率與CO2排放量之間具有很強的相關性。近年來,雖然也能偶見一些GDP成長卻碳排放減少的事例,但多數最後都被解釋為個別情況。由此可知,氣候變化問題是一個能源問題,必須作為經濟問題來加以應對,不可能因為人們的一點關心就得到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