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美安保條約之修訂協商與金門島
然而,金門島在日本引發更多關注的時期,其實是第二次臺海危機結束,實際進入修訂日美安保條約的協商談判之後。1959年6月27日,《讀賣新聞》刊登了新安保條約草案(「新安保條約起草完成 明確規範相互防衛之義務」)之後,該草案除了美日間相互關係的提升,也包含與舊有的安保條約內容同樣的所謂「遠東條款」――亦即「遠東之和平與安全」,這些內容於是公諸於世。作為回應此草案,在國會也出現如此的質詢場景,該年7月3日的眾議院外務委員會上,社會黨議員戶叶里子質詢任外相的藤山一郎:「守護遠東地區和平與安全的區域,其涵蓋範圍究竟有多大?」對此,藤山一郎外相回答,「無明確指涉。」
《朝日新聞》亦於同月26日指出:「在新的安保條約裡使用與現行條約相同的『維持遠東和平』之措辭,是否會讓國民產生某種印象,認為日本將與美國共同擔負起更加廣大的義務,甚至涵蓋至整個遠東地區的防衛工作?」(「對於『遠東和平』之疑義 自民黨外交調查會激論如何修訂安保條約」),對於遠東之範圍提出質疑。
同年10月28日,日本社會黨的淺沼稻次郎在眾議院的院會上,以金門與馬祖的戰事為例,憂心忡忡地表示:「以遠東的和平之名,是否易迫使日本介入戰爭,」強調對於「被迫捲入戰爭」的憂慮。11月19日,在外務委員會上,帆足計(譯註:時任日本社會黨眾議員)也透過金門事件,強調日本恐將「捲入戰爭」的危險性,他提到:「假若利用日本基地的美軍,因金門與馬祖之戰事而轟炸福建或北京。如此一來便與以往不同,由於現在將強化明確的相互援助條約――亦即安保條約,因此,日本基地必然成為遭受對方國家報復性轟炸的目標。不可避免地將自動捲入戰爭。」
經過這些討論之後,日本政府於1960年2月26日提出官方的統一見解,將「遠東」的範圍定義為「基本上為菲律賓以北,日本及其周邊區域、韓國以及中華民國控制下的區域」。此見解可視為將金門島納入日美新安保條約的「遠東」範疇之內。
在該官方見解公布前的2月13日,《朝日新聞》(晚報)刊登文章「今日的問題 『遠東』的不安」指出:「最近,對於『金門與馬祖』相關爭議裡,政府在國會上所表現出來的態度,令人難以理解,」該文更提到:「從兩年前的夏季至秋季,臺海情勢的波瀾起伏甚為激烈。對於中國大陸與臺灣之間的戰事,萬一真的讓背後的蘇聯與美國也捲入戰爭,將引發令人驚懼的危機,因此日本輿論強烈支持針對既有安保條約,進行修訂條約的協商談判。」該文認為,金門周邊的緊張局勢推動了安保條約的修訂。然而,「在日本國民眼中,金門和馬祖已不再是『遠東的和平與安全』之化身,而是『遠東的危險和不安』之象徵」。即使「中美共同防禦條約不包括金門與馬祖」,日美安保條約卻將其納入,「駐日美軍的出動將使這些島嶼與日本的命運相連,這使人難以忍受。國民將會產生疑問,這次修訂的目的為何?」該文對於「遠東條款」表示強烈反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