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臺灣感同身受,對於中國嚴陣以待
不過,制定這部法律的理由,並非僅僅在於前述民主黨(執政)與共和黨(國會)之間的對立。太平洋戰爭結束後,直至1971年聯合國決議排除臺灣之間,對於美國而言,中華民國是對日作戰之際並肩作戰的友好同盟國,也是冷戰體制下的反共盟國。美國總統尼克森對於蘇聯實行冷戰戰略,亦即所謂的現實外交,不得不選擇拉攏中國,但美國與臺灣的雙邊關係在民間發展深厚,已超過了單純的實際操作層面。
對於蔣介石與蔣經國父子政權,美國內部事實上存在著「獨裁腐敗」的批評聲浪;但在另一方面,亦強烈擔心臺灣的未來,「無法坐視其遭共產主義政權以武力統一」。其實在6年多邁向外交正常化的美中交涉協商裡,中國不願明確做出「不武力統一(臺灣)」的承諾。無論是民主黨,抑或共和黨,美國國會最憂慮的可以說是臺灣人的未來與安全。
韓戰末期,中國支援北韓,以「人民志願軍」的名義,派遣解放軍參戰,與率領聯合國軍隊的美國直接對戰,成為戰場上的敵軍,曾有如此過往的歷史。1954年,美國艾森豪政權簽訂《華美共同防禦條約》以保衛臺灣,便是面對中國產生警戒意識的具體展現。該條約於中美關係正常化的1年後失效,但仍可以觀察到,美國通過《臺灣關係法》以維持實質上接近盟國的美臺關係。
以法律原則為基礎的廣泛協力
《臺灣關係法》之中,僅有軍事防衛保障層面的條文:「提供防禦性武器給臺灣人民」時常遭人提及,多數時候成為美中對立的主因,但該法所達到的成果並未限於此。2019年4月為《臺灣關係法》立法40週年,位於華盛頓的戰略與國際研究中心(CSIS)等三大智庫(譯註:另外兩個智庫為布魯金斯研究院與威爾遜國際學人中心)與臺灣總統府聯合召開線上紀念研討會,臺灣總統蔡英文發表基調演講時讚揚:「《臺灣關係法》成為美國與臺灣互動的指導原則,美國國會堅持立法保障臺灣安全,確保臺灣安然度過最黑暗的時期,並成為今日自由強健的民主社會。」
藉由制定《臺灣關係法》,美臺之間從經濟、貿易、文化、價值的尊重與民間交流等等,從硬體層面到軟性層面,極為廣泛的協力範圍得以制度化,這些制度的整體保障了臺灣與其住民的和平,以及未來的安全。美國總統拜登屢次「明確宣言」將會保衛臺灣,使周圍的相關人士忙於應對,但在如此狀況之下,《臺灣關係法》可以說是確立美臺基本狀態、雙邊關係、相互認識與原則的基本法。
